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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争锋:领导夫人当家庭“纪委书记”可行吗?

澎湃讯
2014-06-10 22:2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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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十堰日报》报道,5月27日,湖北省十堰市纪委邀请40余名市直单位“一把手”夫人参加家庭助廉座谈会,倡导她们吹好“枕边风”,当好家庭“纪委书记”(左上角)。

        编者按

        据《十堰日报》报道,5月27日,湖北省十堰市纪委邀请40余名市直单位“一把手”夫人参加家庭助廉座谈会,倡导她们吹好“枕边风”,当好家庭“纪委书记”。

        十堰市纪委书记邬泽华表示,家庭成员特别是夫妻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帮助,对于领导干部预防和抵制腐败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该新闻引起了广泛议论。网友或支持或非议。

        支持一方认为,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有助于树立清廉家风的氛围。身边人的监督,有利于对领导干部的腐败防微杜渐。

        反对一方认为,防腐要发挥制度的作用,仅靠家庭“纪委书记”道德上的自觉,是不够的。况且,夫妻存在很大的共同利益,领导夫人未必能起到监督作用。

        以下选取了两篇评论文章,分别代表正反观点,以供大家思考。

        第一篇文章刊登于人民网,题为《请领导夫人当“纪委书记”有何不可?》

        另一篇文章刊登于中廉网,题为《荒唐的“诰命纪委夫人”》

请领导夫人当“纪委书记”有何不可?

        文/邓子庆        

        日前,湖北省十堰市纪委邀请40余名市直单位“一把手”夫人参加家庭助廉座谈会,倡导她们吹好“枕边风”,及时“扯扯袖子、咬咬耳朵”,当好“抓早”“抓小”的家庭“纪委书记”。

        有人说,贪官本人在犯罪过程中,贪官夫人只是起了推波助澜作用,贪官本身获罪的根源还在于自己,因此请领导夫人当“纪委书记”并不靠谱。但在我看来,十堰此举并不失为一种值得赞扬的创新。

        诚然,领导夫人不具有职务犯罪所必要的职权要素,她们无论如何不良,终究是要靠官员运用职权才能够参与犯罪或分享犯罪果实。但我们并不能由此否认“枕边人”的贪欲会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官员腐败的诱因。数据显示,70%以上的贪官背后都有“贪内助”。这方面的事例比比皆是:原湖北省副省长孟庆平就曾七次通过妻子郑秀英之手接受个体户庄某的贿赂计14.5万元人民币,10万元港币;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走上严重违法犯罪道路的过程中,其妻子王骁就将“贪内助”的角色演绎得淋漓尽致;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长毕玉玺伙同其妻王学英受贿上千万元;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与妻子田雅芝共同受贿七笔共370余万元;原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刘卓志在贪腐路上就由其妻子负责保管转移赃款;原铜陵市组织部长吴广春更是在因贪腐送审中感概:“妻子把我送上了法庭”……

        正所谓妻贤夫祸少,一些干部走上腐败之路,往往就是祸起萧墙,妻子不是“贤内助”而是“腐内助”——在一个个利令智昏、徇私枉法的贪官身后,往往又都暗藏着一个个贪婪无比的内当家。她们或对丈夫的腐败行为熟视无睹,或同流合污,有的甚至赤裸裸地跳到前台帮助丈夫受贿、索贿、转赃。基于这种现实,十堰市邀请领导夫人当“纪委书记”,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必要性。

        从大处讲,整治腐败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没有一剂药可以实现药到病除、一蹴而就。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推进反腐体制机制乃至方式的创新。试想,在已有体制内纪委书记们的监督下,又能更全面发掘和培育体制外的“纪委书记”,无疑有利于建立一个立体监督体系。让领导夫人当“纪委书记”,正是要尽可能激发外部监督力量。

        从小处讲,“枕边人”往往是最快最早发现官员的贪腐行为的,如果能让领导夫人真正成为贤内助,无疑有利于及时打击腐败、挽救官员——请领导夫人当“纪委书记”正是为了通过廉政教育让领导夫人们明白“一家之中,无论谁做了腐败之事,都会受到惩罚”的道理,进而积极参加到提醒监督的队伍中来,在防治官员堕落层面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

        总之,十堰市积极开展家庭廉政教育,并无值得指摘之处。尽管这种方式不一定十分靠谱,但只要用心做好,它至少可以为一部分官员筑起一条贪污腐败的“家庭防线”。       

荒唐的“诰命纪委夫人”        

        新华社官方微博中国网事发布消息称,湖北省十堰市纪委近日邀请40余名市直单位“一把手”夫人参加家庭助廉座谈会,倡导她们吹好“枕边风”,及时“扯扯袖子、咬咬耳朵”,当好“抓早”“抓小”的家庭“纪委书记”。“一把手”夫人当“纪委书记”,你觉得靠谱吗?

        我觉得不靠谱。湖北省十堰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邀请“一把手”夫人参加,创新性的将廉政教育工作开展成“枕边风”样板会,无疑为我国党风廉政工作开了先河,不过显然搞错了工作对象,而且有转嫁工作责任的嫌疑。难道突然哪天一把手犯了国法,还要追究夫们的连带责任么?早在2010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规定,拟任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也就是一把手),任职前要考查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却没有规定夫人们也要进行考核。鼓动官员家庭成员之间的诫勉甚至检举,虽然打着捍卫法律尊严,捉捕人民害虫的旗号,或许造成家庭成员间构陷的恶果,一想到并未远去的浩劫十年,令人不寒而栗。

        官员违纪违法,部分还存在家族性的特点。一些政府部门一把手,为实现权力变现,或搞权钱交易,或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谋私利,家庭成员参与其中,有些甚至是夫人主导了索贿行贿的戏码,这样看来“诰命纪委夫人”岂不是要上演碟中谍了?湖北省十堰市纪委到底是在为纪检工作开辟新渠道还是在为违纪违法官员家族提供反侦察免费培训?

        纪检工作有其严肃性,开展拒腐防变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责任的主体是应该是各级党委,监督责任也不仅限于一把手夫人。廉政关键还在于自身制度建设,若制度完善固若金汤,监督渠道广泛通畅,官员触法成本高昂,难道还需要特意组织“诰命纪委夫人”在官员耳边吹廉政风么?

        湖北省十堰市纪委的举措,不着边际,荒唐可笑,不是舍本逐末,而且是舍本逐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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