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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随身学!应知应会内容(二十一)
2021-04-15 15:4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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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为深入贯彻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重要部署,拓宽广大干警政治教育学习途径,使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政治观、党史观。青冈县人民法院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即日起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陆续推出整顿应知应会知识系列,为广大干警提供理论学习和党史学习的方便平台,希望干警们深学细悟、常学常新,强化行动自觉。
问: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的,应如何处理?
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按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通报,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司法机关对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不正当接触、交往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是什么时间?
每季度
问:司法机关应当将司法人员执行“三个规定”记入什么档案?
廉政档案
问:司法机关离退休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是否适用“三个规定”?
适用
原标题:《【教育整顿】随身学!应知应会内容(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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