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实行奏折制度之前,清朝君臣如何交流

马子木
2014-09-11 15:21
来源:澎湃新闻
私家历史 >
字号

何谓题本

        如所周知,奏折制度是清代君臣交流、下情上达的最为重要的渠道,但这在康熙晚期及雍正年间方渐次实现。在此以前,具备类似作用的是题本制度。

        题本创始于明初,与之相近的文书种类尚有奏本与启本。其区别在于,内外衙门公事用题本,官员谢恩、轻罪、节庆循例奏贺及庶民陈言、申诉用奏本,启本则是呈给东宫的文书,题本用印而奏本不用印。清朝在关外时代因政事简易,并未形成完整的文书体系,辽东汉官上书言事多称“奏”,只是一种模糊的说法,与明朝的奏本并不完全相同。清朝入关后,大体承袭了明朝的文书运作体系,题本以及与之伴行的揭帖遂成为清初政情流转的通道。下文将以题本的形成与处理过程为序,对此制度加以概说,叙述下限则大体讫于奏折广泛行用前的康熙中期。

题本的规制              

        作为性质明确的官文书,自明初开始即对题本做出了详细的技术性规定。首先是用纸,成化年间阁臣尹直回忆正德时题本是用白棉纸粘接而成,“四页一接,末一接不许四页”(《謇斋琐缀录》卷4)。其次是尺寸,据万历《明会典》规定奏本纸高一尺三寸,奏本形制略大于题本,故现在学界一般推测题本高为一尺左右。复次是格式,字体必须依照所谓《洪武正韵》字体书写,即一种细长型的宋体字,清人谓之“轻墨淡写”(光绪《会典事例》卷1042),实是最直观的视觉感受。行数与字数亦有要求,基本为一页写六行,每行二十字,因预留抬格二字,实际仅写十八字。        

        顺治初年,礼部曾颁发题本、奏本的通行格式,以便各衙门及各地军民遵行。就外观来看,清朝的题本略大于明朝。纸张主要选用小高丽纸、毛边纸和扛连纸。前者来自朝鲜李朝的进贡,每年22万张,其中有19万余张供“各部院写档”。但由于行政事务日繁、公文数量日增,进贡纸张不敷使用,各衙门纷纷移咨户部,要求拨给,户部堂官面临“库中无有,街上去买,卖者又少,且不能如数”的窘境,最终只能在顺治十三年题准改用榜纸(史语所内阁大库档案,036536、038447号)。

        书写格式上,汉文题本仍为每页六行,但每行字数并没有严格统一,就笔者所见,有行二十字(实写十八字)者,亦有行二十二字(实写二十字)者,前者多见于由京官所上的“部本”,似乎这一群体尚恪守明朝旧制。由于清朝统治的满洲特性,产生了满文题本与满汉合璧题本。就现在已经整理的理藩院满文题本与北大移交满汉合璧题本来看,满文书写亦是每页六行,但因单词长短不一,无法如汉文一样保持每行字数一致。

        字体上依然要求使用细长型的宋体字,只是碍于新朝体统,不便再言“洪武”,只能泛称“正韵”,这与《清会典》修成前清廷行政皆暗用《明会典》正相类似,反映出易代时期的潜在行政惯性。正韵体在清初官文书中风行一时,顺治十二年曾有敕令“凡文俱照正韵书写”,直至乾隆二十九年方强制改为正楷体。值得一提的是,康熙末年奏折广泛行用之时,仍有大臣(如直隶总督赵弘燮等)习惯以这种字体而非正楷来缮写奏折。 

题本的内容      

        除了规制方面的技术性规定外,题本内容的书写也有一定的规律与格式可循。第一页仅写一“题”字,最末一页居中书写日期,两页皆加盖官印。正文以“某官臣(职)某某具题,为某某事”开头,其下则写明具体事由。与奏折不同,具题官员需要在题本中引录其下级的呈文、同僚的移文或与部院衙门的往来文书,以说明这一事务层层处理的过程。

