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榜样力量】春华:在初心和坚守中绽放检察芳华

2021-04-20 20:3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在初心和坚守中绽放检察芳华

——记兴安盟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三检察部主任春华

春华,女,蒙古族,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1998年3月参加检察工作,现任兴安盟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三检察部主任。从检以来,创新工作方法30余项,总结推行“温馨接待、温情维权、温和释法、温良护法”的“四温”检察服务理念,累计接待来访群众8000余人次,办理各类案件700余件,全部案结事了。化解社会矛盾400余起,成功阻止群体性非正常上访及群体性事件120余件次。先后荣获“全区十佳法治人物”“全区尽职圆梦·北疆最美女性”“全区最美家庭标兵户”“自治区道德模范”“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

查阅分析案卷

从售货员到检察官

青春的履历始终写满奋斗的回响

翻看春华从检生涯,履历里写满了奋斗。面对钳子、扳子、螺丝刀……她觉得售货员“不是我的位置”。1997年,她以第一名的成绩通过了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的招考。一脚迈进检察院的大门,初心唯有一个——不做“门外汉”,要做就做“行家里手”!牧区长大的春华,亲眼瞧见牧民们用拳头解决问题的粗野,这让她下定决心,一定要用讲道理的方式代替拳头解决问题。

春华和牧区群众交谈

“行家里手”是无数个日夜中锤炼出来的。早来晚走,深入基层,工作之余修完法律本科全部专业课程,并获得了内蒙古大学法律本科文凭。控告申诉接待,一个整天与来访人员打交道的部门让她坚守了20多年。她说自己 “始终有着一颗多愁善感的妈妈心”, “我有牧区生活的经历,更能理解他们,也更能把法律说到他们的心坎上 。”

从傲荷银到检察官额吉

岁月的芳华始终传递着司法的温度

老话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在春华的身上,亲眼看、亲耳听的很多故事都和老话相反,全是“少一事不如多一事”,“群众的事无小事”。正是在这“多”“少”与“大”“小”之间,让我们感受到了一名检察官身上的司法温度和人性关怀。

春华入户走访困难群众

一件标的500元的债务纠纷案,巴拉格歹乡永富村的李老汉奔波了13个年头。面对这样的案件,春华心里酸酸的,“13年了,老人上访就是为了一口气。”为了解决李老汉的问题,春华一点一点地核实,调卷、走访、核实证据,事实证明老汉无理上访,可他就是紧盯不放。无数的问题,无数的要求,反复质问春华。老汉喋喋不休,看得周围人直皱眉,但她理解老人。春华反复不断地和老人聊家常,做思想工作,为老人送钱送物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春华秋实,终于,李老汉感动地说,“姑娘,我早就想通了,我就是想让你多来家几趟!”骨子里的热情让农牧民感到贴心,小到情、理、法的开导、聊聊居家琐事,大到治国理政大政方针,春华与难缠的老上访户成为最好的朋友,也渐渐从当初的小姑娘蜕变成人们口中的“检察官额吉”。

从“春华工作室”到“兴安之春检察工作室”

名字的变迁始终承载着群众的期待

2010年,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组建了以春华名字命名的“春华工作室”。2016年承载更多功能的“兴安之春检察工作室”投入使用。春华依托工作室平台,创新推行“检察信访联络员制度”“公开答复集体访”“二元两级制”等多项工作方法,倾听、记明、告知、释法、办理之接访五步法则,对及时消化信访事项起到了立竿见影的作用,实现了多年零非访、零越级访的目标。春华摸索出的“六个一”工程使上访群众体会到检察机关的温暖。她保护司法救助申请人的合法利益,使符合条件的群众依法享受国家赔偿和救助,申请人获得国家赔偿、司法救助100余万元,为被救助人生活注入了检察帮助和关爱。春华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与妇联、团委、教育局建立起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线索移送及联席会议制度,见家长、见校长、见村主任“三见面”制度构建起助力未成年涉案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支持屏障。“兴安之春检察工作室”在春华的带领下,累计接待来访群众4000余人次,化解社会矛盾400余起,阻止群体性非正常上访及群体性事件120余件次。

春华走访上访群众

岁月无声,奉献无价,20多年的芳华,限量版的青春里写满了春华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的真诚热爱!春华,这位来自草原的基层检察官,20多年的检察生涯,带着满腔热诚,足迹遍布了科右前旗1.7万平方公里的200多个嘎查村,用女性细腻、感性的特质,用初心和坚守串联着无数来访群众的殷切期盼,把时间跑成了一条线,把尊重、理解、爱护的为民情怀和依法、担当、负责的检察使命融入到每一访、每一案中,将司法阳光洒向了检察工作覆盖的每一寸土地,让人民群众真真正正从心底深处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生活中依旧温暖的春华

主要荣誉

2013年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2017年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妇联评为“尽责圆梦践行者·北疆最美女性”

2017年被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内蒙古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评为“自治区十佳法治人物”

2018年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

2019年被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授予“感动内蒙古人物提名奖”

2019年被自治区妇联评为“全区最美家庭标兵户”“全区文明家庭”

2020年被自治区道德模范评审委员会评为“第七届全区道德模范”

2021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

原标题:《【榜样力量】春华:在初心和坚守中绽放检察芳华》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