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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司法局长称“单从法理理解案件干扰司法公正”遭网友吐槽

澎湃见习记者 赵崇强
2014-06-05 14:2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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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下午,贵阳司法局召开全市律师事务所紧急会议,会议由石光明主持。

        “个别律师对一些重大敏感案件单从法理上理解,不考虑社会影响,发表不适当网上言论,干扰和影响司法公正。”在近日举行的贵阳市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上,贵阳市司法局局长石光明做出的以上表述,引来网友吐槽。

        5月14日下午,贵阳司法局召开全市律师事务所紧急会议,会议由石光明主持。

        会议中,石光明在谈及律师队伍中存在的矛盾、问题时,出现了上述言论。他称,这些问题必须妥善认真解决,否则将严重损害贵阳市律师队伍的整体形象。

        他要求,全市律师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律师的政治定位,牢记和忠实履行律师的职责使命。

        网友@何三畏 将该言论发上微博后,立刻引发热议。他自己评论称:“案件不能从法律角度理解,要从敏感角度理解,那怎么量刑呢?一分敏感等于多少年?”

        律师刘海洋直称:“学法律的,听不懂。”

        问天律师事务律师张兴评论称,律师代理案件当然是要讲法律、讲法理的,如果不讲法律与法理,律师职业存在的意义就没有了。现状是,在某些案件中,存在明显不讲法律与法理的情形,律师不得不公开地讲法律。

        北京律师王甫认为,贵阳司法局长在讲话中认为律师不该单从法理上理解案件的说法,忽视了律师阐述法理、推动法治进步的积极作用,甚至将律师阐述法理与法治进步对立看待,这是很不妥当的。而且,检察院、法院依法律独立行使司法权,一个公正、独立的司法理当是自信的司法,公众的舆论如果真能影响到司法,便说明司法本身的独立性存在问题。但实践中,除非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公正性本身受到质疑,否则,我们看不到舆论影响司法的先例。比如聂树斌案再审问题、比如夏俊峰案,我们并未看到风起云涌的民间舆论对司法的影响。

        据悉,石光明是贵州毕节人,在其任司法局局长一职前,曾在贵州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贵阳市委政法委等部门任职,他毕业于贵州农学院牧医系畜牧专业,为农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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