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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自焚者李天熙,讨尊严21年不得?

澎湃记者 周宽玮
2014-05-24 12:2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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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岁的李天熙在马路上自焚。

        为了一个21年前的官司,75岁的四川老人李天熙选择带上汽油自焚。现在,人已病危,老伴也因救火,右手臂烧伤。

        李天熙的多名子女告诉澎湃记者,烧伤的老伴是他的后妈胡兴文。事发后,胡兴文忍痛掏出手机给她们姐妹兄弟挨个打电话,通知快点赶来。

        5月22日下午,多名子女赶到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医院时,医生告知,李天熙全身有95%(警方通告称93%)面积的烧伤,已下达了病危通知单。

        “感觉父亲头脑还是清醒的,但人已经不行了。走,是迟早的事。”李天熙的女儿李莉哭着说。

        5月23日,李天熙已陷入昏迷,在重症监护室治疗。胡兴文灼伤的右手臂,开始隐隐发痛。

一回头,丈夫烧成了火球
        5月23日,澎湃记者辗转联系上了胡兴文和她的子女们。

        5月22日上午,胡兴文和李天熙来到宜宾市翠屏区中山广场,这里也是宜宾市委、市人大大院所在地。

        当时,李天熙带来了大字报和传单,穿着比较整齐,相对宽松,胡兴文穿了套碎花裙子。

        两人就在广场上站着,大字报和传单挂在大树之间的细绳上,其中两个大大的黑体毛笔字“喊冤”,异常醒目。

        胡兴文清晰地记得,当天上午10点左右,她正用手机打电话,无意识地背过了身,此时李天熙就在身后。

        电话还没打完,她闻到身后传来一股汽油味,回头一看,丈夫已经点燃了衣服,整个人烧了起来。

        胡兴文说她事后推想,李天熙应该是随身携带的汽油,藏在了衣服里,并用打火机或火柴之类的助燃物点燃。

        看见丈夫瞬间变成了一个火球,胡兴文说自己没有躲避逃离,而是上前试图用手拍打的方式灭火。无奈,李天熙身上的衣服已被全部点燃,胡兴文不但没灭掉火,还把自已的右手臂烧伤。

        事发广场紧邻宜宾市委和市人大大院,警方和其他执法人员快速赶了过来,打开灭火器,对着在地上翻滚的李天熙一顿猛扑,火势随即被熄灭。

        此时,李天熙身上的衣服已基本被烧光,只剩下裤衩,鞋子也掉了一只。

        胡兴文跪在地上,嚎哭。泣不成声时,不忘拿起手机通知她的几个继子继女,让他们赶紧过来。

        李天熙膝下一共有7个子女。事发当天,其中的多名子女和儿媳女婿,快速从成都和宜宾当地赶到了父亲所在的医院。此时,李天熙已经病危中,院方向家属们下达了病危通知单。

讲述:曾被检察院“抄家”、查封厂房        

        现场围观市民推测,李天熙疑因至今得不到相关赔偿,走了极端。

        在宜宾第二人民医院中医院,李莉和她的二姐夫彭锦屏向澎湃记者称,父亲选择自焚,出乎他们所有人的意料。

        在子女们眼里,李天熙是个冷静、知书达理的人,性格温和,很少与人争执。

        75岁的李天熙是宜宾翠屏区人。李莉回忆,十多岁时父亲就出来闯荡打拼。正式工作后,父亲一直在宜宾长江造纸厂工作,直到退休,现在的退休工资是每月2000多元。在宜宾这样的城市,基本够花。

        李天熙一生有过几段婚姻,胡兴文是李天熙现任的妻子,两人十多年前走到了一起。

        胡兴文今年已过6旬,拿着1000多元的退休金。老夫妻住在宜宾城区,膝下儿孙满堂,生活和美。

        李莉回忆,因为工作出色,父亲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接手宜宾市侨联包装厂。彭锦屏说,岳父当时负责销售和管理等工作,后成为该厂“法人”。李莉称,父亲花了数万元将该厂承包下,自己管理经营。

        按照李天熙自书的传单内容,1993年,李天熙起诉他2年不归家的妻子,结果反被妻子指控在经营时偷税漏税。但是,传单上没有写具体经营的内容。李莉和彭锦屏回忆,当时父亲经营的正是这个宜宾市侨联包装厂。

