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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实“为群众办实事”,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2021-04-20 13:1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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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行的如火如荼,兵团第三师四十二团党委政法委坚持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4月19日上午,四十二团普法依法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叶尔羌律师事务所开展了“公益法律服务进连队”的活动。事务所派出了王雪等20名资深职业律师前来为团镇辖区职工、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我结婚后,父母以我的名义在喀什给我买了一套房子并出钱装修好,现在我和丈夫因感情不和要离婚,他说这房子是我们的婚后共同财产有他的一半,我该怎么办?”其中一位职工提出了婚后父母出资购买并装修的房屋是否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叶尔羌律师事务所的王雪律师回答道:“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你所说的这套房产应该属于你的个人财产。”王律师通过通俗易懂、法理依据清楚的解答,得到了咨询职工的称赞。

活动现场,通过设置宣传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物品以及现场咨询解答等方式,为职工、群众普法宣传、排忧解难、释疑解惑。活动中,律师仔细聆听每一位咨询的职工、群众的诉说,针对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包括婚姻家庭权益、房产继承、物业纠纷、赡养等以及与生活中密切相关的典型法律诉求,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法律援助。

此次活动的开展以法暖人心,延伸服务到基层,共有800余名职工群众参加此次活动,现场为职工、群众解答相关法律问题110余件,拓宽了司法便民利民的诉讼通道,不断提升团镇司法服务水平,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让群众真正享受到零距离、零成本、便捷式、高效率的司法服务,切实增强了职工、群众学法用法、依法维权的意识。

供稿: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司法局四十二团司法所

通讯员:任伟

蜀黍观察编辑:王安

蜀黍观察审核:朱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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