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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进行时】“我为群众办实事”⑥丨靖江法院网络直播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2021-04-19 20:0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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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五一劳动节,进一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4月19日上午,靖江法院执行局快执组团队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专项执行行动,通过发挥团队作战的优势,提高执行效率,促进农民工群体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靖江市融媒体中心对此次集中执行行动进行全程网络直播。

01

毛某与施某之间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于2020年4月17日达成调解,约定施某结欠毛某挖机劳务费22030元,约期于2020年9月1日前付清。若施某未按约支付,则另需承担违约金2000元。由于被执行人施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毛某遂向靖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靖江法院依法查封扣押了施某名下车辆,但考虑到本案涉案金额不大,若拍卖汽车则需花费较长时间。为了尽快兑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靖江法院决定对施某住所地进行搜查。到达被执行人住所后,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不在家中,只有其妻子在家,但施某妻子表示自己并无偿还能力。随后,执行人员依法出示并宣读了搜查令。经过搜查,发现被执行人长期佩戴的手表一只,并进行了扣押。搜查期间,执行人员通过施某妻子的电话与施某取得了联系,施某表示因其现在在外地出差暂无法回来,待周五回来一定到法院解决案件。

02

曹某申请执行靖江万恒船用配套设备厂的案件,2016年,曹某在某设备厂内工作时受工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经靖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的调解,该设备厂承诺于2018年4月12日前支付曹某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差额20400元,但该设备厂至今未履行给付义务。2021年4月,曹某向靖江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被执行人早已搬离该厂址,承办人现场电话联系该设备厂法定代表人,督促其及时履行义务,并告知其法院将继续采取查控措施。经查控,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账户余额足额,承办人立即采取冻结措施,成功足额冻结了该笔款项。历时五年,申请人曹某的权益终于得到了兑现。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靖江法院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定期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人合法权益。

原标题:《【教育整顿进行时】“我为群众办实事”⑥丨靖江法院网络直播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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