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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突泉法院执行局及时冻结被执行人债权 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2021-04-20 20:0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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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突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案件承办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成功冻结一笔被执行人王某即将到期的债权。

申请人杨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突泉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王某应偿还原告杨某欠款69437元。到期后,王某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杨某依法到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通过全国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进行查询,经多方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故意躲避,下落不明。承办法官将本案的执行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我院依旧会加大力度进行查询,同时提醒申请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或其财产线索,及时向法院报告。

4月16日周五晚间,申请人杨某向承办法官提供被执行人王某在案外人处有一笔即将到期的债权。“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4月17日虽是周末,为保证当事人权利,早7点,执行局派出3名干警前往了宝石镇宝合村,通过对案外人的询问调查,核实了该笔债权属实。办案过程中,执行干警面对面倾听了案外人的所思所想,同时对案外人的疑虑一一解答,案外人充分理清权利义务关系后,积极配合执行工作,顺利完成对涉案未到期债权的冻结。下一步待该债权到期后,我院会将该笔偿还的债务资金依法交付申请人。案件得到妥善处理,为群众办了实事,暖热了当事人一家的心。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过程中,突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切实将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执行案件的成效,牢记司法为民的初心,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突泉法院执行局及时冻结被执行人债权 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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