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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先进】镜湖区人民法院孙玲​同志先进事迹

2021-04-15 21:1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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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玲

1971年2月生

镜湖区人民法院

审判委员会委员

孙玲自1992年9月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刑庭、民庭、执行局担任过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2014年5月被任命为刑事审判庭庭长,长期奋斗在基层审判工作一线,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

孙玲同志在政治上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一名员额法官,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忠诚维护法律的神圣与尊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坚定理想信念,以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为使命,切实做到司法为民。

孙玲同志自担任刑庭庭长以来,勇于担当,恪尽职守,至今已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近千件,并且带头办理了一些在全市乃至全省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的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其承担了院里涉黑涉恶案件的主要审判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突出成绩。2018年其审理的被告人姜某某等人套路贷涉黑案,案涉被告人28人,公诉机关指控77起犯罪事实,全案卷宗37册,系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批挂牌督办的 “1•15”套路贷涉黑涉恶系列案件中的第一案,孙玲同志依法公开审理、快审快结,2018年9月份受理该案,10月份召开庭前会议,11月份中旬开庭审理,12月份便宣判结案,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9年其审理的被告人汪某玉等14人涉黑案和被告人汪某涛等19人涉黑案,在历经三个月后两份长达一千余页、七十三万余字的判决书终于成稿,2019年12月31日,被告人汪某玉等人涉黑案件一审顺利进行宣判。

近三年,刑庭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423件,结案率达97%,其中被告人江某等人套路贷涉黑案被省扫黑办公布为全省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之一。此外还审理了“10.12” 污染长江环境重大刑事案件。在其带领下,镜湖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和表彰,分别获评全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其本人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荣获“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工作个人嘉奖”“芜湖市十大女法官”“全市法院系统个人嘉奖”“镜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个人”“镜湖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

来源:芜湖中院

原标题:《【身边先进】镜湖区人民法院孙玲​同志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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