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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促小贷公司发展意见发布:融资余额放宽至净资产的100%

澎湃新闻记者 朱荻
2014-08-06 16:0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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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对小贷公司发行债券融资工具提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CFP 资料

        上海市金融办8月6日正式发布备受业内关注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与《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监管指引》(下称《指引》)。

        根据《意见》,上海市金融办在上海范围内首次提出“小额贷款公司可采取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发行私募债等债务融资工具,在本市小贷公司间进行资金调剂拆解等债券融资方式,融入不超过净资产100%的资金用于发放贷款。”

        根据2008年银监会23号文,之前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并且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但多年运行经验显示,50%的融资余额红线已经极大制约了小贷公司的发展。

        而此前亦有消息称,银监会即将出台的《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计划取消小贷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等规定。

        不过,《意见》也明确,符合获得提高融资杠杆的小贷公司条件是:合规经营、风控良好,主体信用评级及主管部门监管评级较好。

        此外,根据 《意见》,新设小贷公司的要求变更为:“原则上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无关联关系的发起人不少于三个,单个主要发起人及其关联方合并持股不超过70%。”

        上海小额贷款行业协会会长杨国平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表示:“小贷行业始终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现在很多小贷公司的生存情况已经到了极限,面临或增资扩股或停业的选择。比如按照原先的监管规则,小贷单一股东的股份只能在20%到30%,这让小型小贷公司的增资扩股遇到障碍。”

        在发债融资支持小贷公司这个方面,《指引》中对小贷公司发行债券融资工具提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

        其中包括:开业经营两年以上;最近两年持续盈利,且最近两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务融资工具一年利息;不良贷款率不超过5%,且已足额计提准备金;最近一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BBB-级以上;最近一次年审合格,主管部门监管评级结果为A类;上年末贷款余额达净资产85%以上等多项硬性指标。

        《指引》同时指出,对于已发行债券工具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主管部门报送发行债券融资工具情况报告,包括募集资金使用及资产质量变化情况。

        “这次政策的发布让小贷公司的融资额直接加倍。”杨国平认为:“目前上海小贷行业主要是以服务“三农”及小微企业为主。这次在政策支持下,小贷行业融资杠杆提升,相信可以加大小贷行业对“三农”及小微企业的服务力度。”

        而上海某小贷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先是今年6月小贷行业正式接入央行征信系统,现在又在小贷公司最需要的融资端推出了极大的利好政策,“小贷行业的春天就要来了”。

        根据小贷行业协会数据显示,截止2014年6月底,114家开业的小贷公司累计放贷3.22万户5.62万笔1274.14亿元,面向“三农”贷款余额28.96亿元,两者合计占比69.15%。     

        另据上海市金融办副主任吴俊介绍,上述《意见》和《指引》已于本月1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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