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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一案 教育一片 ——双辽法院深入案发地执法普法成效显著

2021-04-20 23:1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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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

落霞与白鹤齐飞,春水共长天一色。在双辽市茂林镇境内,有一个白鹤省级自然保护区。这里草肥水美,鸟类成群竞飞。但周边个别村民在此放牧,给环境造成破坏,影响鸟类迁徙。去年以来,发生三起因违反禁牧规定而引起的行政处罚案件。

2020年,被执行人谷某、于某、于某弟在保护区区域内放牧,共计放牛97头,对保护区生态植被造成破坏。双辽市林业和草原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三被执行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要求其三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分别处以10000元行政罚款;因被执行人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申请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亦没有按处罚决定履行相应义务,现双辽市林业和草原局向双辽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月19日,双辽市法院干警分别奔赴三被执行人家中,送达限期执行通知书,传唤其到庭,告知被执行人进行财产申报和限期履行义务,立即停止对湿地的侵害,并做当事人思想解释工作。

由于谷某未在家,执行干警立即赶往白鹤自然保护区,在实验区域内截住正在禁区放牛的谷某,对其违法行为进行释法教育,并送达执行通知书。“珍禽白鹤能前来双辽做客,说明双辽生态环境得到了野生动物的“认可”。为了保护这美丽的环境资源咱们要给野生动物一个安全的家,以后可不能再在保护区内放牧了!”执行干警苦口婆心对被执行人释法。

谷某接受教育,将牛赶回家中,并表示:“以前不知道放牧违法,以后再也不来保护区内放牧了。”

法官们还在保护区附近悬挂“保护自然湿地,珍惜美好家园”的条幅,进行普法宣传。

双辽法院副院长于亮表示,针对老百姓环保意识不强,法律意识薄弱等情况,适时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并把宣传保护野生环境与依法打击在自然保护区进行砍伐、放牧、开垦、烧荒等违法活动的行为结合起来,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提升群众自觉保护野生环境意识,为建设美丽双辽、幸福家园做出贡献。

来源:双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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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一案 教育一片 ——双辽法院深入案发地执法普法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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