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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调查电梯致死事件频发:带“病”运行多因缺维修基金

新华社
2014-09-22 20:3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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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厦门一名大学生乘坐电梯被卡身亡,到西安一名研究生从电梯井坠落……近来,一些城市连续出现电梯致死、伤人、困人等事故,不少乘坐者表示担忧。

        如今,我国电梯保有量已经超过300万台,每天有超过2亿人乘坐电梯。记者调查发现,安全事故频发暴露了电梯管理、维保等方面存在严重缺失。

一些电梯使用28年仍在运行

        9月14日晚,华侨大学厦门校区一男生乘坐教学楼电梯,被电梯卡住窒息身亡,视频在网上流传,令人欷歔不已;

        9月13日,贵州遵义一小区电梯发生故障,一名乘坐电梯的中年女子在逃生过程中摔进电梯井丧命;

        8月29日,在西安理工大学金花校区一名研一新生报到当天从6楼电梯井坠亡。

        半个月时间发生三起电梯致死事件,让舆论再次聚焦电梯安全。实际上,相对发生几率较小的致死事件,电梯伤人、困人、停层等事件更是数不胜数。

        据了解,石家庄市原第二棉纺厂生活区15号楼和33号楼两栋高楼是1986年建成的,其中4部电梯已经使用28年,迄今仍在运行。

        今年3月到8月,广州市电梯安全运行监控中心共处理应急事件4455起,其中困人事件2903起,故障事件1552起,被困人员一共7787人。大约每天发生困人事件16起,40多人被困。

        从6月30日到7月7日,福州市公安消防部门共接到50多起电梯故障救援,200多人被困被救出。今年以来,泉州市电梯救援共接警出动106起,解救被困人员201人。

一些电梯超期服役带“病”运行

        记者调查发现,电梯出现伤人事故,与其超使用期运营、“老龄化”、带“病”运行有很大关系。

        如果按照15年使用年限来计算,我国相当一部分电梯已经“老龄化”。中国电梯协会副秘书长张乐祥表示,由于国家没有文件规定电梯报废年限,电梯只要通过质监部门的年检,合格后获得“电梯使用标志”后即可使用。但记者调查发现,电梯到了使用年限后报废的很少,有相当一部分仍在带“病”运行。

        据了解,河北省在用电梯中使用年限15年以上的达到1083台;广东东莞6万多台运行电梯中,服役15年以上的电梯达1745台,而申请报废电梯仅60台;福州市使用年限达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共857台,其中带“病”作业需维修的414台,需直接报废的7台。

        专业人士分析,因为电梯是随着房地产业发展而发展的,预计最近几年,超过15年使用年限的电梯数量将会快速增长。届时,电梯的维修、更换矛盾将会更加突出。

        超期运行的电梯安全隐患很大,仅靠修修补补、换换零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些“高龄”电梯带“病”运行,已成为危害群众生命安全的“不定时炸弹”。

        调查发现,没有强制报废制度,缺乏维修基金或者维修基金难到位,是导致电梯超期服役的重要原因。

一些电梯维修保养不到位

        “电梯三分靠质量,七分靠安装和维保。”已成为业内共识。与使用汽车一样,电梯的安全可靠性与日常维护保养密切相关,需要定期清洁、润滑、调整、检查,以降低安全风险,延长使用寿命。

        张乐祥表示,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使用正常的电梯每月至少要维保两次,每季度、半年、一年各要进行一次大型维保。但业内人士透露,没有照此标准进行维保而在运营的情况时有发生。

        据上海市电梯行业协会报告,我国电梯维保企业过多,仅上海就有300多家,导致平均维保电梯数量少,价格恶性竞争。例如在住宅电梯方面,平均每台每月的维保价格从2000多元降到500多元,有的甚至降到200元。

        据分析,一些企业牺牲安全生产投入和降低服务质量,导致维保服务水平大打折扣。有的维保企业在品牌电梯过了质保期限后,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吸引物业与之签订维保合同。一旦签订合同,则采取“只修不保”或“以修代保”的方式进行电梯维保。由于正常维保跟不上,大大损坏了电梯使用性能和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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