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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向深圳公安讨要“被隐瞒的326万赃款”,警方称未全追回
因卷入3年前的一起合同诈骗片案,深圳市民赵林军被骗326万元,法院判被告全款退赔,但赵林军至今只得到退款81.4万元。
赵林军称,根据他掌握的资料,警方至少冻结了被告405万的赃款,却对此隐瞒,故意不退钱。为此,他多次去公安局“讨债”无果。
办理此案的深圳公安局宝安分局经侦大队副队长邹韶贵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赃款还没有全部追回。而对于是否冻结405万元赃款一事,他未予回应。
赵林军是深圳人,曾从事电子产品贸易生意,2011年,被台湾商人傅裕源以合同诈骗的形式,骗走了他326万元钱。
2012年9月,此案经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审理后,认定傅裕源犯合同诈骗罪处11年有期徒刑,并退赔赵林军326万元钱。
然而,赵林军想要回这笔钱却无比艰难。
赵林军去找宝安法院,“但法院回复说,傅裕源在服刑,没有钱,让我找侦办此案的宝安分局。但公安局也说嫌疑人没钱,赃款没有追回来。”
来回多次,赵林军终究未索回退款。
然而,2013年9月,经赵林军调查,他认为傅裕源有足够多的资金被冻结,宝安分局已经追回了赃款,却一直隐瞒,故意不退钱给他。
赵林军向澎湃新闻提供的一份宝安分局呈请冻结存款报告书显示,傅裕源所得的大部分赃款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到一个户名为李桂雄的账上,故申请冻结相关账户65个,落款时间为2013年4月,还附有该分局领导的确认签字和分局公章。
据赵林军收集的材料,在2012年底多个时间段及2013年5月,宝安分局向多家银行发出了冻结存款通知书,冻结账户7个,金额共计405万元。
赵林军认为,这些通知书就是宝安分局冻结资金并追回了赃款的证据。随即他开始多次上访,向宝安分局索“债”,要求对方尽快退回属于他的钱。
在赵林军眼里,这些“证据”起到了一些作用。赵林军说,截至目前,他在宝安公安局拿回了3笔钱,共计81.4万元,但没有任何名目,也无相关票据。
宝安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邹韶贵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说,这些钱是法院判决后追回来的赃款,已经给了赵林军,但现在赃款还没有全部追回,对于是否冻结405万元钱一事,邹韶贵未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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