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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报|人民日报批新京报在贪官性别上做文章低俗
《新京报》文章援引专家的观点,“女性职务犯罪人数快速增长,既有制度缺失等因素,也与反腐力度加大有关。而与男性官员相比,女性官员的犯罪动机、方式等,也稍有区别。”
文章在阐述每个关键词时,都会举2到3个例子作为支撑,接着引用专家的观点进行分析总结。例如,在解释关键词“权色交易”时,该文章举了扬州市环保局局长金秋芬、原湖北宜昌市副市长郑兴华和“以性贿赂闻名的原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蒋艳萍”3个例子。
这部分引用了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杨静的评论。文章写道,杨静指出,“从查处的案件看,女性职务犯罪中很多涉及两性问题,男性‘拥权贪色,权色交易’,女性则‘以色谋权,拥权腐败’。”
《人民日报》的文章对《新京报》的这篇报道颇有微词。该文章认为,媒体关注腐败现象,是为了方便开展舆论监督,引导社会对腐败问题理性思考,但对贪腐官员的性别解读则欠缺妥当。
针对“权色交易”这部分内容,《人民日报》文章指出,“有意区分性别,尤其是过度强调权色交易,容易让反腐报道少了严肃性,沦为眼球效应的牺牲品。而频频强调性别,也会在公众中造成错觉,放任这种误读,也是对女性官员的一种性别歧视。”
文章继而写道,反腐败无禁区,无论涉腐官员在性别、出身、个人生活方面有何差异,都不应成为贴标签或者找规律的由头。公众最关心的,不是他们为何腐败,而是他们为什么能够腐败,不是他们如何权色交易、权钱交易,而是如何“把权力关进笼子”。
《人民日报》更加毫不客气地搬出了 “低俗报道”这四个字:“从这个意义上,媒体更应当恪守职业规范,抵制低俗报道,更多发挥助力社会进步的正能量。”
《中国青年报》也针对《新京报》这篇文章写了批评文章《动辄给女贪官贴情色标签为哪般》。文章开头,即引用了《新京报》16日文章里的导语。
中青报文章也批评了在转载时强调“权色交易”的媒体,给读者以错误的引导。
文章认为,媒体在报道这12名涉案女性官员时,一一刊载了她们的照片,国人向来就有善于联想的“特长”和先入为主的观念(往往认为不少女性官员就是靠情色上位),再加上网媒的这种“核心提示”,给读者的错觉好像是,这12名女官员全都有权色交易问题。于是,网络上骂声四起,其辱骂内容大都是与情色有关的侮辱性极强的字眼。
文章从公平的角度出发,认为女贪官们所犯下的过错或者是罪行,自有党纪国法去处理,舆论审判也该有一道需要坚守的道德底线。女贪官很可恨,但她们也有尊严,平白无故地蒙受私生活方面的无端猜测和想象,甚至人格上的侮辱,这对她们来说并不公平。
还有其他媒体与两份大报持相同观点。
《长江日报》的评论文章直接点明:女贪官与男贪官并无本质区别.。
针对报道中强调性别的问题,文章辩证地进行了讨论。“从微观具体角度,这样一些贪官分类,对于深入观察认识掌握腐败动向和形势,当然并非没有价值和意义,但是从更宏观的根本角度,如果太过在意这些具体腐败类别,甚至拘泥于其中的一些与腐败并无根本关系的枝节性特征,如女贪官背后种种因‘权色交易’而产生的‘香艳’特征,显然又无助于我们充分把握抓住腐败的本质特征和规律,并在此基础上去强化源头上的制度反腐防腐。”
《现代快报》则评论道:对落马女性官员没有“另类解读”。
“就制度完善而言,官员无论男性女性,无论怎样的不正当交易获取利益,都指向了同一个命题,就是对于官员的监管笼子如何才能扎得更紧一些、漏洞更少一些。至于女性官员、权色交易之类的标签化解读,不过是让人多一些“她们当初如何轻易上去、又如何重重摔下来”的感慨和反思。”湖南省党网红网登出《“解剖”女贪官,别在性别上做文章》,文章援引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等专家的话评论道:近年来女性职务犯罪虽有上涨,“但这并不意味着揭示了所谓的女性职务犯罪规律,更不应该‘贴标签’。”因此,“解剖”贪官,别在性别上做文章。
东方网的评论文章引用了学者钱锺书的著名段子:吃了鸡蛋,难道还非要看看那个下蛋的鸡吗?反腐也是这个道理。反腐就反腐,只管发现一个查处一个,还分辨贪官是男的女的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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