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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长廊建了又拆,云南河口官方承认规划缺乏前瞻
2014年6月21日,河口县政府向澎湃记者承认“前期城市规划缺乏前瞻性”,称文化长廊将部分拆除、保留平台,属改造提升工程。 澎湃记者 程艺辉 图
此前,澎湃曾报道,云南省河口县一个名为“中国——东盟河口国际旅游文化景观长廊”以2.7亿元建成3年后被低调拆除。拆迁补偿费用保守估计需3亿元左右,高于它的建设费用。针对社会热议,2014年6月21日,河口县政府向澎湃记者承认“前期城市规划缺乏前瞻性”,称文化长廊将部分拆除、保留平台,属改造提升工程。但官方未回应是否将对有关负责人进行追责。
河口县政府称,2009年11月,为进一步拓展城市空间,解决好沿河一带乱搭乱建、私开通道、脏乱差的问题,河口县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市场运作的方式,由房地产公司投资开发建设“文化长廊”。但随着河口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由于前期城市规划缺乏前瞻性”,县城人口不断增加,城市空间拥挤,街道狭窄,建筑密度大,“该项目已不适应新的城市发展规划”。群众对沿河商铺遮挡了河岸风景反映强烈,希望增加城市公共空间和平台。
为回应广大群众的诉求,进一步合理布局老城区和文化景观长廊的改造提升,河口县委、县政府立行立改,遵循“民生型”城市发展思路,委托中国华西设计建设有限公司对改造项目进行了规划设计。在2014年5月23日启动后,“文化长廊”将部分拆除、保留平台,属改造提升工程,预计约需3亿元。
据知情人士透露,因涉及中越界河,项目一经提出,不少当地官员即表示反对,但“在当地主要领导”的力主下,项目在边建边补办相关手续后最终排难而上,顺利上马。消息公布后,引发社会热议,6月20日有媒体评论称,“文化长廊这起短命工程责任链上的每环,都应收束到法纪问责的框架下,在严厉追责中,实现对轻佻决策的低容忍……都无法豁免其应有之责”。但在6月21日的回应中,当地政府并未就此事进行反思,也未表示将对有关人员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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