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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银行“澄清”地方债违约:历城城建非政府融资平台

澎湃讯
2014-07-03 10:5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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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日的相关报道,齐鲁银行7月2日澄清称,违约属实,但历城城建公司从未被监管部门确认为融资平台。  CFP 图

        针对近期铺天盖地的济南历城区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违约的报道,济南方面终于坐不住了。

        齐鲁银行7月2日发布《关于相关媒体报道历城城建贷款业务相关问题的声明》(下称“声明”)称,历城城建从未被纳入融资平台机构内,本笔贷款也非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虽然有一定的政府背景,但其经营活动的开展,完全是独立的,自负盈亏的,并不是地方政府用于融资的跳板,其归还该行贷款的资金来源,也是来源于其自身经营活动。

        此前,齐鲁银行在该公司2013年年报中提到,济南市历城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下称“历城城建”)3507万贷款本金违约,并欠息高达613万元,贷款五级分类为可疑类,并已诉讼。但在这其中,济南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为提供了担保,也被认追加了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的担保。

        由此,媒体纷纷将此解读为地方融资平台违约的样本,因为历城城建为济南市历城区建设管理局全资成立,也就是说为国有独资企业。这本来是一个正常的企业贷款违约的消息,但因为其国资背景,以及地方融资平台概念,在网上迅速传播,并带来不少媒体跟进报道。但齐鲁银行的澄清,则显示出地方政府对被冠以违约的担忧——澄清的内容不是是否违约,也不是是否非国有企业,仅强调不是列入银监会名单的政府融资平台。

 以下为齐鲁银行声明全文

        近日,有媒体以《地方债违约样本:济南历城区城建公司3500万贷款逾期调查》为名,以我行历城城建贷款个案为例,进行了报道。该报道对我行以及济南政府融资平台产生了不良舆论影响。针对报道中涉及到的问题,也为了让社会各界和我行客户进一步了解实情,特作以下声明:
 一、历城城建与我行业务合作情况

        济南市历城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1806万元,为济南市历城区建设管理局全资成立,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范围包括:新区建设;旧城改造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开办市场及管理服务;房屋租赁。现该企业近三年已无开发项目,主要经营业务为租赁自身名下房地产。

        该企业成立后,陆续与我行开展业务,但业务相对较为分散,金额也较小,担保方式也各有不同。至2002年起,为了加强管理,我行将该企业分散在多家机构的业务进行整合,统一归口至营业部办理。随着业务的整合,该企业贷款的担保方式逐渐固定为由历城城建提供抵押物担保,以及由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05年,历城城建向我行申请三笔共计3520万元贷款,以名下房产提供抵押为两笔贷款担保,其中一笔1500万元贷款由济南城投为其提供担保。至2008年,该业务办理展期,2010年展期到期,在压缩10万元后,对剩余的3510万元贷款办理了借新还旧手续,担保方式仍为两笔抵押担保,一笔济南城投保证。该贷款于2012年2月出现逾期,随后我行依法将其诉至法院,案件审理后,我行胜诉并生效,现已进入执行程序,拟拍卖我行查封的股权及抵押房产。

二、历城城建本笔贷款性质

        历城城建从未被纳入融资平台机构内,本笔贷款也非政府融资平台贷款。

        根据银监办发【2010】年244号文件精神规定,融资平台采取清单式管理,由各级银监管理机构负责清查和甄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并且按季度对清单进行修订,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融资平台的增补及退出。清单内涉及的融资平台所发生的贷款,被称为融资平台贷款,定期进行统计和监控。

        历城城建公司从未被监管部门确认为融资平台,相关数据可参考中国银监会公开发布的每一期融资平台清单。历城城建公司并非融资平台,这是由于其本身是具备经营能力及经营业务的正常企业。虽然有一定的政府背景,但其经营活动的开展,完全是独立的,自负盈亏的,并不是地方政府用于融资的跳板,其归还我行贷款的资金来源,也是来源于其自身经营活动。

 三、济南城投与历城城建关系

        济南城投提供的担保源于多年的业务合作,并非报道中所提为缓解政府平台贷款的风险而在2010年追加。

        济南城投与历城城建有多年的业务往来,追朔至2002年,济南城投就已开始为历城城建的业务提供担保,此后随着业务的延续,该担保关系也随之延续。相关报道中,为了使其报道更具可信性,将该担保关系描述为为了配合监管部门对于融资平台贷款的管理工作而追加的担保,这一点与事实严重不符。对此,我们可以提供多年来济南城投为历城城建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作为证据。

        而且在实际中,济南城投虽然作为已被列入清单的融资平台,但是该笔业务是历史延续的业务,与企业正常经营有关,并非融资平台贷款。

四、相关业务注解

        政府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平台是指各级地方政府成立的以融资为主要经营目的的公司,包括不同类型的城市建设投资、城建开发、城建资产公司等企(事)业法人机构,主要以经济收入、公共设施收费和财政资金等作为还款来源。

        地方融资平台:地方融资平台是指地方政府发起设立,通过划拨土地、股权、规费、国债等资产,被包装出来的资金和现金流可达融资标准的公司,再辅以财政补贴作为还款承诺,以实现承接资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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