        李天熙的多名子女5月23日向澎湃记者回应,被指控偷税漏税的当年,父亲被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检察院“抄家”,随后他经营管理的宜宾市侨联包装厂被查封,接着被他人接手“强占”。

        澎湃记者在网上查询该厂信息,除“营业范围”显示为“纸箱、纸、纸袋”,地址位于天池村蔡家湾外,再无其它具体内容。当地的114电话查询,也无该厂的登记号码。

        “父亲是个老实本分的人,连单位出公差都自掏腰包,不花公家的钱。”李莉说,“偷税漏税”事件的处理让父亲感到“耻辱”,人格受到污蔑。接下来的几年里,父亲一直在上诉并上访,但始终没有结果。

签订息诉息访承诺书 获25万元补偿

        根据传单内容和子女们的说法,在李天熙的坚持下,事发多年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确认了宜宾翠屏区人民检察院侵害了李天熙的财产权。

        不过传单上称,进入国家赔偿程序后,李天熙至今未得到赔偿。而李天熙的女婿称,岳父获得了约25万元的补偿。

        5月22日,宜宾市公安局通报,自焚男子系上访人员,已于2008年与有关部门达成协议,获取一次性补偿款25万元人民币,并签署息诉息访承诺书。

        “父亲是签署了这个协议,我们没见过,但听父亲说起过。他一个老人经历了这么多年的上访,实在没有办法,最后是在检察院连哄带骗的情况下签署的,他的诉求并没有实现。”李莉表示,父亲虽然签了这份协议,但他心有不甘,多次找到那个接手厂房的负责人,并带着他自己整理的一大摞资料,又继续了“伸冤”之路。

子女质疑错判造成巨损 父亲索赔不成自焚

        523日,李天熙的多名子女向澎湃记者强调,翠屏区人民检察院给予父亲25万元的补偿,是因为当年的错误执行造成父亲精神损失而进行的补偿。

        “他当年苦心打拼经营的厂子被检察院查封后被转让了,家也被抄了,厂里的各种经济合同、财政收支证明材料,全被强行收走了。”李莉说。

        子女们认为,李天熙自焚与达成的补偿协议“毫无关系”,他所诉求的是要翠屏区检察院为其曾经的错误进行赔偿,这和补偿应该是两码事。

        而赔偿内容简单,就是宜宾市天池村蔡家湾1.23亩土地及一栋两楼楼房和厂房,即宜宾市侨联包装厂的损失。但是,这个诉求始终得不到满足。

        522日和23日两天,澎湃记者多次向涉及的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检察院致电,试图了解1993年的那场“抄家”和“查封”厂房之事,以及后来为此签订的补偿协议,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李莉说,事发后她们所有子女全都守候在医院,而父亲签订的这份补偿协议书应该放在家里。

        因此,澎湃记者直到发稿时,仍未能拿到这份协议书。该协议书25万元的补偿款到底是什么,仍有待进一步核实

        李莉补充称,签订补偿协议后的10余年来,李天熙继续为此进行上诉和各种上访,甚至到过北京。在子女们看来,父亲“秋菊打官司”的精神源自他的人格,更是对处理不公的回应。“你想想,我爸的那个厂,80年代就价值好几万,那个时候是什么概念,说没就没了。还有,法院还没判决,检察院就把我父亲的家就给抄了,是谁都受不了。”

        李莉回忆,李天熙集中上访的对象主要是翠屏区人民检察院。印象较深的一次,是几个月前,父亲爬到该检察院的大楼拉起了横幅,后来被执法人员劝下。

        李莉说,几天前,翠屏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告诉李天熙,以后不要再上访了,他的案子已经“终结”。

        “(翠屏区)检察院的那些人,每次看到我爸来上访就用戏谑的口吻嘲笑他。”李莉推测,加上被告之上访被终结,75岁的老父亲被深深刺伤,精神受挫。“自他爬上检察院大楼拉横幅后,我们就劝他要冷静,不能再做这种事了。”

        就在事发前几天的一个晚上,有李天熙的朋友向他的子女们反映,他最近有点情绪低落。

        21日开始,李天熙带着老伴开始在中山广场拉大字报和传单。22日上午,李天熙自焚。

        李天熙的子女们担心,即使父亲逃过一劫,他的诉求还是无法被允诺,不知还会做出怎样的过激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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