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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十论②|中国反腐新局:从中央主导型转入央地联动型

澎湃新闻记者 陈良飞
2014-08-14 13:1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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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至今还记得去年采访廉政专家任建明教授的一段话。

        当时,他这样说道,“如果说2013年中央引领了反腐败的高潮,地方还部分处于观望的状态的话,到2014年,我们可以看到地方都会加入到反腐的行动中来。”

        我记得,他当时给我说的时间点是:最迟2014年年中。

        正如大家所看到的,中央纪委网站8月11日一天之内公布了9名厅官遭查处的消息。两天之后,8月13日,中央纪委就刷新了记录,这一数字变为了10名。

        根据目前的查处权限划分,这些厅官遭查处的信息虽然也在中央纪委网站上公布,但是查处的单位是各省级纪委。

        换言之,这些就是各省级纪委响应中央号召,“加入到反腐的行动中来”的战果,经由中央纪委网站昭告天下。

        7月29日,改革开放之后第一个中央政治局原常委落马。这时,社会上开始出现多种声音,比如“反腐终点论”、“反腐上限论”、“反腐拐点论”等。

        经由各大中央媒体的轮番说明,反腐没有终点、反腐没有上限这些看法基本上成了一种共识。不过,对于现在是否已经到了由“治标”转入“治本”的时间节点了,各界看法不一。

        在我看来,现在就说反腐已经到了由“治标”转入“治本”的时间节点,绝对为时过早。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中国的反腐形势都会异常严峻,“当前以治标为主”这一状态仍将持续。

        然而,在治标这一总目标下,它的具体战略也是分阶段的,比如以7月29日为时间节点,中国的反腐实际上已经迈入了一个新阶段,即从中央主导型转入央地联动型。

        稍作解释。在一般人的印象中,十八大以来反腐的一个新特点是落马的“老虎”特别多。统计数据也能支撑这一印象:在2002年至2012年的10年时间里,每年大概有8个省部级官员,从十八大以来的一年半时间,超过40名省部级官员落马,大概一个月就有2.5人。

        这样的一个数字暴涨可以理解为新一届中央领导层基于当前反腐形势的一个抉择,不强力反腐,就有“亡党亡国”的风险。

        但是,中央纪委不可能“一网打尽”所有的贪腐官员,只有央地联动起来,中国通过惩治贪腐行为和贪腐分子的努力才可能取得决定性的胜利。

        为什么只有央地联动,中国的反腐才有可能成功?原因有三。

        其一,目前中央纪委设置了12个查办案件室,每个室30人,一共才360人,这么一点办案力量,要完全惩治腐败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其二,现在的贪腐案件中,“窝案”众多,瓜连着藤,藤连着瓜,一个“老虎”牵出百十来个厅官的事例所在多有。只有央地联手,才能将一个“老虎”案件的每一根藤蔓都捋得清清楚楚。

        其三,从现在查处的“老虎”实例来看,这些“老虎”的贪腐持续时间少的持续三四年,长的高达十几年,带“病”提拔现象异常突出。只有从早抓起,从小抓起,才不会出现到了身居高位时再来由中央纪委查处的尴尬局面。

        今年以来,在反腐领域,“两个责任”是一个大热的词。什么意思?

        这个词源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该条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强调党委的主体责任,就是强调党委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强调纪委的监督责任,就是强调纪委的独立性,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业主责。

        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说,中央已经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架在了地方党委和纪委的肩上,你不快马加鞭自奋蹄,能行么?

        回到任建明教授去年的论断,我们已经能够清晰地意识到,各地已经动起来了,雷声轰鸣,久久不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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