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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禁渔】最高奖励2000元!湖北武汉鼓励实名举报非法捕捞行为

2021-04-17 20:1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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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相关部门公布举报电话、发布奖励办法,对实名举报各类长江禁捕涉渔非法捕捞违法行为进行奖励,最高奖励2000元。

被举报的违法犯罪情形包括:

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行为;违法制造、销售、使用禁用渔具的行为;非法捕捞(捉)、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在禁捕水域内其他非法捕捞行为。

举报水域包括:

武汉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水域,含长江、汉江干流及梁子湖武昌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江夏水域)、鲁湖鳜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武湖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牛山湖团头鲂细鳞鲴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根据举报奖励办法,中心城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和洪山区)禁捕区域内及武湖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由市级负责兑现奖励资金。新城区(功能区)禁捕区域及梁子湖武昌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江夏水域)、鲁湖鳜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牛山湖团头鲂细鳞鲴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按照行政区划由各行政区确定奖励标准并负责兑现。

其中,武汉市举报奖励标准为:

举报人提供线索、证据并协助办案机关查实达到刑事处罚标准的,奖励2000元;

达到行政拘留标准的,奖励1000元;

达到其他行政处罚标准的,奖励300元。

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实施有奖举报制度,旨在发挥“群防群治”力量,加强长江“十年禁渔”执法监管,坚决打赢长江禁捕退捕持久战。

据悉,在2020年8月,湖北省公安厅联合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就发布《关于公布湖北省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举报电话的通告 》。决定自2020年7月6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和农业农村(渔政)部门查处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案件。

原标题:《【长江禁渔】最高奖励2000元!湖北武汉鼓励实名举报非法捕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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