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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团队套路深 冒充女性诈骗2.6万元
案情简介
2020年8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王某某在其承租的荆州市某小区内,组织被告人刘某、扬某某、秦某某、邓某某、李某某、崔某某、邹某某以虚假的女性身份通过微信与网友聊天,按照话术虚构生病、失恋、外公是茶农、亲自炒茶、出售自产茶叶、过生日等事实,骗取对方钱财。其中,王某某系组织者,负责提供话术,刘某系管理者,参与分红,其余人员负责直接实施诈骗。该组织查证属实的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26117.98元。2021年4月2日,荆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王某某等8人犯诈骗罪,向荆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王某某等8人犯诈骗罪,均自愿认罪认罚。另被告人王某某具有自首情节,被告人王某某、刘某是主犯,其他被告人均是从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其他被告人被判处十个月到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责令各被告人按其参与犯罪期间该组织的诈骗金额共同退赔被害人损失26117.98元;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电脑7台、手机10部,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法官说法
当今社会是互联网社会,在方便人与人交往、拉近人与人之间距离时,也不可避免地会被别有用心的人滥用。“杀猪盘”“杀鸟盘”、网络诈骗已屡见不鲜,所以铸牢网络安全防线十分必要。本案中,诈骗团队利用虚假的女性身份通过微信与网友聊天,骗取网友钱财,构成诈骗罪。
网上交友要慎重,寄钱汇款当警惕。网络交友诈骗手段并不复杂,在网络交友时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多渠道核实对方的身份,凡是涉及资金问题时,务必要清醒慎重,多和家人朋友商量,不要轻易被网络感情冲昏头脑,导致自身钱财受损。
法律释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文章:林翠云
核稿:杨芝林
原标题:《骗子团队套路深 冒充女性诈骗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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