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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上海“一市三制”如何而来,法方档案开辟法租界研究新方向

澎湃记者 石剑峰
2014-05-29 10:2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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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租界开辟初期的外滩全景。有轨电车意外频生使得法租界当局开始实施交通岗、交警、路灯和交通灯等安全措施。

        上海法租界始建于1849年,1943年交还中国,前后共存94年。法租界最初只有986亩,经过三次西扩,到1914年达到15150亩,版图从黄浦江边一直延伸到徐家汇。

        在法国人来之前,黄浦江边老城厢外原是布满沼泽和坟地的荒僻之处。到了1920、1930年代,这里已经成为上海最繁华和最适宜居住的区域。

  上海法租界始建于1849年,1943年交还中国,前后共存94年。

  在上海史研究方面,熊月之等学者就曾指出,公共租界和法租界研究不均衡的问题。今年是中法建交50周年,由上海社科院历史所和里昂大学东亚学院联合主办的“法租界与近代上海”国际学术研讨会昨天在上海三山会馆闭幕,会上部分学者带来的研究论文使用了法国方面保存的法租界档案,这为法租界研究开辟了新方向。

  上海社科院历史所研究员周武等学者则从法租界的治理方式出发,研究上海法租界何以跟公共租界如此不同,比如法租界尤其是法租界西区均是洋房和西式建筑这一点,就是跟法租界的治理制度有关。

法租界研究开始转向法方档案挖掘

  “法租界与近代上海”国际学术讨论会,是上海乃至全国第一次以法租界为主题的研讨会。尽管法租界在上海近代发展历史上有着重要地位,但在学术领域,上海法租界的专门史研究并不深入。法国里昂大学东亚学院学者侯庆斌在研讨会上表示,受限于语言以及资料获取的难度,学界对上海法租界的研究无论从广度和深度,都在上海公共租界之下。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法租界的学术研究主要依靠两本文献,一本是柳亚子等人在1930年代编写的《民国上海通志稿》,一本是梅朋和傅立德著、倪静兰翻译的《上海法租界史》。上海社科院历史所副所长王健前天在讨论会开幕式上说:“对上海法租界的研究将会产生更多有趣的课题,随着更多文献资料的发现和公开,许多学生去法国学习并接触到以法文编写的第一手材料,比如法国外交部的档案。”

  侯庆斌在研讨会上也介绍道,法国外交部保存了关于上海法租界的一定数量的档案材料。他在研讨会上介绍的学术成果是以上海法租界会审公廨研究为例,会审公廨是上海租界中解决华洋司法纠纷的重要制度,“法国外交部档案馆保存有上海法租界会审公廨1903年至1930年的判决书及法庭颁布的各类条例,粗略统计近1000件。”在侯庆斌看来,对这些档案的研究可以加深对租界司法公正性的理解。

  与会的另外一位学者,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的朱晓明关于法租界越南巡捕的研究同样也利用了法国的档案。朱晓明的研究,细致到如何招募越南巡捕:他们的待遇和家庭生活、职业升迁等。挖掘、利用法方档案,可能将开拓法租界研究和上海史研究的新方向。

上海“一市三制”如何而来

  在上海近代史上曾出现过“一市三制”的奇特市政格局,分别是法租界、公共租界和华界各自治理格局,但法租界和公共租界的治理方式常常被混淆。今天上海的市中心,当年法租界所在区域和公共租界所在区域其实呈现出非常明显的市政建设差异,而在当年,二者的商业定位也完全不同。这些跟法租界和公共租界的治理方式迥异相关。法租界最初只有986亩,经过三次西扩,到1914年达到15150亩,版图从黄浦江边一直延伸到徐家汇。在法国人来之前,黄浦江边老城厢外原是布满沼泽和坟地的荒僻之处,到了1920、1930年代,这里已经成为上海最繁华和最适宜居住的区域。上海社科院历史所研究员周武和李志茗均从法租界的发展和治理制度的演变,讨论法租界为何如此不同,以及它的存在对上海今日城市规划的影响。

  1843年,英、美、法三国相继在上海城北设立了租界,各自“享有向本国和其他西方侨民租售界内土地的专属特权,并对界内外所有的外国侨民行使司法裁判权”。太平天国小刀会期间,为保证租界安全,在混乱中建立秩序,成为租界当局的头等大事。周武介绍,正是这种严峻的安全形势促成了英、美、法三国租界的合并,一方面加紧建立租界防御自卫体系,另一方面又乘机确立行之有效的租界市政管理体制和法制体制。

  为达到这一目的,英、美、法三国领事一致认为,首先必须立法,亦即修改1845年的《上海土地章程》。1853年6月下旬,英国领事阿礼国率先提出由英、美、法三国自行修改这一土地章程。主要目的在于共同组织一个市政机关,管理全部三国租界。周武说,事实上,法国一开始就想“保持法国特定”和法租界的独立,并不乐见三界合并和三界共管,但那时法军势单力薄,并不具有单独应对持续恶化的安全形势的实力,因此不得不“原则上”接受阿礼国的上述建议。1854年7月8日,英国领事阿礼国、美国领事马辉和法国领事爱棠,正式宣布三国公使共同签订的新土地章程《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通过该土地章程,组建“自治政府”并使界内驻军“合法化”。该会议最重要的一个决议是组建英、美、法三国租界的市政机关——工部局。

