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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手记|北大和社科院应立即处理于艳茹抄袭事件,公之于众
在惩戒论文抄袭行为上,新闻传播类知名刊物《国际新闻界》走出了勇敢的一步。
8月17日,《国际新闻界》罕见刊登了一则《关于于艳茹论文抄袭的公告》。
该公告称,经编辑部仔细比对,于艳茹发表在该刊2013年第7期的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大段翻译Nina R. Gelbart发表于《Eighteenth-Century Studies》1984年第4期的论文《"Frondeur" Journalism in the 1770s: Theater Criticism and Radical Politics in the Prerevolutionary French Press》,甚至直接采用Gelbart引用的文献作为注释。该公告还附上了两篇论文全文,并用黄色标注了于艳茹具体抄袭的内容。
除了摘要和结语部分,于艳茹几乎全文“翻译”了Gelbart的论文,多个段落甚至一字未改,原文照译。
在公告中,该刊认定,于艳茹的行为已构成严重抄袭。
根据澎湃新闻调查,于艳茹系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世界史专业2006届硕士毕业生,2008年考入北京大学历史学系,2013年博士毕业后进入中国社科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该抄袭论文发表时,于艳茹为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生。
8月23日,《国际新闻界》杂志主编陈力丹告诉澎湃新闻,“已按照惯例通报了(于艳茹)现在的单位”。于艳茹现在的单位是中国社科院世界史所。
目前,经澎湃新闻披露后,于艳茹论文抄袭一事已经成为社会瞩目的公共事件,事关中国学术界的声誉。
有鉴于此,两个当事单位——论文发表时就读的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和现在的工作单位中国社科院世界史所应立即处理于艳茹论文抄袭事件,并将结果公之于众。
众所周知,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和中国社科院世界史所是国内两个历史学研究重镇,在国内外均享有盛誉。
于艳茹论文的“严重抄袭”行为已经极大危害到了这两个机构的学术声誉,久拖不决只会使得这一危害更为持久。这实非北大和中国社科院世界史所乐见的。
近年来,中国学界论文抄袭事件频发,屡禁不止,已经对中国学术在世界上的声誉造成了不小的伤害。《国际新闻界》罕见地以公告形式向外界公开于艳茹论文抄袭的行为,是一次净化中国学界不良风气的努力,值得高度肯定。
然而,刊物方面在祭出公开通报、删除电子版和5年内拒绝投稿的三大措施之后,已无其他惩罚措施可以施行,端赖北大和中国社科院的进一步处理措施。尤其是中国社科院世界史所,在刊物方面已通报相关抄袭情况后,不应再熟视无睹,不做任何处理措施。
另外,有鉴于于艳茹此次行为的恶劣性,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和中国社科院世界史所博士后流动站也应彻查该生在校(站)期间所有发表的文章,还有没有其他抄袭的情形。
我对北大历史学系和中国社科院世界史所的勇气与魄力深具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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