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第823期】教育整顿 • 身边的榜样 | 扎旗法院朱珊珊

2021-04-21 17:2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推动队伍教育整顿向纵深发展,“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从即日起,展播全市法院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人民法院先进典型,推出【教育整顿•身边的榜样】专题栏目,敬请关注!

今天

让我们一起来学习“身边的榜样”朱珊珊

倾听她的感人故事

感悟她的为民情怀

朱珊珊,女,俄罗斯族,1980年11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员额法官。现任扎鲁特旗人民法院乌力吉木仁法庭庭长。1997年12月,她应征入伍,在呼市武警警犬基地服役。2001年7月,分配到扎鲁特旗人民法院担任书记员。2008年,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考试及司法考试A证。先后在法院立案庭、刑事庭、民二庭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工作。2010年5月,在审监庭担任副庭长,兼任法院党总支副书记及妇委会主任及团委书记职务。2013年6月,在扎鲁特人民法院乌力吉木仁法庭担任庭长职务至今。

一路走来,在法院已经整整二十一个春秋,她亲手参与和审理的案件早已千计,她把青春和智慧献给了钟爱的审判事业,把热情和心血献给了百姓和群众,2020年,朱珊珊被评为通辽市十佳法治人物。

在担任书记员期间,她是第一个实现用电脑做开庭记录的人,使庭审笔录更加整齐、规范,为扎旗法院庭审工作敲开无纸化办公的第一扇大门。在此期间,还曾多次担任大要案的记录工作。2005年,朱珊珊担任书记员的民事、刑事合议庭在参加全市法院庭审竞赛中分别获得第一名、第二名的好成绩。2006年,全市庭审观摩现场会上,她再次担任书记员参加合议庭,业务能力受到市中院及兄弟法院的一致好评。

在担任法院党总支副书记、妇委会主任期间,她始终保持着高昂的工作热情,掌握政策动态,了解队伍情况,大胆管理创新,将党组织、妇委会的各项工作及载体活动与法院的审判工作紧密结合。她曾牵头组织开展多次党员活动、妇女活动,组织起草多个党建、妇联方面的文件、材料和方案,她曾负责设计装修法院党建室,亲手为法院党总支创建自己的活动室,为全体党员创建自已的党员之家。2012年,院党总支被通辽市党委政府评为先进党总支。2013年,被内蒙古高院评为自治区先进基层党支部。

在法庭工作期间,正值乌力吉木仁法庭刚刚建成,朱珊珊参与了法庭部分室内装修、设计,办公用品的购置、室外规划及绿化,食堂建设及科技化法庭的安装工作,得到领导的认可和好评。

作为一支队伍的带头人,朱姗姗深知管好法庭、带好队伍的重要性。因此,她重视法庭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强化审判效率意识,建立庭室及个人目标考核管理机制,加强考勤与值班管理,保持业内外活动严格自律。

在工作中,朱珊珊坚持“巡、立、调、审、执、教”一体化巡回办案长效机制,为了克服辖区面积广,农牧民居住分散,交通极为不便的实际困难,她随时随地把庭审开在牧包草地、偏远嘎查、田间地头、百姓人家,以即立、即审、即执裁判方式及时有效的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分争;以有案办案、无案普法的宣传方式提高农牧民群众法律意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树立便利、利民、为民、亲民的新时代法官形象。

乌力吉木仁法庭辖区蒙古族人口占70%以上,属少数民族聚居区,30%左右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均为蒙古族。针对蒙古族当事人使用汉语言诉讼不变的实际,法庭开发配置一整套蒙语诉讼软件,在提高审判工作效率的同时,也为当事人提供极大的便利,保护了蒙古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诉讼的权利。与此同时,朱珊珊还积极与地方政府及其他站所协调配合化解纠纷,全心全意为百姓排忧解难,尽最大努力维护辖区稳定,促进本地经济更好发展。

多年来,乌力吉木仁法庭的各项目标管理指标均在院内各庭及其它法庭前列,部分指标始终排名第一。法庭审结的案件,呈现高调解率,低判决率,低执行率的特点,无发回、改判案件及上访案件,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法庭多次被评为院先进集体,先后被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法院先进集体”,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2021年,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没有气壮山河的豪言状语,只有默默无闻的奉献,没有惊天动地的伟大壮举,只有孜孜不倦的追求,朱珊珊同志用自己的模范言行,谱写了一曲当代中国女法官司法为民、敬业奉献的新篇章。

身边榜样

曾获荣誉

多年来,乌力吉木仁法庭的各项目标管理指标均在院内各庭及其它法庭前列,部分指标始终排名第一。法庭审结的案件,呈现高调解率,低判决率,低执行率的特点,无发回、改判案件及上访案件,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法庭多次被评为院先进集体,先后被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法院先进集体”,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2021年,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一路走来已是二十个春秋,朱珊珊审理的案件早已千计,她把青春和智慧献给了钟爱的审判事业,把热情和心血献给了百姓和群众。她带领的团队,2014年被旗委宣传部评为“文明单位”,2017年被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2018年被内蒙古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先进集体”,2019年被通辽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民族团结先进集体”, 202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2021年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原标题:《【第823期】教育整顿 • 身边的榜样 | 扎旗法院朱珊珊》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