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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者网聊德国模式:应学德国靠制度来治理

同济大学德国研究中心
2014-07-28 18:4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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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模式”的启示是,经济运行(包括对内、对外)要依赖市场因素的决定作用,让市场要素自由流动起来,当然也需要一定的政府干预和协调。

        德国在刚刚过去的世界杯足球赛上赢得了冠军,不仅如此,德国在经济上的表现在欧盟内也堪称“一枝独秀”,人们又开始重论“德国模式”或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那么,“德国模式”的成功要素有哪些?这一模式对其他国家有无借鉴可能性?

        针对这些问题,同济大学德国研究中心组织国内德国研究界的学者进行了一场夏季网上“头脑风暴”。会议纪要刊发在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供读者朋友参考。

        

        学者名单

        丁纯:复旦大学欧洲问题研究中心教授、主任,chunding@fudan.edu.cn;

        胡琨: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hukun@cass.org.cn;

        杨解朴: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副研究员,yangxp@cass.org.cn;

        郑春荣:同济大学德国研究中心教授、常务副主任,zhengchunrong@tongji.edu.cn;

        赵柯: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助理研究员,zhaoke10@163.com;

        朱苗苗:同济大学德国问题研究所副教授,miaomiaozhu@tongji.edu.cn。

        

        一问:您觉得“德国模式”或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核心理念和构成要素有哪些?它和其他模式最大的区别在哪里?

        郑春荣:国内学界往往把“德国社会市场经济”、“莱茵模式”等同于“德国模式”,这事实上是一种概念套用或混用,在我看来,“德国模式”这个概念更加宽泛,凡是属于德国特殊性的东西,都可以归入“德国模式”;而社会市场经济是一种强调市场竞争和社会公正相结合的经济与社会体制,在其中,竞争秩序是基础,社会公正是它的不可或缺的补充。它和其他模式,例如英美模式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它更强调社会价值,例如劳资关系的和谐,社会团体的参与治理或自治,等等。

        丁纯: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主张自由和秩序的统一,经济效率与社会公正的统一。它是以竞争为主要形式的市场经济,辅之于社会内容;既反对完全自由放任资本主义,又反对集权式计划经济。具体而言,它强调法制、秩序、自由经济、反垄断、自由贸易、可持续增长、充分就业、稳定通货、对外经济平衡、社会和生态、社会(福利国家)、社会伙伴间的社会对话、公民社会等。

        它和其他经济体制的最大差别在于,它把经济和社会维度,或者说个人责任和社会福利相结合。

        赵柯:所谓“德国模式”主要是指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是相对于“美国模式”的自由市场经济而言的,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的关系上,美国的自由市场经济的理念认为两者是冲突的,强调两者中任何一个就意味着要不同程度地牺牲另外一个,决策者需要在两者间进行权衡;而社会市场经济理念则认为公平与效率是相互融合的,两者互为条件,不存在紧张的冲突关系。第二,美国的自由市场经济的核心理念是市场均衡,而德国社会市场经济里面的核心理念是社会均衡;第三,美国自由市场经济理念主张一个“中立型”的小政府,而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理念则主张一个“秩序型”的强政府。

        杨解朴: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核心理念是竞争秩序,它体现了四大原则,即竞争原则、社会原则、稳定经济的原则以及与市场一致的原则。其被学界认同的构成要素包括:出口导向型经济增长方式、稳定的金融系统和公司治理结构、稳定的劳动力市场、社会伙伴的平等参与及共决机制、反通胀的社会共识、成熟的社会保障体系等。

        有别于其他模式,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是“一种注重社会的特殊类型市场经济”,是“根据市场经济规则运行,但辅以社会补充和保障……通过实施与市场规律相适应的社会政策,来有意识地将社会目标纳入”的经济制度。在这一制度中,借助竞争秩序实现的经济增长是社会公正的基础,增长政策优先于分配政策。

