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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洪道德:我没有错,诱奸不构成犯罪

澎湃新闻记者 彭玮 实习生 邓灵灵
2014-07-18 10:3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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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道德


        近日, 厦门大学历史系博导吴春明涉嫌诱奸女学生的丑闻成为了公众的焦点。7月13日,《京华时报》报道此事,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对此评论称,吴春明“诱奸不构成犯罪”。

        他认为,“诱奸”只是民间对欺骗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的俗称,不是罪名。在正常情况下,读到博士的学生年龄最小不会低于24岁。如果被引诱的是年满14周岁且精神正常的女性,发生性关系且未违背其意愿,那么对于实施引诱的一方来说,“诱奸”并不构成犯罪。如果女学生所说‘诱奸’属实,那么对吴春明可以有行政上或者党纪上的处理。”

        7月14日,多家媒体将“专家:诱奸不构成犯罪”写进标题,在网络上转载这篇报道,于是这篇篇幅不长的评论,瞬间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有网民指责洪道德在为厦大教授“开脱”,甚至有网民拿他的名字开玩笑,称他“不道德”。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洪道德第一次引发争议。2013年7月,洪道德就因在“李天一案”审理前公开讨论如何判刑而遭到指责。时隔一年,厦门大学的风波,再次将洪道德推上了舆论风口。

        面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的提问,针对这些冲他“砸”来的诸多争议和批评,洪道德回应:“我没有错”。

        

        澎湃新闻:此前《京华时报》发表你对于厦大教授诱奸女学生一事的看法,你说诱奸不构成犯罪,这个言论现在在网络上争议非常大,你是否有关注到?

        洪道德:我有收到学生给我发来短信,说网上都在骂你,还问是不是新闻媒体歪曲你了?我想,媒体并不一定是歪曲我了,我的观点本身也没有错。首先,这两个厦大女学生用了“诱奸”这个词,而法律上没有“诱奸”的罪名,只有“强奸罪”,可如果有强奸,那么你就说是强奸,为什么不用呢?因为用不上。

        澎湃新闻:为什么这个事件当中用不上“强奸”一词?

        洪道德:“诱奸”和“强奸”这两个词本来就没有交叉关系,如果是“诱奸”,那就不是“强奸”,法律上不存在诱奸型强奸的概念。倒是有胁迫型强奸,比如说受到了威胁和暴力,当事人无法反抗。

        但根据现有的公开材料,没有能够体现教授当场对女学生使用了威胁、暴力,或使其丧失意志、无法脱离危险环境的证据。作为被利诱这一方来讲,女学生完全可以反抗,或在脱离危险环境后马上向学校反映。但她们都没有这么做,说明她们在当时接受了这个“利”,放弃了自己的性权利。

        澎湃新闻:女学生在信中称她们面临发表论文、毕业等问题,如果不从吴春明,可能“十年寒窗就付之东流”,在这种情况下,吴春明利用他作为博导的权力,口头威胁女学生和他发生性行为,也不算是一种胁迫?

        洪道德:不算,因为女学生完全有解决的途径和时间。导师对学生说出“不上床就不给毕业”之类的话,学生完全可以上报校方。就算在那个当下孤立无援,无法脱离,在事后马上报案,可以算作强奸,这是有前例的。

        现在很多学生把博导的权力想得过大,这是一种误解。在正规高校,学生有没有资格毕业或发表论文绝对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导师上面还有导师组,还有研究生院,还有学校和教育厅,只要这个人违反了校规校纪滥用职权,就可以告他。

        澎湃新闻:你曾对媒体称教育界对老师的管理应该更加严格,并建议引入禁止从业制度,你认为这种制度比法律判处更为有效?

        洪道德:比如证券业的从业资格制,一旦某个人违法从事证券活动,被法院判了,他会在一段时间内或终身丧失从事证券行业的资格。教育界也应该效仿,一旦查实某个老师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机关、教育主管部门直接处罚此人,情节严重的话终身不能被聘用,一个老师除了教书还能干吗呀,我认为这是对一个老师最严厉的惩罚。

        澎湃新闻:你此前在“李天一案”判决前,就给他定了个刑,这个事情网上看法不一,有人说你这言论先入为主,在判决前公开发表不恰当,你怎么回应?

        洪道德:不就是学术讨论么,我在法院、检察院也没有职务,作为教师,我当然有说话的权利。既然我有说话权利,我就可以根据我的真实想法,对一个案件给出我的判断,当然我的想法和判断都是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比如拿李天一案来说,到现在为止还有很多法律专家和律师说他无罪,原因是查不到物证。刑事诉讼法中如何定罪?只要证据确实充分,就可以定罪,并没有说不能缺少物证。李天一本人在他母亲在场的情况下,自己承认了犯罪事实,另外四个被告也指认他,又不能证明存在着串供和刑讯逼供,你如何推翻在这种情况下已经确立的证据?

        澎湃新闻:网络上很多法律学者想要跟你公开辩论,你有回应过他们吗?

        洪道德:没有。我学生曾经还给我开了博客、微信,让我去反击那些人。我说我无所谓,因为我知道我的看法没有问题,网上那些人还没有搞清楚事实就开始发言,我为什么要跟这些人争辩?

        我进入这个领域十几年来,懂法律的人如果认为我的观点是错的,都会通过个人渠道告诉我,我哪个观点他不认同。那我就会跟他说我的理由,可能他漏掉了案件当中的一个重要细节,我就把这个细节拎出来一讨论,最后大家都同意我的观点。

        澎湃新闻:那你认为到目前为止自己从未判断失误过?

        洪道德:没发现过大的失误,但不能说都没有失误。一些在刑法和刑诉领域外的问题,我可能对法律的一些细节掌握的不够准确,会有判断失误,但刑法和刑诉领域,我错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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