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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太仆寺旗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两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2021-04-21 21: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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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太仆寺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两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承办法官通过初步了解案情得知,双方当事人因土地租赁费等问题发生纠纷,考虑到4月正是农民春耕备耕时节,该纠纷如果处理不好,则会造成当事人延误春耕备耕或撂荒等一系列问题,将严重影响到农民生产生活。于是承办法官快速梳理案情、认真查阅证据材料、核实案件事实,预定开庭时间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两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均成功调解。

案例1

原告吕某、吕小某诉被告锡林浩特市某生态公司土地承包经营转让合同纠纷案,原、被告双方于2019年4月签订《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流转合同》,承包期限20年,合同履行期限尚未到期,双方争议标的较大,还涉及村民土地承包费等问题。待开庭审理后,承办法官坚持庭后再一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通过法官苦口婆心为当事人分析案件事实与法律关系,并耐心细致地讲解双方当事人的利弊后,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案例2

原告韩某诉被告王某、张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二被告已经给付原告部分土地租赁费,尚欠部分土地租赁费未付,拖欠时间已有4年,考虑到二被告现已不种地、收入较低的实际情况,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积极对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最终二被告同意分期给付拖欠原告的土地租赁费4万余元,原告亦同意,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太仆寺旗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持续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法律意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太仆寺旗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两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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