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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毒品犯罪案件

2021-04-20 17:3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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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惩毒品犯罪行为,进一步扩大禁毒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切实提高群众的禁毒意识和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根据全市法院毒品犯罪集中宣判工作要求,4月20 日,靖州县人民法院对李某涉嫌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了宣判,并邀请了3名人大代表及部分群众代表旁听庭审。

2020年12月15日,被告人李某在自己家中将一个约重0.2克的甲基苯丙胺(冰毒)小包卖给曾某,通过微信收取毒资人民币200元。2020年12月23日,李某因在家中吸毒被民警查获,民警在其家中及身上搜出用透明塑料自封袋包装的毒品小包39个。经称重,毒品疑似物净重11.01克。经鉴定,查获的毒品疑似物均含有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成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同时考虑被告人李某具有前科、在吸毒被查获后主动供述自己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等量刑情节,依法对被告人李某作出了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的一审判决。

该院此次宣判旨在向社会彰显重拳打击毒品犯罪的信心和决心,营造打击毒品犯罪的强大攻势和浓厚氛围。旁听人大代表周宗平认为法院这次从严从快地处理这起贩毒吸毒案件,大快人心,是人民群众所期盼的!同时他希望靖州县人民法院继续保持严打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禁毒宣传力度,共筑禁毒防线。

原标题:《靖州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毒品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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