        譬如地方刑名案件需要层层审理,刑部提交最终题本时需要包含多次审理的供词以及承审官员的“看语”;需要逐级处理的公务如财赋、奏销、军情等亦同此理。在此以康熙十年正月二十一日福建总督刘斗的为催拨铸造火器之款的题本为例略加说明。该本全文四千余字,其中3500字引用布政使的呈文,而该呈文又分别引录了兵部部文一份、本省武官呈文两份。其中一份武官呈文开头如下:“兹据署都司事标下中军副将王业衡详称:案奉浙闽总督刘部院批:据镇守兴化李总兵呈:据本标中营游击汪三奇呈:据中军守备王君臣呈:据左右哨千总吴魁、黄肇光呈称:窃照舟师制胜……”这一段文字经过了四层转呈,再加布政使转引一次,至督臣题本中已经过五次转手。题本最后的500余字则是督臣刘斗的“看语”,以“该臣看得”开头,是最高长官依据前述政书处理过程得出的倾向性的最终处理方案,并向朝廷请旨裁断(《明清史料丁编》第三本)。

        这种看似繁冗的文书书写方式保证了来自底层的信息能够相对如实地层层上报到中央政府,并在理论上最终反馈到皇帝本人。当然这也带来了负面影响,即题本字数的无限膨胀。因此刑部、户部、兵部等衙门的官员常常遇到篇幅过长的题本;而需要誊录题本副本的六科,尤其苦不堪言。顺治十二年,刑科爱惜喇库哈方(aisilakū hafan)沙耐即怨言“刑科本章关系历审招详,每一本多至三四十扣,或六七十扣,比各科繁多,终日抄写,尚难料理”,因此要求增设笔帖式(内阁大库档案,036764号)。所谓“扣”即“页”,因题本如经折装样式,故名。以一页六行,一行20字计,“七十扣”的题本当在8400字左右,在官文书中已属相当冗长,在书写与处理过程中都会让有关官员颇费周折。            

        虽然奏折制度后来占据了清帝国的主要政治情报管道,史家仍将其创始视为皇帝与亲信大臣间的一种私人交流渠道。其间可以看到皇帝在敕诏谕旨之外的另一面相。与之不同,题本则是一种相当公开化的公文,其处理是经由皇帝本人与官僚系统的协作而完成。从程式化的语言风格与处理方式中,很难看到皇帝、大臣的个人化因素,当然更看不到公务之外的君臣交流。

题本怎么“上达天听”  

        题本正本写成后的第一件工作是誊抄副本与撰写摘要,即是所谓“揭帖”与“贴黄”。明朝的揭帖是一种独立于题本、奏本之外的密报性非正式文书,但在晚明已发生变动,据南京兵部尚书熊明遇言,“一本必奏启副三件、阁揭五六通,传写便需数日”(《明清史料壬编》第六本)。那么这种作为工作副本的揭帖在明季便已产生,只是抄写并无定数。

        清朝定制揭帖一式三份,与题本同时提交,一份留存通政使司、一份送相关部院、一份送交六科,主要是为存档备查,同时减轻相关官署的抄写负担。揭帖不加盖官印,其抄写并不要求如题本一样严肃正规,就笔者所见的揭帖,虽偶尔用细长型宋体字,但更多则使用书写较为方便的正楷体字;每页六行,有每行写20或22字、留有较宽的天头地角者,也有每行写30字,上下基本不留空白者。“贴黄”是题本后另粘一纸,摘要说明题本内容,限制在百字以内;揭帖抄写时则不需要另抄贴黄。        

        题本与揭帖缮定后,即需向内阁提交。在京衙门出具的题本(即所谓“部本”)可以直接送交内阁。而外官题本需要由提塘官驰驿送至通政使司,经审查格式无误后移送内阁。据顺治时曾任通政使的哈恺云“各直省章奏,有十数本用夹板一副固封投到者,亦有三四本用夹板一副固封投到者,其间多寡不止。”(内阁大库档案,016845号)则各省为降低成本起见,非紧要事务的题本往往积攒若干后一起送出,与后来奏折之随时拜发有所不同。        

