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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拟设环境审判庭,薄熙来案主审法官或任副庭长

澎湃记者 欧昌梅
2014-06-23 16:55
来源:澎湃新闻
财经上下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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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主审薄熙来案件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王旭光,或任最高院环境法庭的副庭长。

        环境司法改革迈步。

        近日有媒体报道,于今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将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不过,至截时,全国人大网挂出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议程并不涉及这一项。

        “最高院经过这几年的研究,设立环境审判庭是肯定的。”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告诉澎湃记者,据其了解,中央编办已经批准最高院成立环境审判庭,最高院环境审判庭的名称或为“环境资源审判庭”。

        按前述媒体的说法,薄熙来案主审法官王旭光或担任该审判庭副庭长。

薄熙来案主审法官或任副庭长

        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曾指出,2014年要推进资源环境审判机构建设。

        王树义说,按照法定程序,最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成立,需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目前最高院已做好成立最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准备,包括人员设置等。

        最高院曾到中华环保联合会调研成立最高院环境审判庭相关事宜。据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吕克勤了解,最高院环境审判庭名字也可能叫生态资源庭,名字改了好几次,还未最终定下。

        “据说是把立案二庭分出一部分人来,成立环境审判庭。”吕克勤说,最高院今年年初开始着手准备成立环境法庭。

        今年5月29日,最高院召开大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座谈会。最高院副院长奚晓明在会上说,最高院提出推进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的建设,是为了应对国内环境资源问题、生态文明建设而作出的重大决策。

王树义称,最高院召开研讨会,就是讨论最高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问题。

        王树义是参加上述研讨会的专家之一。王树义称,最高院召开研讨会,就是讨论最高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问题,“作为最高院,应该对地方的实践进行总结”。

        值得一提的是,曾经主审薄熙来案件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王旭光,或任最高院环境法庭的副庭长。

        今年5月,《法制日报》旗下的《法制周末》报道,王旭光将调任最高院立案二庭任副庭长。

        澎湃记者致电济南中院,该院工作人员称,王旭光“已经调走了”。

环境案件司法渠道待理顺

        据王树义介绍,从2007年11月20日贵阳中院第一个环保法庭建立,目前地方法院设立的环境保护法庭、合议庭将近有200个。但地方环境法庭的发展不平衡,呈现出“一头大,一头小”的特点。

        “一头大”,是指大量环境法庭设在基层法院。“一头小”,是指地方高院设立环境法庭少,目前只有海南省高院、贵州省高院和福建省高院设有环境法庭。与此同时,各地环境法庭的名称不一,有的叫资源环境审判庭,有的叫环境保护合议庭。

        另外,与一般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相比,环境案件具有特殊性、复杂性,环境损害发生的原因、损害机理、损害评估、生态价值破坏如何换算成经济损失等,都是较复杂的问题。

        吕克勤指出,目前地方环境法庭审理的环境案件不多,一方面是因为办案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环境案件审判的机制和渠道不畅通。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环境案件审理较顺利,而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审理往往在操作面上困难重重。

        “环境资源案件日益增多,作为中国最高级别的审判机关,最高院应该有一个态度。”王树义认为,最高院成立环境法庭是中国环境司法改革必须直面的现实。一,地方三级法院出现大量环境法庭,提倡环境司法走专业化道路,最高院应该回应这个问题。二、中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最高院设立环境法庭,是完善这一审判制度的要求,就可以解决当下环境法庭和现行司法体制不衔接的问题。

        王树义建议,最高院环境法庭设立后,下一步最首要的工作是,造就一批能适应现代环境案件审判需求的人才,提高环境法庭工作人员在环境法律法规和环境科学方面的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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