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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无小事 我为群众办实事 ——兴隆法院北营房法庭刘伟法官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助力农民工踏上…

2021-04-20 19:1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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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我终于能踏实地外出打工了,太感谢刘法官了,这工资虽然不多,但是耗费了我很多时间和精力,耽误我外出打工,没想到您这么快就为我解决了,还亲自把钱送来,真是为我们老百姓办事呀……”“太感谢刘法官了,我真没想到就为了我这么点儿的工资钱,让您费心了,还大老远亲自给我送来了,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这是两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两名原告对兴隆法院北营房法庭刘伟法官感谢道。刘伟对他们说:“这是我应该做的,哪怕一分钱也是你们的血汗钱,你们赚点钱不容易,你们认为的‘小事’,我也当‘大事’办!”

2018年7月份,李某雇佣宋某、杨某为其承揽的六合护坡工程从事砌墙工作。两人按照李某的指示完成了工作后,但李某未向两人支付劳务报酬,且未出具欠条,经两人多次上门讨要无果,无奈之下,两人于2020年腊月到当地县劳动局反映此情况,由于两人缺少相关证据,劳动局协调李某所辖镇政府调解。李某深知自己没有向两人出具欠条,以种种理由推托,经镇综合执法大队调解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只针对调解情况出具一份证明。宋某、李某据此分别一纸诉状将李某诉至兴隆法院,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经辖区镇“一乡一庭”人民调解员多次诉前调解依旧未果,于4月20日由“冀时调”转为立案。

两案均由兴隆法院北营房法庭刘伟法官承办,他仔细阅读了卷宗,发现两起案件的证据均为某镇执法大队出具的证明,证明内容只有被告李某承认欠两人劳务费的事实,但是按照宋某诉求中的3600元、杨某诉求中的1600元劳务费数额并没有体现,证据不够充分。刘伟法官一方面与两起案件的原告进行了电话询问,另一方面与“一乡一庭”调解员询问诉前调解情况以及双方矛盾焦点的问题,了解到,两案原告均无其它的证据证实拖欠工资的数额。得知原告宋某现居住在鹰手营子矿区某小区,因患有脑出血后留下了后遗症,造成腿脚行动不便,因治疗造成生活困难,为了生活就在附近打点力所能及的小工,收入微薄,仅能维持贴补家用。原告杨某住在兴隆县大杖子乡某村,来一趟法庭,乘班车往返路程需要三个小时左右,且经常外出打工,在家时间不固定。由于被告的“耍赖”行为,造成两人在此事上费了很多精力,都颇为气愤,均表示不打工也要将官司打到底,就要个“理儿”。

综上,刘伟考虑到两案原告被拖欠的劳务款虽然不多,但却是2个家庭近期经济来源,为节约诉讼资源,快速化解纠纷,解决他们后顾之忧,同时照顾身体不便的宋某和远在大杖子乡的杨某,刘伟一边立即传唤被告李某前来法庭,另一边对二原告架起 “远程调解”网络模式,将两起案件合并庭前调解。

庭前调解中,被告李某依旧以二原告未提交欠条等直接证据再三推托,同时阐述因疫情影响自己的生意,资金周转出现了困难,没有现金,只有零散的债权等各种理由,所以才未及时支付二原告工资的苦衷,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法官一方面耐心细致地给被告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和权利义务,拖欠农民工工资轻则承担民事责任,重则入刑,以及法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重视程度,希望被告说话办事要凭良心讲诚信,不要存在钻法律空子的侥幸心理,要实事求是,体谅农民工维持生计的不易,这样才能赢得农民工的信任;另一方面也向原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他们理解被告因疫情原因经营的难处,同时也要考虑到将打官司打到底会造成一定的诉累,耗时耗精力,同时也耽误外出打工。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努力,在刘伟法官的耐心劝导之下,双方充分协商、互相体谅,被告终于愿意向2名原告支付工资,双方达成了和解。随即,被告方通过家人筹钱将拖欠2名农民工的工资交到法庭。刘伟分别将这“热乎儿”的工资款送到宋某、杨某的家中。至此,2起农民工工资纠纷案得到了圆满解决,两起案件从立案到调解并执行结案仅用一天时间。

近年来,兴隆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涉农民工工资民生领域重点保障的案件,积极创新审判方式,充分运用诉前、多元调解、微信、电子送达等便民、利民的方式,开辟为农民工讨薪的绿色通道。同时高效妥善处理系列劳务合同纠纷,既依法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为复工复产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微信号|兴隆县人民法院

新浪微博|兴隆法院

原标题:《群众利益无小事 我为群众办实事 ——兴隆法院北营房法庭刘伟法官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助力农民工踏上复工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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