        朱苗苗:“德国模式”也被称为“莱茵模式”,是资本主义的一种形式,它还有个名称——德国社会市场经济。其核心理念是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兼顾经济增长、公共利益、社会公正和个人自由,它的出发点和实质是秩序自由主义,依靠市场的竞争秩序促进经济增长,兼顾利润再分配和社会福利。它的构成要素有:规模经济;以劳动生产率增幅为导向调整雇员工资;政府转移支付(养老金、医疗和失业金,以及其他社保福利津贴等)、国家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高的教育水平;在全球市场保持比较优势(对于德国而言是各种高端制造业产品,这一直是德国在国际分工中的重要功能定位)。这里重要的是以上要素需要共同作用,促使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事实上,发达工业国家或多或少都具备以上要素,因此,有学者称这类资本主义为“分享式资本主义”(这就是说,分给劳动者多一些利润和权利,比如增加社会福利,提高工资,工会在劳资谈判中的影响力等),但是不同国家因其特殊体制和既有条件,其效果有所不同。

        “德国模式”与其他模式的最大区别在于它的合作主义,利益集团有制度化的影响决策的机制。特别是德国工会与雇主联合会能够参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与很多其他欧洲国家相比,德国工会力量强大。在危机和改革时期,德国工会和雇主等各方能达成共识,相互妥协,共同寻求解决危机或改革的方案,大大减少了劳资双方摩擦带来的损耗,这有助于排除对经济效率和劳动生产率的负面影响。

        胡琨:谈到社会市场经济的理念和要素,我们有必要首先回顾一下社会市场经济的产生背景及其政策实践。二战结束后,面对民众普遍对市场经济持反感态度这一时代精神的挑战,建构一个兼顾经济效率与社会公正、从而被全社会广泛接受的经济制度,成为新成立的联邦德国最紧迫的任务。在此背景下,阿尔弗雷德•米勒-阿尔玛克基于秩序自由主义理念,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的市场经济,即“社会市场经济”概念。米勒-阿尔玛克认为,就服务于共同利益、满足社会正义和个人自由的诉求来说,市场经济被证明是相当有用的工具,但有必要通过一定的经济过程政策和社会政策来实现经济社会目标,即寻求建立一种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兼顾经济增长、个人自由和社会安全的“共容性”社会秩序;同时,他又主张经济社会秩序不是既定与一成不变的,而是应在坚持市场自由和社会平衡原则相结合的前提下,与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相适应。

        在这种实用主义取向的影响下,社会市场经济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之上,各种理念(包括秩序自由主义、社会主义、基督教社会教义和新教伦理等)“共容”、并不断演化、开放的经济制度。在这个框架下,不同立场持有者可各取所需,并从各自理念出发理解和塑造这一制度,特别是“社会”这一定语,可被多样、甚至完全对立地解读;就此而言,“社会”与“市场”这一看似矛盾的词语组合相当符合当时的社会环境。因此,这一概念被路德维希•艾哈德借用后,很快被德国社会所普遍接受;但同时,社会市场经济作为一种具体的经济社会模式,其实践也因此持续处于各种力量博弈的张力之中,从而会在不同历史时期呈现出不同、甚至背离其初始理念的表现形态。

        尽管如此,经济政策不应偏离“只有一种市场竞争秩序才有可能提高人民福祉和导向社会公正”这一社会市场经济核心主张,即国家应优先建立和维护市场完全竞争的经济秩序,辅之以必要的过程政策和社会政策,但任何过程政策与社会政策都应遵循绩效原则与辅助性原则,使之朝着适应、而不是破坏竞争秩序的方向推进。因此,社会市场经济不是市场经济和中央统制经济之间的第三条道路,也不是提供完全保障的福利国家,而是一种注重社会的特殊类型市场经济。

        而德国战后的经济政策实践表明,一方面,在借助竞争秩序实现经济增长之外,须通过必要的过程政策和社会政策确保竞争秩序所处整体经济环境的稳定,以便从根本上保障竞争秩序;但另一方面,过度的国家干预与社会保障违背绩效原则与辅助性原则,会损害竞争秩序和经济活力。因此,保障竞争秩序包括完善竞争秩序和确保其所处经济环境稳定之双重含义,社会市场经济模式下的经济政策最终演变为围绕竞争秩序,在过程政策与社会政策“必要”与“过度”之间的权衡。

        二问:德国曾一度被称作“欧洲病夫”,它为何能这么快地重新恢复活力?“德国模式”是否依然有隐忧?

