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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土地革命的开展

2021-04-15 20:3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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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党史100讲——第四十四讲

阳新土地革命的开展

大革命时期,中共阳新县党组织就提出了“打倒土豪劣绅”、“耕地农有”的口号,把消灭乡村的封建势力和封建土地制度当作民主革命的重要任务之一。大革命失败后, 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农村,领导农民进行土地革命,阳新的农民革命运动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1928年,阳新县党组织领导农民群众着手建立抗租抗债委员会和农民运动委员会,发动广大工农群众扩充武装,调查土地、人口、粮食状况,没收地主豪绅的财产。

到第二年秋天,阳新县各级抗租抗债委员会和农民运动委员会普遍建立,抗租、抗债、抗捐、抗税斗争席卷全县。抗租抗债委员会没收或焚毁了农民与地主豪绅签订的一切契约、账簿和债券,取消了一切祠庙、公会、豪绅地主的租债。抗租抗债斗争最后发展到分配土地,建立工农政权。

1929年11月,中共阳新县委根据党的“六大”通过的《土地问题决议案》和《农民问题决议案》的精神,制订了阳新县土地革命的政策和策略,明确提出:“没收豪绅地主的土地,分给贫苦农民。”土地革命运动在全县展开。

但是由于经验不足,阳新县第一次土地分配存在一些“左”的缺点和错误。第一,主张土地公有,农民只有使用权,过早地强调消灭土地私有权。第二,只提出土地分院的原则意

见,缺乏具体的规定和细则。在土地分配中,有的农民分得的田地多,有的农民分得的田地少,甚至有相当一部分无地农民未分得土地。

1930年5月,阳新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了 《没收土地和分配简则》,并宣布阳新县苏维埃政府成立。《没收土地和分配简则》详细规定了没收土地和分配土地的具体政策、方法以及土地使用的暂行办法。阳新县苏维埃政府严格按照《没收土地和分配简则》,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了阳新县第二次土地分配。

在这次分配土地中,中共阳新县委提出了“坚决依靠贫农,联系中农,征收富农,打倒土豪劣绅,实行人人分配土地,做到耕者有其田”的土地革命路线。

这次分配土地,经历了三个步骤。首先是进行人口和土地调查,划定阶级成分。阶级划分为:雇农、贫农、手工业者、中农、富农、地主、劣绅和迷信职业者。然后没收和清理豪绅地主的土地、粮食、农具、房屋、钱财衣物等五大财产和祠庙公会的土地和财产。最后按照阶级成分进行土地和财产分配。

到1930年秋,阳新县第二次土地分配工作完成,实现了封建半封建土地所有制向农民土地所有制的转变。

土地革命以后,阳新广大农民群众分得了土地,不仅在经济上获得了利益,在政治上也获得了解放。他们第一次成为了土地的主人,迸发出巨大的革命热情和生产积极性。他们踊联参加红军,积极支持和参加革命斗争,努力生产,发展苏区经济,对于巩固和扩大革命根据地起到了巨大作用。

原标题:《阳新土地革命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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