  工部局和公董局经常被一些学者和文章混用,事实上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机构。周武介绍,工部局最初叫行政委员会,后来改称为市政委员会,它成立之后便一步步挣脱道台和领事们的约束,最后与道台和领事们分庭抗礼,独立于中国行政系统和外国领事的管辖之外。这个由不拿薪水的商人们组成的委员会,虽不总是为社区成员所赞成,却以耐心和坚毅改革了陋习,获得了权力。工部局成立之后,法租界当局发现“当一个法国人的利益和一个别国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人家多么善于以‘地皮章程’为武器对付我们。当涉及保护原来属于法租界而后来被认为是公共租界的组成部分利益时,租界的合并就不存在了”。(《上海法租界史》)工部局的这些做法,引起了法国驻上海领事爱棠和法国公使布尔布隆的不满。在之后的几年,爱棠多次对协定提出异议,甚至长期不理会工部局。1862年4月29日,爱棠甚至宣布法租界独立,退出联合协定,自行设立与工部局类似的市政机关“法租界筹防公局”(1865年译名为“公董局”),1866年7月,法国外交部制定了《上海法租界公董局组织章程》。公董局成立后,1863年9月,英、美正式合并了公共租界,由此,上海“一市三制”的奇特市政格局奠定。

  在周武看来,法租界的独立,从表面上看,是法国驻沪领事与工部局之间的矛盾,其实二者之间的矛盾不过是口实,法国驻沪领事一直竭力保持洋泾浜南岸租界的“法国基本特性”。

  尽管英美驻沪领事强烈反对法租界独立,但法国人的答复是:“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坚持说我租界内的现行市政制度比相邻租界的制度更符合尊重中国领土主权的原则,而一旦合并,这个制度立刻就不复存在。在我们租界内,由领事代表法国人向中国当局负责,而且是中国政府把它管理法租界的权力让给了法国领事。地方当局在法国外交代表方面根本不担心有侵犯权限的问题,因为法国领事和他的政府一样,直接受条约的约束,他必须恪守条约的规定。而英美两国租界的市政制度正好相反,领事被撇在一边,不得参与市政,自治思想占上风;这个团体对中国政府不受任何条约的约束,一味追求独立,这样一种制度对逐步侵犯中国的领土主权就更方便,因为侵权来自一个集合体,可以不负任何个人的责任。(《上海法租界史》)”周武说:“这意味着,法国人并不认同公共租界的做法,他们要按照自己的意愿构建一个市政制度,也就是后来的公董局。”

公董局治理方式对上海的影响

  与公共租界相比,法国驻沪领事拥有更全面的权力。他独享法租界的管理权,掌握着法租界的一切政治权力,包括控制警察和解散公董局。法国驻沪总领事事实上已成为法租界的“独裁者”。法租界与公共租界实行不同的市政制度和不同的管理体系,周武认为,一方面源于法国和英、美不同的政治文化传统,但也与他们在上海的不同利益追求和各自侨民结构有关。在1852年,各国商人在上海共开设洋行41家,英商27家,美商5家,法商只有1家。从历年数据变化看,法国的商业势力小很多,甚至侨民数量和商人都远远比不上英、美。1873年3月30日,上海共有法侨88人,其中商人只有3人。即便商人已经那么少了,他们的商行也极少开在法租界。有意思的是,由于侨民太少,有资格担任公董局董事的人更少,所以每逢公董局董事改选,法国总领事总是为缺少合适的人选头疼。

  在周武看来,公共租界的地位更接近于自由港,而法租界则像是一块受巴黎政府管辖的殖民飞地(一种特殊的人文地理现象,指隶属于某一行政区管辖但不与本区毗连的土地)。在周武看来,公共租界和法租界给上海带来的影响各不相同,公共租界给上海带来了市场观念、资本运作、现代科举和企业管理等全新的资本主义发展模式,法租界则提供了市政管理、市政建设、保护宗教和公共利益等典型的官僚主义统治样本。

  李志茗在他的发言中也表示:“法租界始终由领事主宰,法国政府控制。公共租界则是侨民集体自治,不受任何政府管辖。治理体系的差异直接导致两租界相互竞争,各自走上不同的发展轨道。两种发展模式各有侧重,相辅相成。”

  最能体现法租界环境和文化性格的地方,就是法租界的西区,也就是现在的徐家汇一带。在市政建设中,法租界当局甚至干涉到了房屋建造的结构,比如倡导在新扩充区内建造欧式建筑,即所谓洋房,禁止建造中式房屋。1900年,公董局通过房屋建造法案,规定在今嵩山路以西的扩充区内,除非得到领事同意,禁止建造木材和土墙组成的中式简陋房屋。之后又颁布了相关房屋建造的法规,这就造成了法租界西区几乎都是西式建筑的街区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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