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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人民检察院通报“三个规定”工作情况

2021-04-19 10:5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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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公布2021年第一季度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情况。2021年,共报送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6件。

01

“三个规定”是指:

1、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简称《干预插手规定》);

2、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简称《过问规定》);

3、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两高三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接触交往规定》)。

02

《实施办法》是指:

2019年8月23日,高检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制定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

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点整治的六大顽瘴痼疾之一。对防止干预司法、推进严格执法、维护法治权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供稿:范明英

原标题:《政和县人民检察院通报“三个规定”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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