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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深州法院:孩子抚养引争端,法官调解显温情

2021-04-15 17:4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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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深州法院:孩子抚养引争端,法官调解显温情

2021年3月3日,深州市人民法院高古庄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2021年2月19日,高古庄法庭受理了原告张某诉被告张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原被告系相亲认识,2017年6月登记结婚,婚后于2019年3月生育一子,夫妻双方婚前了解较少,导致双方在婚后生活中多次发生矛盾,故原告向深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承办法官宁玲玲在认真翻阅案卷材料,仔细研究案情后,决定采取“面对面”的方式进行调解,遂通知原被告双方同时到庭。在双方的陈述中,宁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均承认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同意离婚,但是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双方始终争执不下,达不成共识。被告始终不愿意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甚至一度情绪激动。基于此种情况,宁法官耐心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并详细解释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引导双方以孩子健康成长和接受良好教育为出发点,认真权衡各自实际生活情况。在不断的劝说下,双方当事人逐渐消除了因家庭矛盾而出现的焦虑、烦躁等负面情绪,原告还主动做出了让步,表示不再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被告在平复情绪后,经过冷静的思考,最终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离婚,婚生子由原告抚养,抚养费由原告自己承担。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至此,该起离婚案件最终以调解结案,实现了案结事了。

在离婚案件的调解中,既要讲法理,也要考虑情理,不管是否还是夫妻,对孩子来说,永远都是他的父亲母亲。在调解中只有真正解决存在的矛盾,才能避免一方以孩子作为筹码,才会让父母真正从孩子的角度出发,作出最利于孩子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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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深州法院:孩子抚养引争端,法官调解显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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