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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小金库何以成了打不死的“小强”

2014-08-01 19:28
来源:澎湃新闻
社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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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八项规定”的落实,一些奢靡享乐现象开始由明处转到暗处。中央决定,从今年8月份起,对小金库进行再次清理。

        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务院先后12次清理小金库。仅1998年—2006年上半年,全国审计机关共查出小金库金额1406亿元。这一次再次清理,表明小金库似已陷入“集中整治——有所收敛——出现反弹——继续整治”怪圈,成了打不死的“小强”。

        所谓“小金库”,就是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有价证券)和资产。小金库的存在形式可谓形形色色,五花八门,让一般公众头晕目眩。历次下发的清理文件中,清理项目可谓内容繁多,令人眼花缭乱。

        小金库为何难清理?直接原因是在一个单位私开的账户中,资金一般由单位”一把手”和会计掌握,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资金的使用和分配在建立在整个单位内部人员同意的基础之上。因利益一致,内部人通常不会“反水”,小金库因而具有很强的稳固性。

        即便小金库被查处,单位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也不会显得多么严重,受到法律严厉处置的极少,一般视为违反财经纪律,批评一番了事。这是因为:

        其一,成千上万的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情况千差万别,上级拨款根本不可能恰如其分,如果单位自筹资金用于正当开支,是没有理由苛责的。

        其二,如果大环境出现偏差,单位领导或多或少出格的参观学习、考察研讨、走访拜会等公务应酬便有了“正当”理由。因为减少这些应酬,意味着单位工作可能无法正常开展。当上级财务检查不承认这种公务应酬的正当性时,单位就得“被迫”设立小金库,另设账目,以避开上级检查,支付这种事实上不正当的开支。

        十多次清查小金库,成果固然“巨大”,却是大环境出现偏差的直观反映,因此不能单方面苛责一个单位不守财经纪律。实际上,上级财经部门一般也很少苛责,说明上下级都默认了这个事实,所以清理活动通常比较软性,以自查自纠和抽查相结合为主。

        对清查出来的小金库,只要不是国家权力的合法所得被从正规账户转移到小金库,而是单位利用自身的各种权力和资源取得的收入,通常也是灵活掌握,从宽处理。

        其三,这些账外资金通常情况下没有进入个人的腰包,而是以“单位”的名义花费掉,或者以福利形式集体分掉,法不责众。

        借“八项规定”东风,当前上下级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权责、利益关系有所复位,一些单位职工的“福利”收入已有明显减少。在此背景下,清理小金库的“战果”可能不会太辉煌。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只要没有政府简政放权、廉洁高效,以及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必要改革,并设置防范和事后严惩小金库的严密措施,小金库一定是一只打不死的“小强”,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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