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众筹模式在香港也被盯上了 看看香港证监会是怎么说的

澎湃记者 忻尚伦
2014-05-08 12:45
来源:澎湃新闻
财经上下游 >
字号

        中国证监会正忙着对刚纳入其监管范畴的众筹平台制定管理办法,香港证监会在5月7日亦发布相关指引,提示从事众筹活动的各方注意可能使用的相关证券法律和法规,并提醒公众注意其中涉及的潜在风险。港证监称,将继续留意众筹活动的发展,并可能在适当时候再发出指引。

        指引显示,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任何人发出任何广告、邀请或文件,并知道其中载有请公众取得证券或参与集体投资计划的邀请,即属犯罪,获港证监认可或豁免的情况除外。

        向公众作出要约的文件,还须符合《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下的招股章程登记规定。根据规定,有关公司及每名明知自己是发出招股章程其中一方的人,发出不符合相关披露及登记规定的招股章程,即属犯罪。

        根据香港法律,违反上述两项条例的后果包括:监禁及(或)罚款的刑事法律责任,也可能因此面临民事诉讼。

        公告指出,众筹平台营办者可能须申请持有证券交易、就证券提供意见、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提供资产管理等一类或多类牌照。

        根据公告,参与众筹活动的投资者或面临多重风险,包括项目失败、流通性不足及股份价值被摊薄、平台倒闭或无力偿还、欺诈、信息不对称、网络袭击盗用身份、众筹平台从事违法活动被暂停运作等风险。

        面对众筹这一新生事物,港证监与中国证监会一样,尚未对众筹平台设有专门的监管办法。

        对于众筹的定义,港证监也是引用了国际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组织(IOSCO)今年2月发表的《众筹:快速增长的新生行业》的员工工作报告的定义。IOSCO是国际间各证券期管理机构所组成的国际合作组织,总部位于加拿大。

        港证监称,众筹是指通过网上平台,从众多个人或机构取得小额款项,用于向某一项目、业务或个人贷款等其他需要提供资金。常见的类型包括:用于投资某一项目或业务的股权众筹,点对点P2P网络贷款,用于慈善目的的捐赠众筹,以及在提供款项后获得实物或服务回报的报酬/预售众筹。

        和单纯的募资不同,众筹更多表现为一种针对特定消费者的定向营销。在消费需求的基础上进行产品研发或者活动举办,可以规避一些成本风险。在不少人看来,众筹参与者可以通过资金换取实物或者服务。因此,在“玩法”不断被创新的同时,众筹平台已出现了类“非法集资”的苗头。

        据媒体报道,中国证监会将于5月前完成对内地众筹平台的调研,并出具初期的征求意见稿,6月份将正式对外公布众筹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称,证监会正在对股权众筹模式进行调研,适时出台股权众筹相关意见。5月6日,证监会在上海就正在拟定中的众筹管理办法再度征求业内人士意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