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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政府执法遇难题 法院上门作指导

2021-04-16 18:1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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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做到以学习悟思想、改作风,以行动办实事、解难题, 2021年4月14日,商洛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周世安、赔偿办主任张春妮一行应邀来到商洛市商州区政府,参加农村非法占地建房行政执法座谈会,就2019年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后,农业农村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和指导。商洛市商州区政府副区长柯长春、商州区人民法院院长张芳斌,商洛市商州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叶赟、区农业农村局及执法大队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重点围绕如何准确理解和适用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进行了深入研讨。该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商州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张红军提出新法颁布实施后农业农村局在行政执法中遇到诸多问题和困惑亟待解决:一是对农用地、建设用地、宅基地等土地性质如何界定;二是对新法实施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执法主体问题;三是对于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如何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四是农业农村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的职责界限不清;五是农业农村部门尚无执法证能否开展执法等等。围绕上述问题,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讨论。

周世安专委对商州区政府高度重视学习贯彻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的做法以及采取召开座谈会研讨解决实际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他对土地管理法修改的主要亮点进行了解读,就会上提出的具体问题谈了自己的理解和意见,并就农村村民非法占地建房问题形成的历史原因、面临的现实困境进行了分析,就如何破解现实问题指出了解决路径。他指出,社会实践是丰富多样的,任何一部新法出台后,在实施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都在所难免,存在认识上的一些分歧也很正常。商州区农业农村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全省、全国其他地方也可能存在。对此,他提出三点建议:一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在司法解释和相关配套制度没有出台的情况下,不等不靠,敢于创新,主动作为,真正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二要加强协调,形成共识。对于实践中遇到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的问题,要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统一思想认识,厘清职能界限,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大胆创新,完善机制。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和目的,在法律框架内,结合商州实际情况,主动思考,敢为人先,大胆实践,探索一条行之有效的商州经验,努力使商州农业农村行政执法工作走在全市、全省甚至全国前列。

柯长春副区长对商洛中院到会参与研讨并提出具有建设性意见建议表述感谢。他指出这次座谈会标志着商州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提上了新的日程,通过座谈交流,廓清了一些认识上的误区,打消了一些思想顾虑,也为应对面临问题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意见,为进一步依法解决实际问题开了好头,必将有效推进商州农业农村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这次座谈会,不仅为政府依法行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了有益指导,也是商洛中院延伸审判职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做法,更是践行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有力行动。我们将会继续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真正将教育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动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进一步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政府执法遇难题 法院上门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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