        郑春荣:德国尤其在两德统一以来背上了沉重的包袱,经济增长乏力,社会福利体制不堪重负,失业率高企,科尔政府也曾试图推行必要的改革,但成效不大。直至施罗德政府在2003年推行“2010议程”,尤其对劳动力市场实施了彻底的结构性改革,才使得德国劳动力成本得到有效控制,重新恢复了竞争力。在经济危机期间,德国通过短时工作等有效的劳动力市场政策措施,甚至实现了“就业奇迹”。因此,德国经济重新恢复活力,除了因为德国从估值偏低的统一的欧元中获利最多外,施罗德政府推行的哈茨改革功不可没。但这一改革也带来了德国低工资部门膨胀以及贫困人口增加的问题。

        谈论“德国模式”的隐忧,我们首先得就“德国模式”的主要构成要素达成共识。无论如何,“德国模式”的隐忧肯定是存在的,例如在劳资关系领域,这也是“德国模式”的核心领域,工会的战斗力在下降,由此地区行业劳资协议的覆盖率在不断下降,这是对劳资自治体制的侵蚀。鉴于工会力量的削弱,需要政府给予必要的干预,正如我们看到的,德国目前已经决定通过立法引入覆盖全国各地区各行业的法定最低工资。这里的悖论是,政府在最低工资领域的立法虽然为工会的谈判托了底,但也是对劳资自治的一种侵蚀。

        无论如何,我们不应过分夸大“德国模式”的隐忧,因为“德国模式”是一个动态的模式,我们不能静止地去看待它。之所以“德国模式”能周期性地引起世人的瞩目,也正是因为它具有遇危机进行自我调适的能力。

        丁纯:德国能迅速恢复,其原因在于它坚持欧洲一体化并从中获益,改革社会保障制度和相关理念,还有经济周期的影响以及德国东部情况好转。另外,德国坚持实体经济、开拓出口市场,重要的还有德国社会总体和谐等。

        至于“德国模式”的隐忧,这里可以提到的几点:出口导向型经济的可持续性问题,欧盟内部不平衡带来的政策冲突对德国经济等负面影响,财富效应导致的工资和福利上涨的压力等。

        杨解朴:面对德国经济的病态表现,从施罗德政府开始,德国通过实施“2010议程”,对经济和社会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尔后执政的默克尔政府继续支持和延续了这一政策,改革了劳动力市场、削减了福利支出,具体包括:削减养老金给付水平、延长退休年龄、促进老年就业;进行医疗保险改革,将劳动力成本与医疗成本分割开;消除原有的制度壁垒,放松解雇限制、创造微型工作、鼓励灵活就业;改革失业保障制度,将救济金领取和强制就业相挂钩。通过上述改革,德国降低了劳动力成本,同时以长时间的工资节制为代价,获得了强大的国家竞争力,凭借出口导向型经济增长方式,走出了阴霾地带,“德国模式”也因此重获活力。

        从发展前景上看,有两个因素可能成为“德国模式”发展的隐忧。一是德国内部社会结构的变化,具体地说,也就是人口老龄化、家庭结构、就业结构的变化,将持续不断地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压力;二是全球经济市场的复杂性将可能会对德国出口导向型经济增长方式产生一定抑制。上述两个因素均会对“德国模式”的构成要素产生不利的影响。

        朱苗苗:在我看来,德国之所以能较快恢复活力,恰恰是因为部分剥离了原本属于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中“社会”的部分,或者说甩掉了因“社会福利”带来的部分包袱。红绿联合政府执政时期,施罗德(社民党)大刀阔斧进行改革,改革劳动力市场(如增加短时工、临时工等用工形式),削减社会福利,工会实行工资节制,为之后默克尔执政时期的德国在危机中保持“一枝独秀”做出重大贡献。从2008年爆发的欧债危机中,很明显可以看到,在默克尔的强势政府领导下,德国工会和雇主等各方在谈判中妥协,相互减负。制度的安排加上本身强有力的制造业和对创新科技的促进,让德国经济很快恢复活力。

