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进贤县人民法院关于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进一步优化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现将本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向社会公开,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
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
● (1)对落实“三个规定”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认识存在偏差,不了解、不熟悉、不掌握规定要求,不愿、不会、不敢如实记录报告;宣传教育不到位,社会认知度不高,没有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
● (2)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转递材料、打探案情,对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情况,不按照规定如实记录。
● (3)以本人或特定关系人名义向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筹资、借款借物,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请托人、律师吃请、送礼或其他利益,为案件当事人在案件诉讼、司法鉴定等方面提供帮助,为律师介绍案源,分成案件代理费用,以及其他违规交往、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要求、邀请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请托人、律师。
●(4)对法院工作人员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底数不清,监管不到位,对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未按规定要求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法院工作人员不主动报告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或者不按规定提出任职回避申请;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的亲属违规以律师身份代理其任职法院诉讼执行案件。
● (5)落实“三个规定”的体制机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违反“三个规定”问题查处追责不力。
二
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1)独资经商办企业,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
● (2)违反相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受雇于任何组织、个人。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 (3)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提供帮助。
三
违规参股借贷
● 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非法融资、有偿担保,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或者证券,违规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四
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的突出问题
● (1)不认真履职,对病情鉴定等材料审核不严,未能发现存在明显问题,甚至明知是虚假材料仍予以认定;
● (2)在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过程中,接受罪犯、罪犯家属及其请托人请客送礼,甚至受贿、索贿;
● (3)与刑罚执行机关干警、罪犯家属及其请托人私下串通,为罪犯违规暂予监外执行创造条件、出谋划策;
● (4)帮助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徇私舞弊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甚至为涉黑涉恶人员充当保护伞;
● (5)其他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存在的问题。
五
审判执行过程中有案不立、
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 (1)违反立案登记制规定,采取发放立案指标、限定立案数量、拖延立案等方式,阻碍或限制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
● (2)违反审判、执行期限管理规定,严重超审限,案件久拖不决,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 (3)严重违反诉讼程序,滥用自由裁量权,利用审判执行权谋取私利,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判。违反规定泄露审判秘密,或者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案件情况。档案管理制度不落实,丢失卷宗、诉讼材料。
● (4)违反财产保全、执行查封有关规定,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采取查封措施。查控、评估、处置 财产不及时,执行案款清理不到位。虚假终本报结,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以终本方式结案。违规采取执行措施。
● (5)在“套路贷”等虚假诉讼案件中违纪违法。
六
原法院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
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 (1)违反回避制度。对退休、调离、解聘、辞职、辞退、开除等离开法院工作岗位的人员从业情况监管不到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其他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干警离任三年内,其他工作人员从法院离任二年内,违规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辩护)人。法官离任后,担任原任职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辩护)人(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 (2)违反离职从业限制性规定。法院原领导干部离任后三年内、其他工作人员离任后二年内,接受原任职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聘任或担任合伙人、设立人;以其他律师名义接受委托,隐名代理,在幕后充当“法律顾问”。
●(3)充当司法掮客。原法院人员利用离任前职务身份及影响,或利用上下级法院间的工作关系、原任职法院的同事关系等,为案件承办法官与当事人、受托人、律师之间的违规接触交往牵线搭桥,或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的请托,违规干预过问案件,从中牟利。
七
服务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
● (1)护航“六稳六保”后劲不足。为医疗器械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的工作举措不多,未与辖区内医疗器械企业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对企业诉前解纷服务不到位。
● (2)优化营商环境意识不够。在助力民营企业发展方面部署不够、举措不多、力度不足;企业破产案件审理难、办理周期长。
八
司法作风建设有待增强的问题
● (1)淡漠群众利益、服务意识淡薄,存在“庸、懒、散”,不作为、慢作为。
● (2)司法礼仪规范执行不到位,干警工作着装、日常接待、外出办案等不规范问题。
●(3)对待当事人冷硬横推、态度傲慢、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敷衍推诿。
诚挚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线索举报方式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反映:
【举报电话】
0791-85670926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30-17:00)
【来信来访地址】
进贤县广安路88号
(进贤县人民法院)
【电子邮箱】
JX85670926lat@163.com
进贤县法院大门旁设置了举报箱
受理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
进贤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18日
原标题:《进贤县人民法院关于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的公示》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