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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P2P平台应承担风险责任
央行官员和银监会对于P2P平台的认识似乎不太一样。
央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7月19日在外滩互联网金融峰会上发言时表示,P2P机构或平台的话,在交易过程当中应当承担着金融风险管理的职责,而非仅信息中介。
王晓蕾说,"最近讨论比较多的问题是关于它参与到担保过程中的问题,这里就有一个问题,对于从事所有信贷交易当中的风险管理的机构,如果说不让它以某种形式承担信用风险的话,怎么能够确保这个机制长期有效? 因为对于P2P平台的投资人来说,都是弱小的,出资人没有任何能力去管控风险,与银行存款人相比,我认为P2P平台的投资人只是有信用风险偏好的选择权,如果说P2P平台一点信用风险都不承担的话,怎么能够确保这样一个机制中长期有效?"
这一说法和银监会4月划定的P2P四条监管红线有所出入。
今年4月21日,银监会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表示,P2P要明确四条底线,包括,一是要明确这个平台的中介性质,二是要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在四条监管红线中,首先就是明确P2P平台应该作为信息中介的性质。 从当时的监管红线来理解,P2P平台仅仅作为发布信息的媒介存在,投资者需自己承担风险。
多名P2P负责人昨日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表示,如果仅作为信息中介,而不对投资者进行资金担保,"不符合国情,可能还没进入这个市场就死了。"
而王晓蕾此番表态或许亦说明监管层面对于P2P平台的性质应作为纯信息中介还是参与保护投资人风险有所反复。
在此前提出的P2P平台的四条红线中,另外三条是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搞资金池和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在公布四条红线后,有关P2P监管的具体细则迟迟没有出台。会上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表示,目前银监会正在对此进行研究,“或许”将在年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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