        但是,从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到“德国模式”存在的隐忧——在新自由主义经济和金融资本的胁迫下,“德国模式”中的“社会福利”和“社会公正”或者说“社会市场经济”的“社会”这一附加内容大幅度减少。“德国模式”可以说是众多资本主义经济形式中较为理想的一种,但是金融资本对其造成了破坏性影响。在全球化的压力下,德国国民经济必须通过降低成本,压低工资来保持和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金融资本并不创造新价值,可是它的力量强大到主宰商品、服务、劳动力和实际投资,而自身却不受经济发展逻辑的束缚。这样会导致少数行为体获得巨大利润,而代价则可能是整个国民经济受到损害。在金融资本的影响下,企业更倾向利用套利赚取利润,与有创新能力的实体企业相比,这种套利企业不创造新价值,并且资本市场容易导致泡沫。这些都是对“德国模式”的威胁。

        赵柯:德国在进入21世纪之后能够迅速恢复活力更多地是受益于欧洲货币一体化,也就是欧元的诞生。这让德国拥有了“双重优势”,第一,欧元的使用对德国而言相当于马克自动贬值;第二,欧元区国家无法再利用汇率手段赢得对“德国制造”的竞争力。所以,欧元引入之后不久,德国制造“横扫”欧洲,赚取了巨额外汇盈余。

        胡琨:我们再来回顾德国历史上的经济表现。1970年代,总体调控下的国家干预愈演愈烈,社会市场经济模式被视为过时,竞争秩序受到严重损害,德国经济陷入滞涨。在这一形势下,赫尔穆特﹒科尔领导联盟党于1982年重新执政,面对全球化的挑战,为增强德国的竞争力,科尔宣布回归社会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科尔政府在“从更多国家到更多市场”的口号下重建竞争秩序,一方面赋予价格稳定以优先地位,另一方面通过削减财政赤字、减税和税制改革、缩减社会福利支出、推行私有化、减少市场管制和推动欧洲一体化等措施促进市场竞争。在这一系列政策影响下,德国经济在1980年代重新焕发活力:物价稳定、出口与经济总量增长强劲、就业岗位大幅增加,为两德统一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社会市场经济本身也被作为共同的经济秩序写入1990年两德间签署的《国家条约》。

        然而,作为一种“共容”的经济秩序,社会市场经济回归之路须考虑当时的社会环境,不可能一蹴而就。两德统一前后,僵化的工资政策、各类市场管制、入不敷出的社会保障体系、庞大的补贴仍阻碍着市场竞争与经济增长,急待进一步改革。但两德统一暂时中断了这一进程。为在短期内重建东德经济社会秩序,国家进行了强有力的干预,大量的转移支付需求导致财政赤字与社会福利支出再次扩张。

        随着东德制度建设渐入尾声,科尔政府于1993年再次启动1980年代未竞的改革,以促进竞争。但是,社民党自1991年起就占据联邦参议院多数席位,使科尔政府政策活动空间受到极大制约。同时,为应对人口结构老龄化,法定护理保险于1995年被引入,社会福利再次扩展。这些因素加上全球化挑战和两德统一产生的巨大负担,德国经济发展陷入停滞,导致社民党于1998年再次上台。

        社民党总理格哈尔德﹒施罗德与本党传统经济政策理念切割,提倡走介于新自由主义与传统社会民主主义之间的“新中间”路线,其“支持市场经济,但非市场社会”的信条本身就是社会市场经济理念的清晰表述,故其上台后总体上延续了科尔政府的改革思路。但由于财政政策失败和改革迟滞等原因,施罗德执政后期德国经济再度低迷,使得德国荣膺“欧洲病夫”的“美誉”。因此,他在极大阻力之下于2003年以“我们将削减国家职能”为号召推出德国战后力度最大的,包括减税、削减补贴、劳动力市场灵活化和社会保障体系现代化等措施的改革方案 ——2010议程,在回归社会市场经济之路上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

        施罗德政府的改革,标志着德国两大主要政党的经济政策纲领大体上已无二致,故其改革措施多被随后执政的联盟党安格拉﹒默克尔政府所继承和发扬。2003年以来,德国物价稳定,市场财政赤字与社会福利支出不断缩减,面对2007年以来的各类危机冲击,德国经济能迅速走出困境,科尔以来历任政府坚持回归以 “竞争秩序”为核心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功不可没。

        但是,如何确保这一回归本身不会“过度”,导致必要的过程政策与社会政策缺失,从而影响竞争秩序所处经济环境的稳定,进而从根本上损害竞争秩序,却是德国新的大联合政府今后须面对的问题。

        三问: 德国在欧洲、尤其在欧债危机的应对过程中,也在推广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您觉得该模式对欧洲其他国家是否适用?

