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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风采】黄宜辉:踏踏实实做事,只为柘荣平安

2021-04-21 18:4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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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做人民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是宁德检察人的初心和使命,也是他们直面挑战、攻坚克难的源动力。即日起,宁德检察微信公众号连续推出《检察官风采》系列报道,带您一起走进宁德检察人这个群体,感受正义的力量和法治的温暖。今天的主人公是柘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黄宜辉。

黄宜辉,福建省柘荣县人,197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5年3月参加工作,现任柘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

1995年从检以来,该同志先后从事控申、监所、林业(生态)检察、公诉、侦查监督、未成年刑事检察等部门工作,始终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舍他其谁的勇气和担当展现新作为、创造新成绩、建功新时代,先后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闽浙赣“护林联防工作先进个人”、省市“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工作者、市“好检察官”、“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宁德市优秀青年卫士”、县“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他心中的政法好干警”、个人三等功一次等荣誉称号,并连续多年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

01

提高站位,严惩黑恶

作为院扫黑办主任,坚决贯彻上级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序开展,立足县情制定9份方案机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配合,亲自带队,深挖全县首起涉恶案件,引导侦查机关取证,依法提起公诉后作有罪判决。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与公安、法院的沟通配合,始终牢记“依法”二字,严把事实关、法律关,决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三年来,依法提前介入4件涉恶案件,批捕2件6人、起诉1件3人,改变侦查机关涉恶定性1件5人,移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条,开展扫黑除恶普法宣传,共开展专项宣传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多份。同时坚持惩防并举,推动长效常治,认真研判案件反映出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向柘荣县文体和旅游局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有关单位均予认真整改。

02

爱岗敬业 忠诚履职

在任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期间,黄宜辉同志率先垂范,紧紧围绕办案质量、指控犯罪、强化诉讼监督三项主要工作,严格要求自己,全力履职,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讲求实效,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坚决纠正侦查、审判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的正确实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科室人少事多要求高的情况下,他带领科室干警按照“指控犯罪有力、诉讼监督有效、社会治理有为”的总要求,尽心尽职,认真、细致、全面地审查每起案件。三年来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171件255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67件537人,其中其个人主办案件83件130人,有罪判决率达到100%,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丰收;追捕漏犯14人、追诉漏犯22人,犯罪嫌疑人均到案并被法院判决认定;依法改变定性案件10件24人,均得到法院判决认定;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撤案7件19人;向公安机关、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21件;开展两个专项监督活动,共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刑事立案8件,行政处罚2件。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柘荣县城关14家包子、馒头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03

刻苦钻研 探索创新

他谦虚好学,注重钻研业务知识,提升个人业务技能,其撰写的《调包骗财行为之定性》《浅谈成立生态资源检察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一起危险驾驶案例看现场待捕型自首的认定》《浅谈在起诉书中增加检察官助理署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调研文章先后在《福建检察》《宁德法学》《闽东检察论丛》等刊物上发表。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黄宜辉同志深刻认识到,作为山区小院,必须要有创新思维,超前谋划,锐意进取,主动服务大局,不断探索创新机制,成效显著,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和全市检察机关前列。

在全省率先将林检科更名为生态资源检察科,着力打造“生态资源检察”品牌;率先在县河长办设立专门检察室,推动全省此项工作的开展;建立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创造性地开展“补植复绿”工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绿色柘荣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在全省率先推进全体院领导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在柘荣餐饮行业商会等设立“绿柳帮教基地”,擦亮“绿柳”品牌;推动设立全市首个“速裁法庭”,成立专门检察办案组,对认罪认罚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适用速裁、简易程序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实现最短两天内办结;推行以“确定刑”量刑建议为核心的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精准量刑“四步法”,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在全省推广。部门办理的张某某挪用公款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首批认罪认罚从宽四个典型案例之一。

04

敢于担当 心系群众

作为一名驻村检察官,黄宜辉同志从担任柘荣县双城镇青凤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的第一天起,就一直在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与工作优势,做好群众工作,帮助协调解决村原住地林场林权证和土地、房产过户费等问题。

一次村里出现医患纠纷,他得知消息后,立即带领村干前往医院,利用自己的法律专长,多次向患者亲属讲明利害关系和法律规定,耐心细致地做好双方思想工作,最后促成患者亲属与医院达成共识,及时化解了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村民反映实行多年的低保户名额存在不公正问题,为进一步规范低保工作操作程序,确保救助的公平公正公开,他又组织村民代表率先在全县实行对低保户进行民主票决,并对最终选出的低保申请对象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赢得了群众的信任支持,福建日报等新闻媒体也对此作了报道,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面对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黄宜辉同志配合村干,积极筹措各项建设资金160多万元,完善了村庄和农事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村主干道水泥硬化、自来水管主管更新、林场机耕路和防火路建设、村容村貌绿化、路灯增设等项目,极大的改善了村民安居环境。青凤村被省移民局评为“创建平安库区先进集体”,被省环保厅评为全县第一个“省级生态示范村”,其中一名村干部连续三年被评为县十佳村干。

新冠疫情爆发后,黄宜辉同志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分管领导前往县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我县疫情防控及涉疫案件情况。组织干警前往东峰村、北峰茗苑、岚锦豪庭等小区开展防疫宣传。就一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提出判处缓刑的量刑建议得到法院支持,并及时开展针对性走访,助力安全平稳复工复产。

05

廉洁自律 行为表率

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黄宜辉同志不断加强自身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思想道德以及党纪、检察纪律教育,牢固严格遵守检察职业道德,清正廉洁,坚持原则,秉公办案。

严格执行上级院和本院的有关规章制度,坚持“一岗双责”,定期召开干警思想动态分析会,开展专项谈心谈话活动,切实帮助干警找问题、查原因、抓整改、促发展,狠抓司法办案廉政风险,严格以共产党员和检察官的标准要求自己、检视自己,切实做到行为有原则、有界线、有规矩,坚决守住廉洁底线和纪律底线,严守职责边界,严禁超越既定权限、逾越纪法底线。引导干警自觉筑牢纪律防线,自觉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始终保持思想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牢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增强政治定力和拒腐防变能力。认真执行“三个规定”,保障司法公正,科室全体干警均无任何违法违纪情况发生。科室2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省“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表现突出个人、全市优秀公诉人。

来源:柘荣县委政法委

原标题:《【检察官风采】黄宜辉:踏踏实实做事,只为柘荣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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