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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假冒大报记者涉敲诈勒索被抓,曾“专访”多位市领导

澎湃记者 王恒嘉
2014-06-15 13:01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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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某如发给两公司的敲诈短信。

        最近,根据警方消息,广东省多家媒体报道了一男子刁某如冒充某大报记者敲诈深圳龙华新区水斗新围股份合作公司280万元的新闻,引起广泛关注。刁某如的名片上给自己自封的头衔是某大报周刊“总编辑”。

        澎湃记者所获得的警方提供的证据中,某大报有关部门提供的书面材料称“报社正式员工中,无刁某如此人”。警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刁某如自己开有一个广告公司”、“只是和某大报下设的一个部门签订了一个合作合同,他自己任命自己为总编辑”。

        澎湃记者调查发现,在2013年,某大报曾先后刊发对深圳市委书记王荣、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京生、深圳市副市长吴以环的专访,专访稿署名作者均为3人,其中一人正是刁某如。这些“专访”稿件,作者名字前并无“记者”字样,导语中则多次出现“本报记者”、“专访”之类的措词。

引狼入室,敲诈280万仍不满足

        根据警方提供的书面材料,澎湃记者梳理了刁某如的犯案经过。

        2012年,龙华新区水斗新围股份合作公司的一块地皮产权争议已经结束,获得产权。随后,水斗新围股份公司决定与深圳市莱海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开发这块土地。当年5月,水斗新围公司召开股民大会,通过公司一名原股民冯某能介绍,刁某如认识了公司董事长冯某。

        刁某如见面递出的名片印着“某大报《文化深圳周刊》总编辑”,声称和很多领导很熟,可以帮忙公司解决很多实际问题。股份公司相信这个头衔,并把包括土地争议在内的一些资料全部给了刁某如。

        2012年6月,刁某如撰写一篇负面稿件《深圳市龙华新区水斗新围:谁的黑手伸向村落》,然后发表在网站“法新网”上,然后通知嫌疑人苏某波转载在中国基层党组织建设网和中国安全生产监督网上面。

        澎湃记者调查发现,有数家网站网页曾显示刁某如为深圳频道主任或深圳频道联系人。警方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某些网站的地方频道负责人是刁某如花钱获得的。

        之后,刁某如打电话通知董事长冯某,称网站上出现关于水斗新围的负面文章,可以通过关系将文章撤下来,但需要80万元。由于土地开发的各项文件正在审批,迫于无奈,公司按照要求给了刁某如80万元。2012年6月21日,在收到80万元好处费后,刁某如向苏某波转账8万元好处费,并通知苏某波删除文章。之后三个网站删除了该文。

        2012年7月份,刁某如又加工出《谁动了深圳龙华水斗新围村民的奶酪》一文,文中称股份公司与莱海实业非法侵吞村民土地。7月26日,刁某如分别向两家公司负责人发送短信称,在某报看到可能发内参的这篇文章,还称北京有记者要刊发此文章,已经引起高层注意,自己可以“沟通一下”。

        两家公司负责人没有理会。2012年9月份,刁某如让苏某波在网上刊发《谁动了深圳龙华水斗新围村民的奶酪》。同时,他制作了一封股份公司股民上访信,并让公司一名原股民冯某能组织水斗新围村民签名。接着,刁某如再次致电两家公司老总,冯某能将组织上访,他可以阻止,但需要开发土地的10%股份,如果不给将继续发布相关负面文章。两家公司担心土地审批受到影响,最终还是妥协了。2012年10月24日,两家公司、刁某如、冯某能签订四方协议,刁某如占有土地开发项目的3.3%股份,冯某能占6.7%。

        2013年10月起,刁某如要求两公司履行协议,并向他支付200万元,不然将事情闹大。此时,土地项目审批正在关键时刻,两家公司只能妥协,向刁某如私人账户转账200万元。

        澎湃记者所获取的警方提供的证据中,有大量刁某如用手机发送的敲诈短信影印件。

        拿到280万后,刁某如还是没有收手,而是不断要求两家公司兑现给他和冯某能的10%股份,这个数目涉及数千万。两家公司忍无可忍,2014年4月14日向龙华油松派出所报案。5月7日,刁某如被警方抓获,随后被刑事拘留。8日,刁某如被宝安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样涉嫌收钱发帖的苏某波,因主动投案,已获取保候审。向受害两公司引见刁某如的冯某能,是否涉案,警方仍在调查中。

        中国基层党组织建设网和中国安全生产监督网也分别向两家受害公司和负责人出具了“致歉函”。

假记者“专访”过多位深圳市领导

        受害方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刁某如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知识结构不错,理论也挺棒,很容易就让人相信是国家级媒体的记者。

        广东媒体报道的时候,均称刁某为“假记者”。

        那么刁某如的真实身份到底是什么?

        某大报相关部门向警方出具的“证明”里,这样表述“经与总部核查,某某某报(某某某报、某某网)正式员工中,无刁某如此人……如涉嫌新闻敲诈、有偿新闻、有偿不闻者,请贵所按照相关法律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警方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刁某如自己开有一个广告公司”、“只是和某大报下设的一个部门签订了一个合作合同,他自己任命自己为总编辑”。

        澎湃记者调查发现,刁某如早年曾以某杂志记者名义发表稿件,公开资料显示该杂志为某大报下属单位,而在疑似刁某如自己的腾迅微博2011年11月里曾称“年初《某某》周刊更名《某某周刊》,现要停刊,心里难过!99到05我同她走过了整整6个年头……。”2013年10月28日,刁某如转发了《台湾如何打击记者“收黑钱”》的微博,参加了名为“你支持大陆用刑事手段打击记者“收黑钱”吗”的投票, 并把票投给“支持”。

        而在2013年,某大报曾多次以对深圳市领导专访的名义刊发稿件,署名作者里均有刁某如。

        2013年5月22日,某大报头版刊登稿件“深圳树立文化强市新标杆—专访深圳市委书记王荣”,这是一篇问答式的稿件,署名作者是三个人“许某、周某、刁某如”,三人名字前没有“记者”字样,稿件导语里则出现了“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王荣接受了本报专访”的表述。

        2013年6月5日,某大报第7版“文化深圳周刊”刊登了稿件“为中华文化复兴创新探路——深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京生访谈录”,该文同样为问答式稿件,署名作者同样是三个人“许某、周某、刁某如”,三人名字前没有“记者”字样。导语里则出现了这样的表述“近期,本报就深圳文化发展的议题对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王荣进行了专访,引发舆论广泛关注。为进一步探寻深圳‘文化奇迹’的密码,本报记者对10年来一直主管深圳宣传文化的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京生进行了专访。”

        2013年10月16日,某大报第7版“文化深圳周刊”刊登稿件“让全体市民共享文化红利—专访深圳市副市长吴以环”,该文同样为问答式稿件,署名作者同样是三个人“许某、周某、刁某如”,三人名字前没有“记者”字样,稿件导语里则出现了“记者对深圳市市长吴以环进行了专访”的表述。

        而“文化深圳周刊”右下脚有这样的标注“某某某报、深圳市委宣传部联合主办”。

        在2013年,刁某如还个人署名或与他人共同署名,在某大报刊发了数篇关于深圳文化项目、深圳某企业、深圳某社会组织的正面报道,刊发的版面版头多为“文化深圳周刊”、“文化深圳”,另有“神州速揽”版面。

        刁某如和某大报到底是怎样的关系呢?办案民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刁某如自己开有一个广告公司”、“只是和某大报下设的一个部门签订了一个普通的合作合同,他自己任命自己为总编辑”。“他说别人都叫他刁记者,他也就以为自己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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