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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驾考“不当协警不能考科目四”,交管所称正常培训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王巧爱
2014-07-23 13:4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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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市交管所出新规,要求参加完科目三考试的学员,参加两个半小时的“路面协助执行”实践,才能参加科目四考试。

        “不当‘协警’,考完科目三不让考科目四。” 7月23日,湖北襄阳市一些驾校学员跟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抱怨襄阳市的驾照考试新规定,要求考完科目三的学员必须参加 “安全文明活动”。

        澎湃新闻从襄阳顺兴驾校一位学员提供的通知看到,接交管所通知,从7月22日起,所有科目三考完的学员,必须参加交警支队组织的安全文明活动,才能参加科目四考试。

        这个所谓“安全文明活动”的任务包括:认识标识标牌,劝阻各种违法行为,以及增强安全文明意识。要求参加者听从学校”统一组织“,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上午8点到10点30分。

        襄阳顺兴驾校一位黄姓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7月22日,驾校负责人接到襄阳市交管所通知参加了一个会议,交管所要求所有考过科目三的学员,必须参加这个“实践”,名义上算作科目四的新增内容。

        据该黄姓工作人员介绍,规定要求学员参加实践时间为一个星期,由驾校统一安排,对接某个片区的交警平台,届时学员只需带上身份证就可,不需要再额外交费。

        澎湃新闻就此咨询了襄阳市振国、金龙等多所驾校,工作人员均表示通知比较突然,目前还在协调处理中,下周开始将正式安排学员进行“实践”,具体如何实施,各学员等驾校通知。

        对于这项规定,学员纷纷表示不满,认为是凭添麻烦。振国驾校一位工作人员也称,驾校也不愿多此一举,“但规定下了必须做,也没办法”。据其介绍,襄阳市交管部门出此新规,是因为7月21日当地一家驾校发生学员开车撞死另一学员的事故。事发后,襄阳市交管所通知襄阳市所有驾校负责人参加了紧急会议,并在7月22日下达了这项通知。

        23日上午,澎湃新闻联系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负责驾考的一位办公室工作人员承认出了这项新规定,要求所有考完科目三的学员每天参加两个半小时的“路面协助执行”。此外,交管所并未推出其他实践项目。

        对于这次新规推出是否因为“驾校学员撞死人”之事,该工作人员并未说及,只表示此次推出“路面协助执行”实践,只是正常的社会培训,“并不是一拍脑袋就想出来的”,出发点是为了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至于是不是“不参加就不能考科目四”,对方未作回应,就此掐断电话。

        澎湃新闻就此还咨询了湖北武汉武大等几所驾校,并未获悉类似襄阳市的新规定。据澎湃新闻记者查阅以及一些驾校教练介绍,在2014年的驾照考试流程中,学员考完科目三成绩合格后,最后一项是“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即俗称的“科目四”,并没有“社会培训”,“实践”等硬性规定。重庆市中西律师事务所侯亮指出,襄阳市交管部门这个“不当协警不给考科目四”硬性规定,肯定是不合理,“就算初衷是好的、是为了学员安全,但“法不授权不可为”,襄阳市交管所并无权硬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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