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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布保险业六年发展目标,拟“由保险大国向强国转变”

澎湃新闻记者 徐庭芳
2014-08-18 06:2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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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十条”给出未来6年的保险业发展计划。  东方IC 图

        保险业新“国十条”正式发布。

        8月13日,中国保监会官网正式公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被称为新“国十条”),新“国十条”不仅给出未来6年的保险业发展计划,还提出,要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所谓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商业养老保险的一种,指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在一定比例之内,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将来退休后领取保险金时再补缴个人所得税,这有别于目前个人收入纳税后才交纳保险金的做法。

        对比2006年版的《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老“国十条”),新“国十条”作为“顶层设计”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

2020年保险密度达3500元/人

        根据新“国十条”,国内保险业的发展目标是: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3500元/人。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保险密度是指按当地人口计算的人均保险费,反映该地国民参加保险的程度。保险深度则是指某地保费收入占该地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反映了该地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除了保费收入,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衡量一个地区保险市场成熟程度的指标。

        而根据官方数据,2013年国内原保险保费17222亿元,2013年GDP(国内生产总值)568845亿元,2013年末,中国大陆总人口为136072万人。

        由此计算,2013年度保险密度1265.7元,与2012年度相比增长10.7% (2012年度保险密度为1143.8)。2013年度保险深度3.03%,与2012年度相比增长16.7%(2012年度保险深度2.98%)。

试点个税递延型养老

        新“国十条”提出,要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保险业内提出实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已有十年,其中上海作为首个试点率先实施的呼声最高,试点方案已经成型,并曾多次上报各部委。

        根据此前澎湃新闻记者获得的信息,上海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方案免税上限或为1000元,其中700元用于个人养老保险免税,300元用于企业年金免税。

        目前,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具体试点实施方案,需要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多部门合作研究。具体试点地区和方案还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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