        郑春荣:社会市场经济原则已经写入了《里斯本条约》,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欧盟已经真正实施社会市场经济。但这种政策宣示,无论如何,表明欧盟想要在提升欧盟竞争力、实现经济增长的同时,兼顾社会团结与就业。社会市场经济原则被写入欧盟的基础条约,不只是说明了德国在欧盟内的影响力,也佐证了社会市场经济这一理念的说服力。

        尤其在欧债危机应对过程中,德国主导了欧洲的经济治理模式,输出了以紧缩来应对危机的理念和政策措施,虽然其他国家颇有怨言和不同意见,但迫于德国的影响力,不得不采取了严厉的节约措施。现在回过头来看,德国的危机应对之道的确取得了效果,危机国家逐步走出了主权债务的困境。但是,也必须看到,危机国家在采取紧缩举措时,国内引发了大规模的抗议行动,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因此,在实施节约措施的同时,是否应辅以一定的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的措施,是值得商榷的。

        另外,“德国模式”的某些构成要素是欧盟其他国家中长期无法简单移植的,例如德国的出口导向型经济增长方式,因为其他国家并不具备德国这样的出口竞争力。又例如,德国的公司治理模式和职工共决机制也不是其他国家能够简单复制的,因为欧洲各国在这方面的体制各不相同,在欧盟引入新的公司法律制度的时候,由于各国无法达成一致,因此引入了在德国式双层管理体制和英美式单层管理体制之间进行选择的可能性,在共决体制方面也增加了灵活性,给了公司劳资双方就此谈判决定选择何种模式的可能性,在这里,不是“德国模式”输出的问题,而是遇到了欧盟其他国家模式对“德国模式”可能造成某种侵蚀的问题。

        丁纯:德国市场经济的主要理念和思维可以借鉴,如市场经济体制,如上所述,它以自由竞争为主、社会保障和社会伙伴对话等为辅,全面发展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关系。但具体的照搬很难,这涉及各种限制性条件因素,包括理念、文化价值、思维方式、法律制度、经济基础、工作效率、资源禀赋、产业链分工、国际环境、社会发展程度等。

        杨解朴:对于“德国模式”在其他国家是否适用的问题,不能简单地回答是与否。从制度环境上看,“德国模式”及其各构成要素均曾按照德国本国情况经历了自我调整的过程,而且这一过程仍在继续。而欧洲其他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结构、政治人文环境与德国不尽相同,完全照搬“德国模式”,并不一定合适。从欧洲一体化进程看,欧盟国家在经济领域高度一体化,事实上,德国通过其在欧盟内的作用,已经将“德国模式”中的一些理念和原则推广至欧盟国家,例如在克服欧债危机的过程中,德国的紧缩原则确实使危机国家的债务得到缓解,但这一过程对于其他国家非常痛苦,而德国也曾经为此遭受其他国家的反感。相对于经济领域,欧盟国家在社会层面一体化程度不高,欧盟国家中存在不同的社会模式,在这个方面,“德国模式”在其他国家的推广并非易事。

        胡琨:社会市场经济模式的核心是保障“竞争秩序”,以确保市场的“充分竞争”,从而实现经济增长。实践表明,这一经济制度在战后成功地促进了联邦德国社会经济目标的达成。但任何国家经济制度的形成,都是各国政治制度、自然条件、文化传统和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下自身演化的结果;如前所述,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在德国产生亦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因此,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对于其他欧洲国家来说,面对全球化和欧洲一体化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借鉴他国成功经验,探求适合自身国情的发展模式方不失偏颇。