        题本送交内阁后,需要进行核对与登记(即所谓“记籍”)工作。若翻览现存的题本原件,在首页往往可以见到“本揭对同”与“(年号)□年□月□日到”两个印章,前者是内阁中书核对题本与揭帖内容一致后所加盖,后者中预留的空格需要笔填,这是题本送交内阁的时间登记。经过此一程序,题本方正式进入行政处理的流程。首先是翻译,汉文题本需要将贴黄译成满文,而蒙、藏文本需要全文译为满文,其过程甚为繁琐,清人编写的《内阁小志》和《内阁志》中有很好的描述,在此不复赘述。翻译之后是票拟,即由内阁票签中书拟定若干种对此题本的处理意见,送交内阁大学士审阅。审定后,票签中书再行缮写定稿,夹在题本之中。所谓“签”是稍小于题本一页尺寸的纸条,每条上写一条处理意见。

        翌日黎明,内阁将前日收到并票拟完毕的题本送交御前,由皇帝最终决断。“圣裁”的方式即是在内阁所提供的诸多备选意见签中选择一条,或照用,或稍加修改后发回内阁。当然还有两种例外,其一是皇帝对诸多意见都不甚满意,而令内阁另行票拟;其二是皇帝亦无确见,乃将该本折角发下,待御门听政之日与大学士商议决断。后者主要集中在康熙前中期,其后重要事务皆由大臣与皇帝在奏折中预先商定,再通过题本例行公事解决,御门听政的重要地位也因此逐渐被军机大臣“见面”所取代。 

皇帝如何“圣裁”      

        与人们一般想象的不同,由于官员已在题本中给出了倾向性的处理方案,故内阁“票拟”的内容也十分简单,大体思路是准许(“依议”)、不准(“毋庸议”)或转交某部处理(“该部议奏”),不过寥寥数语而已。

        乾隆十八年正月,吏部具题弹劾四川总督策楞,被选中的内阁票签尚存留至今,该签右侧顶格写“依议,策楞著降一级调用”,左侧顶格写满文译文:gisurehe songkoi obu, dzereng be emu jergi wasimbufi forgošome baitala,中间居中满汉合璧写明该题本事由:“正月三十日吏部特参事。aniya biyai gūsin de, hafan i jurgan cohome wakalara jalin。”乾隆帝用朱笔将汉文“调用”勾去,改为“从宽留任”,即是此事件的最终决策(一史馆藏宫中档,04-01-12-0083-025号)。

        另外一种情况是题本中讲到的情况内阁无权给出处理意见,这主要集中在人事任用上,遇到这样的题本,内阁票签只能将人名留空,待皇帝填写。如乾隆二十一年,吏部题请尽快补授翰林院掌院学士,从二品的掌院学士属于皇帝“特简”之列,故内阁票签时只能空数格后写“补授翰林院掌院学士兼礼部侍郎”,对应满文为be bithei yamun i baita be kadalara ashan i bithei da sinda, dorolon i jurgan i ashan i amban kamcibu,空缺主语,乾隆帝需要做的即是在空格处填上其心目中的人选(宫中档,04-01-12-0083-011号)。        

        题本由御前发还内阁后,由内阁批本处、典籍厅的官员分别将钦定的满、汉文签用朱笔抄写于该本封面,即是“批红”。“批红”并不是皇帝的“朱批”,它仅反映皇帝本人的裁断,二者的性质必须明确区分。内阁官员同时将批红内容另外记入一种档册,即所谓“丝纶簿”,就记录文书处理结果的性质来说,丝纶簿颇类似于后来军机处的随手登记档。经过批红后的题本称为“红本”,由内阁下发六科,六科缮写副本后再将之抄送各相关衙署执行,必要求限期反馈结果。由官员提交的题本原件,由六科定期送回,存贮在内阁的红本库;六科缮写的副本即后来的六科“录疏”与“史书”(suduri dangse),则存贮在皇史宬。直至清朝覆亡后的1921年,因八千麻袋事件的发生,内阁大库贮藏的题本才重新引起世人的关注。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