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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基层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原州区法院
成功要回抚养费 赠送锦旗表谢意
“太感谢原州区法院的各位法官了,正是因为你们的尽职尽责,才让我孩子的生活费、学费有了着落”。4月16日下午,家住原州区的吴某来到了法院,将这份特别的“谢礼”送到了执行干警高阳手中---一面“执法为民一生(身)正气,维护正义两袖清风”的锦旗,以此来感谢原州区法院执行局干警为民服务,公正司法,维护民众合法权益的正义之举,这也是原州区法院教育整顿以来为群众办实事的良好反馈。
2016年3月28日原州区法院立案受理了吴某与孙某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调解生效后,孙某某怠于履行义务。2020年9月,吴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高阳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组织双方对案件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孙某某于2021年1月30日偿还抚养费15000元,剩余部分申请人吴某放弃执行。但是,被执行人孙某某依旧未履行。4月15日上午,申请人吴某称她找见了被执行人孙某某,执行干警高阳立马放下手头工作,找到孙某某,将其带回到法院。高阳在经过5个小时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后,孙某某当场将抚养费主动交付给了申请人。
高阳表示,这一面鲜红的锦旗,不仅是对原州区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自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原州区法院执行局坚持将教育整顿与执法办案相结合,大力强化执行措施,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效能,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供稿/宋震
西吉县法院
先予执行保春耕
导读:“谷雨”是春季的最后一个节气,“谷雨”前一天,为达到保障春耕,诉争不误农时的效果,西吉县法院送达了今年第一份先予执行裁定书。
“春耕不肯忙,秋后脸饿黄”,4月正是西吉的春耕大忙时节,马建乡的马龙却忙不起来。原来马龙与马虎因耕地确权产生纠纷 ,马虎竟将农用三轮车开进争议地块,阻挡马龙春耕。马龙情急,丢下旋耕机到西吉县法院震湖法庭讨要说法。
法庭接到马龙的反映后,一边为其办理立案手续,一边将该情况向院领导做了汇报。院长李军指示:“春耕事急,快速反应,担当作为,抢抓农时”。
如常规办理,马龙与马虎之间的纠纷一时难以彻底解决,争议土地有撂荒风险。立案当天,法官与马建乡党委副书记杨洁一起询问了庞湾村两任村支书,两任村支书均表示“争议地块在下庞湾组,马虎在上庞湾组,无论确权正确与否,马虎无权耕种争议土地”。马龙口头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法官遂作出先予执行裁定书,裁定准予马龙耕种争议地块,马虎不得阻挡。法庭干警在春耕现场向马虎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县法院执行局联合庞湾村委会当天将案件执行完毕。
法官离开时,马龙已开始继续耕种土地。马虎表示,法院已裁定先予执行,我愿意遵照执行,我们的纠纷正在审理之中,我相信会有公正的裁判结果。
法官释法: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
供稿/卜旭伟
隆德县法院
刑事自诉促执行 两面锦旗表谢意
4月19日早晨刚上班,隆德某建材厂和平凉某建材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隆德县法院,将两面分别写有“执法如山扶正义、办案廉明为人民”和“执法公正、高效廉洁”的锦旗送到了隆德县法院执行局,以表达对执行法官竭尽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感激之情。
2019年,隆德某建材厂、平凉某建材公司等与李某劳务合同、买卖合同13案申请执行,申请标的90余万元。我院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李某也向法院如实报告了财产,其名下有宝马车辆和位于银川某小区住宅。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某履行了部分案款,双方当事人就剩余案款达成了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李某再未履行,办案人员多次联系其让尽快履行,但其以各种理由推诿并且有时候拒不接听电话,无法联系。2020年6月,我院将被执行人李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但因证据不足未予受理,办案人员告知申请人可提起刑事自诉,后隆德某建材厂向我院提起刑事自诉,我院立案后审查了所有证据材料,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拒执罪,遂作出了逮捕李某的决定,隆德县公安局对李某进行了逮捕。4月16日,李某家属主动向法院缴纳了剩余执行款32万余元,该系列案件全部执行完毕,申请人自愿撤回了对被告人的控诉。
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生效的法律文书必须履行。下一步,隆德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拒执罪的打击力度,持续强化与公安机关、检察院的高效协作,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切实发挥惩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努力在社会营造良好法治和诚信氛围,提高胜诉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和满足感。
供稿/张楠号
彭阳县法院
组织开展涉小额扶贫贷款等四类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为落实市县两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交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座谈会意见建议的通知》精神,4月17日,彭阳县法院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涉小额扶贫贷款纠纷、物业费纠纷、租赁合同纠纷、担保合同纠纷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为确保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取得实效,前期,彭阳县法院执行局针对被执行人行踪不定、传唤不到、拒不履行的案件进行梳理,选取43件终本案件,周密制定执行方案,充分调动警力,为案件执行做好积极准备。4月17日早上8点30分,执行干警们整装集合,“出发!”党组成员、副院长米占廷进行简短的动员部署后,20余名执行干警兵分四路,4辆警车同时出发,奔赴辖区各乡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作为彭阳县法院启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的首次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干警们牺牲周末休息时间,共查找到被执行人7人,执行完毕1件,提供担保或达成和解协议6件,执行到位标的3.1万元。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对43件终本案件在执行的同时进行倒查,经核查,43件终本案件均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规定,充分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进一步检验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
下一步,彭阳县法院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以更扎实的工作作风、更优良的司法服务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定期公布执行工作新进展新举措,引导社会理性认识执行工作,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将胜诉当事人的期盼转换为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供稿/惠箫箫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基层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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