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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 | 检察建议力促自动售货机“持证上岗”

2021-04-19 21:5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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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售货机的运营商

是否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对自动售货机的监管

是否到位?

自动售货机中的食品

是否安全?

群众利益无小事

海沧区检察院坚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将目光聚焦到食品自动售货机上,多次走访辖区内商场、街道等多处公共场所进行摸排调查,发现部分销售瓶装饮料等食品的自动售货机未按规定在经营场所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材料。

承办检察官表示,“自动售货机上没有公示经营者名称、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信息,消费者无法判断食品是否到期、质量是否合格,一旦产生纠纷也将因无法确定经营主体而难以维权。这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同时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公益诉讼

针对前述问题,海沧区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向行政监管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督促有关主体履行责任。

行政监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开展食品自动售货设备监管专项行动。

一是摸排全区共计15家自动售货机经营企业及350余台食品自动售货机,并集中约谈该15家企业,解读相关政策要求,督促落实证照和公示的主体责任。

二是明确“六个辖区一本证书”的申请原则,为企业办理自动贩售机备案减负。

三是绘制辖区食品自动贩售机的“图谱”,持续开展监管“回头看”。

在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海沧区检察院保持同步跟踪,针对整改情况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保证监督落实到位,把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真抓实干的举措,切实提升“我为群众办实事”质效。

“回头看”中,检察官发现自动售货机都有了“身份证”,在显眼处已张贴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真正实现了“持证上岗”、“持证经营”。

食品安全事关百姓民生。厦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立足本职,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共同清除食品安全“真空地带”,为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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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检察、海沧检察联合出品

原标题:《为民办实事 | 检察建议力促自动售货机“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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