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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2逃犯在家两年昨1人被拘,警方拘留通知竟是去年签发

澎湃见习记者 陈兴王 王健
2014-06-28 21:5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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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 “逃犯”家属收到一份玉林警方的“拘留通知书”,落款时间却为2013年6月28日。受访者供图

        6月26日,澎湃新闻报道了广西玉林陈武青、陈武平兄弟俩被网上追逃近2年,当地警方“不闻不问”,既不抓人也不撤销网上追逃信息。然而,就在此事被报道后的次日,陈武平在其家中被玉林警方拷走。6月28日,陈武平母亲欧月华收到玉林警方送达的“拘留通知书”,称广西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已于“2014年6月27日13时,将涉嫌故意伤害的陈武平刑事拘留”。

        2012年6月27日,陈武平家与同村的唐志才家因土地纠纷发生冲突,其弟陈武林事后砍伤唐志才后逃离现场。或受陈武林故意伤害案牵连,陈武平与陈武青、陈龙江三兄弟同时沦为“嫌疑人”,之后被网上追逃。

        6月28日,陈武青、陈武林等人向澎湃记者表示,2012年12月15日前后,因陈武林被警方抓获,新桥派出所找所长陈桂山曾收受陈家一万元现金和“两蛇皮袋沙田柚”。截至记者发稿时,广西自治区公安厅已获悉此事,并表示玉林市公安局正在调查相关事件。

同为“逃犯”,弟弟被刑拘哥哥安然无事

        6月28日,陈武平被玉林警方拷走的第二天,其母亲欧月华收到玉林警方送达的“拘留通知书”,通知书称,广西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已于“2014年6月27日13时,将涉嫌故意伤害的陈武平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广西玉林市第一看守所”。

        而同为网上“逃犯”的陈武青,目前仍在自己的商铺内经营自己的生意。他向澎湃记者表示,弟弟陈武平被刑拘后,还是没有警方找上门来抓捕他。 “想不通警察是啥意思,一年多不抓我们,现在媒体报道了就抓人,抓又只抓一个”。 陈武青对弟弟突然被抓一事表示气愤。

        2012年6月27日,陈武平家与同村的唐志才家因土地纠纷发生冲突,其弟陈武林事后砍伤唐志才后逃离现场。或受陈武林故意伤害案牵连,陈武平与陈武青、陈龙江三兄弟同时沦为“嫌疑人”,之后被网上追逃。

        2012年12月7日,陈武林在玉林市区宾馆使用身份证登记入住时,被警方抓获,后被判拘役5个月;2013年6月28日,陈龙江因丢失车辆行驶证,在补办证件时被当地警方抓获,后羁押37天后释放。释放原因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应立即释放”。

        案发后,陈武青、陈武平兄弟称自己一直居住在玉林市原住址,从未“潜逃”过。但他们仍是网上追逃的“逃犯”。为此,母亲欧月华曾多次找新桥派出所沟通处理此事未果。

        其间,陈武林被抓时,已经是网上“逃犯”的陈武青、陈武平还曾与家人一同到派出所找处理;陈武林被审判当日,兄弟二人又作为家属参加了庭审旁听。

        2013年6月,陈武青的女儿因车祸,交警部门要求孩子父母双方签字才能领取赔偿金,陈武青不敢去。为此,兄弟二人的妻子曾在母亲欧月华的带领下,去过公安局、找过当地政府信访办反映此事,但未得到处理。

        2014年6月24日,陈武青还在其母亲欧月华的陪伴下,进入新桥派出所找所长陈桂山咨询如何解决网上追逃之事。一年多来,当地警方未对陈武青兄弟进行抓捕,也未撤销网上的追逃消息,其本人及家庭生活因此而受到影响。

拘留通知书出现三个年份 律师称玉林警方执法太随意

        澎湃记者发现,在陈武林的判决书中,只字未提及陈武青、陈龙江、陈武平三兄弟;被网上追逃一年多的陈武青,在澎湃新闻报道后,立即被当地警方抓获。但6月28日,家属收到这份 “拘留通知书”,但落款时间却为“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编号又为“玉公福拘通字【2012】00164号”。

        换言之,一份“拘留通知书”出现了3个时间:编号是2012年的,签发在2013年,抓捕在2014年。

        对此,律师张建平表示,拘留通知书是为了保障人权,告知家属当事人已经被拘留的一种方式,不同于拘留证,谈不上具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应当在当事人被拘留之后签发。

        “当事人还未被拘留,用的拘留通知书是2012年的编号,并且已在一年前签发”,张建平说,由此可见,玉林警方执法的随意性。

派出所长收受一万元现金?

        6月28日, 陈武青、陈武林等人向澎湃记者表示,2012年12月15日前后,因陈武林被警方抓获,陈武青托其姐夫黄递新找陈桂山“帮忙”。

        陈武青称,在玉林市八运运输有限公司附近,他托姐夫黄递新给了陈桂山1万元现金。“用信封装着,还有两蛇皮袋沙田柚”。当时有田横村石根组组长陈伟周、姐夫黄递新、母亲欧月华、四哥陈武周等人在场。

        6月23日,陈武青曾给新桥派出所所长陈桂山打了一个电话,再次问及“一万元”之事,但陈桂山却避而不谈。

        陈伟周向澎湃记者表示,当时陈武林被抓后,他确实陪同陈武青、黄递新等人在八运运输公司处找过陈桂山。但他因相隔十余米未上前,只看见陈桂山接下了两袋沙田柚。

        6月28日下午,澎湃记者多次致电陈桂山核实此事,对方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6月28日下午,澎湃记者前往广西公安厅采访此事,但适逢周末,无人接受采访。随后,该厅宣传处副处长范武华电话回复澎湃记者,玉林市公安局正在核查此事。

        28日下午6点左右,澎湃记者再次致电范武华询问核查进展,范回应称,玉林市公安局要找福绵区公安局调查,要写情况汇报。“这是两年多的案件,不是昨天发生的事情,不要太急。我们很重视这个事情”。

        随后,记者致电玉林市公安局宣传科科长冯春晖,不过他没有接听电话。

附:陈武青与陈桂山通话录音:

        陈武青:上次陈武林打架那件事,把我们搞上网逃,怎么办了,帮帮忙。

        陈桂山:不是我能帮就帮的到,你必须走通程序。

        陈武青:本来网上追逃前要有警察先来了解、调查,我觉得很冤枉。

        陈桂山:这个事不是这样讲的,我没有权利批网逃,上面局里的领导才有权利批。意思是我把这些材料交给局里,局里按照材料上面批的,也不关我的事,也不是我说了算。现在不用讲这些了,讲这些也没有意义了。

        陈武青:如果我在场你可以说我是帮凶,都不要紧。主要是我都不在场,我一直在玉林做生意,你也知道的。以前我也听你给我哥讲,陈武青、陈龙江赚那么多钱,烟都抽不到一根,钱也没见过一分。实际上在八运车队那里的一万块钱,是我让我姐夫给你的。

        陈桂山:得了(行啦),我这边做工(忙),你那边必须要行通程序才行,就这样讲了。

        陈武青:要怎么走这个程序?

        陈桂山:你必须来自首才行,我也讲得好明白了,你一个来讲几句话,我好辛苦的,反反复复都是这几句,我跟你妈也讲、跟你哥也讲,跟瑞贵表哥(陈武青的舅舅,也是陈桂山的表哥)也讲。你也尽量定一下(应该是指自首的事),你们提前跟我讲就行了。

        陈武青:我的驾驶证也到期了。

        陈桂山:我知道了,到时候你提到跟我讲行了。我忙着搞这里,就这样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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