        赵柯:欧洲大陆的经济体制在根本上和德国差别不大,其他欧洲国家要学德国,就要学德国能够根据形势发展不断改革自身的体制,让其更具适应性和弹性。

        朱苗苗:我认为,“德国模式”不适用欧洲其他国家。尽管欧洲其他国家做出向德国学习的样子,但是他们没有能力效仿“德国模式”,因为它们没有强大的国民经济结构作为前提,缺乏国际竞争力。另外,德国的这种制度安排与其特殊的历史背景以及深刻的“民众共同体”(Volksgemeinschaft)的集体思想根源密切相关,很难直接移植。在危机中,欧洲很多国家表面上跟随德国实施了紧缩政策,但这并不能真正长期赋予这些国家的国民经济以活力,更与保持或改善社会福利的愿望背道而驰。

        四问:您觉得,国内谈及“德国模式”迄今还有哪些误区或缺失?如果我们想要借鉴“德国模式”,那么结合中国的国情和发展需要,您觉得最值得借鉴的有哪一项/哪一点?(请举一例即可)

        郑春荣:首先,我觉得国内对“德国模式”的概念及其构成要素还缺乏深入的讨论。其次,国内往往把“德国模式”看作是一种静止的模式,而事实上它是一种有弹性的动态模式,这也是它的强项所在。

        可以借鉴德国经验的地方不少,但是,德国经验是否直接适合于中国国情,这又是另一回事情,但无论如何能提供给我们解决我们问题的思路。至于中国如何借鉴“德国模式”,首要的是不能只从操作层面去借鉴,而是更多地要从理念和制度层面去思考。

        如果一定要回答“德国模式”中哪一项最值得借鉴这个问题,我个人觉得,德国社会团体的参与治理和自治是值得进一步深入考察的,这涉及的面很广,包括劳资关系、公司治理、社会保障、职业教育等很多领域。

        丁纯:“德国模式”的启示是,经济运行(包括对内、对外)要依赖市场因素的决定作用,让市场要素自由流动起来,当然也需要一定的政府干预和协调,但前提是应该相信市场的作用。我认为,具体治理应该学习德国,强调秩序、法律、法规、法令等作用,换言之,重要的是靠制度来治理。

        杨解朴:对于“德国模式”迄今仍无标准的定义,如前所讨论的,当提到“德国模式”时,人们自然地联想到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制度。笔者认为,事实上,“德国模式”的外延远远超越了德国社会市场经济制度本身,它涉及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领域具有德国特色的制度模式,例如德国的制造业、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德国的社会伙伴关系、德国的绿色经济与可持续发展政策等等。

        总体而言,德国在产业政策、企业创新、可持续发展以及双元制职业教育等方面都有值得中国借鉴的成功经验。

        朱苗苗:德国值得我们借鉴之处有德国的劳资体系。德国企业里有企业职工委员会,公共机构则有人事委员会,在行业层面则有产业工会,一方面雇员和工会力量能通过各种制度化的机制维护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又不会因此造成系统的过多摩擦损耗。但也必须注意到,德国的合作主义在较为强势的政府下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胡琨:如前所述,社会市场经济不是介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的所谓“第三条道路”,更不是福利国家,而是一种注重社会的市场经济制度,其核心理念是确保竞争秩序。在社会市场经济理念中,只有实现了经济增长,方有可供公平分配的社会财富,增长政策须优先于分配政策。

        尽管一定的经济过程政策和社会政策有助于确保竞争秩序所处整体经济环境的稳定,但过度的经济干预和社会福利会侵蚀绩效原则和辅助性原则,从而损害竞争秩序。而对中国来讲,如何克服各类因素所导致的竞争限制和通货膨胀无疑是目前值得思考的问题。

        赵柯:国内主要把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理解为市场经济+社会保障,这是一种误区,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最为关键的是对市场的看法,认为市场本身是脆弱的,因为市场的自发发展孕育着内部权力的非均衡分布,也就是消费者与厂商,厂商与厂商之间,雇主与雇员之间的权力会失衡,这会让市场经济自我毁灭,所以需要秩序。所以,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制度设计和政策理念是建立在市场缺陷的基础上,这是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核心,而不像一些美国主流经济学理论所宣扬的,把相信市场作为一种信仰,甚至宗教。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设计者们始终对市场保持足够的警惕,这是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核心,也是最值得中国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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