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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关于顽瘴痼疾整治重点内容的告知书

2021-04-16 19:4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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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关于顽瘴痼疾整治重点内容的告知书

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要求,为确保孟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现将孟村法院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重点内容及举报方式告知如下,请人民群众对我院干警及工作进行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关线索。

一、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

1.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形式为:

(1)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转递材料、打探案情,对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情况,不按照规定如实记录;

(2)以本人或特定关系人名义向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筹资、借款借物,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请托人、律师请吃、送礼或其他利益,为案件当事人在案件诉讼、司法鉴定等方面提供帮助,为律师介绍案源,分成案件代理费用,以及其他违规交往、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2.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形式为:

(1)违反立案登记制规定,采取发放立案指标、限定立案数量、拖延立案等方式,阻碍或限制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

(2)违反审判、执行期限管理规定,严重超审限,案件久拖不决,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3)严重违反诉讼程序,滥用自由裁量权,利用审判执行权谋取私利,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判;

(4)违反财产保全、执行查封有关规定,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采取查封措施。查封、评估、处置财产不及时,执行案款清理不到位。虚假终本报结,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以终本方式结案。

3.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形式为:

(1)在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过程中,接受罪犯、罪犯家属及其请托人请客送礼,甚至受贿、索贿;

(2)与刑罚执行机关干警、罪犯家属及其请托人私下串通,以罪犯违规暂予监外执行创造条件、出谋划策;

(3)在罪犯交付执行过程中、暂予监外执行到期后不依法履行职责,导致罪犯脱管、漏管。

4.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主要表现形式为:

(1)独资经商办企业,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

(2)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非法融资、有偿担保,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或者证券,违规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3)违反相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

(4)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提供帮助。

5.原法院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问题。主要表现形式为:

(1)违反回避制度。对退休、调离、解聘、辞职、辞退、开除等离开法院工作岗位的人员从业情况监管不到位,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法院离任后二年内,违规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2)违反离职从业限制性规定。法院原领导干部离任后三年内、其他工作人员离任后二年内,接受原任职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聘任或担任合伙人、设立人;以其他律师名义接受委托,隐名代理,在幕后充当“法律顾问”;

(3)充当司法掮客。原审法院人员利用离任前职务身份及影响,或利用上下级法院间的工作关系、原任职法院的同事关系等,为案件承办法官与当事人、受托人、律师之间的违规接触交往牵线搭桥,或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的请托,违规干预过问案件,从中牟利。

6.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形式为:

(1)单方行为,“套路贷”出借人(尤其是黑恶势力成员)通过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流水等手段,侵占借款人合法财产,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的;

(2)双方当事人具有某种特定关系,双方串通达到逃避债务或侵犯其他人权益的目的,通过法院骗取调解书虚假诉讼的;

(3)债务人在资不抵债或者存在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利用法院判决或调解书的形式将非法行为合法化,损害案外人的合法权益;虚假以物抵债,将房屋抵给他人以达到转移财产、恶意逃债为目的的虚假诉讼;

(4)在夫妻财产分割案件中,夫或妻一方或者双方为了多分割共同财产或者少承担共同债务,与案外人串通,伪造证据以虚构民间借贷关系,向法院提起要求归还借款的双方串通侵犯夫妻一方财产类型的虚假诉讼;

(5)其他利用诉讼形式形成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形。

7.整治庭审规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形式为:

(1)庭审法官言行不规范、表现不够中立,司法人员不按规定着装,佩戴法徽不规范、坐姿不规范等庭审礼仪问题;

(2)遗漏庭审程序、核对当事人身份不规范或遗漏、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不规范等庭审程序问题;

(3)在庭审中,诉讼请求、审理对象、审判范围不明确,法庭调形式,归纳争议焦点欠准确等庭审实体问题。

二、群众举报途径

1.举报电话:0317-6766812(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2.举报邮箱:mcfyjyzd@163.com。

3.举报信箱: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大门口门卫处、诉讼服务中心。

4.信件邮寄地址:孟村回族自治县武港路孟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061400。

5. 受理的期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欢迎广大群众对孟村法院干警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监督,您的来电来信举报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收到后将及时予以回复。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我们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感谢您对孟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大力支持!

原标题:《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关于顽瘴痼疾整治重点内容的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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