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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打官司索34万欠款败诉,江苏两法院造乌龙两次误判

澎湃记者 周宽玮
2014-05-19 09:2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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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显示李西军今年39岁

        

        

        口音迥异、长相异同、年龄差小。当地人普遍认知两人为上下级,但在法院眼里,却生生扭成了父子关系。

        老板李加富很胸闷,明明是自己的员工,怎么就被法院两次认定为自己的儿子了。

        而对于员工李西军,突然就多了个爹,也让他很“不爽”。

        在与李加富的一次闲聊中,李西军听闻这事后非常生气,想要投诉。但苦于一直很忙,抽不出时间, “一直就撂着了”。

        采访中,澎湃记者听李西军说话时,带着股浓浓的北方卷舌口音。而李加富的口音,明显带有苏北腔。

        两人的脸型和五官看上去也不一样。李加富国字脸,小眼睛,单眼皮。李西军长脸,大眼,双眼皮。

        除了这些,两人年龄上也差距很小。

        李西军出示的二代身份证显示,其出生年月日为1975年10月23日,汉族,目前住址在江苏省赣榆县青口镇。

        而法院判决书上,李加富的身份证信息显示,其1958年12月8日出生,汉族,目前住址同样是江苏省赣榆县青口镇。

        两人的年龄差距为17岁。李加富说,从没想过自己会多出个这么小的儿子。

        两人被法院和被告方认为“父子”关系的可能性之一,也就是都姓李了。

        这样的乌龙判决事件,还要追溯到2004年。

        十年前,作为工程承包方的李加富,向上海沪舟置业公司(下称沪舟公司)承包了一项位于江苏省赣榆县的大楼拆除工作。

        两方为此签订了一份协议:李加富先付定金2万元,将三层楼拆除,拆楼的废旧材料归李加富处置。

        约两个月后,事情生变,多出了一份类似的补充条款协议。由李方起草,另一方签字,协议名为“签证单”。

        单上的内容显示,由于沪舟公司需要办公场地,让李加富出资将待拆楼重新装修,以作临时之用,等新场地建成后,李再继续拆除原定大楼。承诺占用待拆大楼期间,沪舟公司补偿其每月4000元。

        不过,这个签证单上没有沪舟公司的公章,但有落款时间,以及该公司两名员工的亲笔签名和手机号。

        由原本的拆除,变成后来的装修,李加富没有多想,很快便投入到作业中。

        但是装修过后,施工的楼房并有按照约定拆除。同时,李加富的装修费用也不被对方认可,且当时收取的2万元定金未没退给他。

        2011年,李加富将沪舟公司告上赣榆县人民法院,索要租金及装修等各项费用共计34万4千元。

        该法院 “审理查明”,上述的这份签证单由李加富之子李西军书写,沪舟公司不予认可。并最终驳回李加富的诉讼请求。

        由于不服,李加富又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随后的判决书上,法院同样认定这份签证单由李加富之子李西军书写,沪舟公司对其真实性提出质疑,同样不予认可。结果还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加富很委屈。二审庭审时,他特别强调,“李西军不是我儿子,是我工人”,法官当庭表示知道了。但判决结果还是一样。

李西军在公证书上的声明
李加富控诉法院判定其与签证单起草人属父子关系

        

        

        两次上诉,李加富不但没要到钱,还搭上了近1万3千元的诉讼费。

        李西军说,李加富是他的前老板,2004年之前在工地上给他干活,签证单上的内容是他应沪舟公司员工的要求,自己起草的。现在,他开了一家卖门锁的小店。

        “肯定是荒谬之谈!”当李西军从法院判决书上得知自己竟然是李加富的儿子时,“凭白多了个爹”,让他哭笑不得。李西军说他老家在山东,出生地在东北吉林省。而李加富则是地道的江苏人,当地很多人都知道他和李西军的上下级关系。奇怪的是,这么明显的事,到了法院这里就变了性。

        对于身份从前老板员工变成儿子,李西军说法院并没有传唤他出庭作证,包括让他解释签证单上的内容是否由其本人起草。

        一起工程款纠纷的民事判决书中,一审和二审居然都给判了个莫须有的儿子,还赔了钱,这让李加富很受伤。

        李加富因此认为,这一错误认定造成关键证人无法出庭作证,使他一再败诉。

        李加富抱怨,县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本就没核实查证被告的说法, “这样低级的错误在两级法院出现,如此马虎的法官如何能审出公平公正的案子。”

        2014年5月12日,一个特殊的纪念日。李加富致信赣榆县人民法院,称为防止自己“再多个儿子”,造成二次精神伤害,请求法院不要再让当事法官姜莉审判任何与他有关的案子。

        18日,澎湃记者看到了法院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书电子照,以及原被告举证的相关材料。

        随后澎湃记者多次拨打当事法官姜莉的手机和单位座机,均无人接听。

        2011年11月,一份盖章为“赣榆县人民法院”、落款签名为“审判员姜莉”的“民事裁定书”出现在网上。该书并未直接承认将李加富与李西军认定为父子关系的谬误,而是认为“文字上有错误”,应将“李家(加)富之子”更改为“李家(加)富方成员”。同时补充回应称,补正笔误的裁定不涉及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没有上诉的必要,也没有复议的意义。

        现在,李加富已将本案提交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但被受理后,至今判决还未下来。

赣榆县人民法院的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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