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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18年前阜阳杀人疑案再审,关键证人当庭控诉遭胁迫作伪证

澎湃新闻记者 李云芳 张维 发自安徽宿州
2014-09-25 18:3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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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4日,安徽省宿州市,重审开庭前几位被告人家属在宿州中级人民法院门前拉出横幅。 澎湃新闻 寇聪 图

        9月24日,安徽阜阳张虎等五人故意杀人案,在宿州中院开庭再审。

        此前,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独家报道了这起杀人疑案,该案除五名被告人认罪口供外,没有任何证据直接证明案件系五人所为。据检方指控,张虎等人系借车行凶,且有证人目击被告人室内密谋。但车主刘方军及目击证人张奇均向澎湃新闻予以否认。

        报道刊发后,安徽省高院极为重视,于今年2月17日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该案。

        庭审当天,上述两名关键证人到庭作证,在法庭上,二人再次翻证并控诉警方刑讯逼“证”:车主刘方军称从未借车给张虎,张奇则称自己根本没有目击上述情况。

        庭审临近结束时,出庭检察员称,因本案出现了新情况、新证据,建议法庭核实相关证据后,再作出客观、公正的判决。

        庭审从9月24日的早上9点一直持续到晚上7点才结束,审判长称由于案情重大,法院将择日再宣判。

安徽高院再审18年前疑案

24日,安徽省宿州市,四位被告人被告人吴敬新(左)、张达发(左二)、张虎(右二)、许文海(右)。 澎湃新闻 寇聪 图 

        1996年6月4日,阜阳市颍泉区王庄村17岁少女黄英(化名)失踪。次日,警方在一条公路附近发现其尸体。现场勘查发现,从公路边到尸体所在的沟底方向,“有一趟不清晰的脚踏划痕”。

        为侦破案件,警方在王庄村进行了调查走访,村民申春侠等人表示,案发前后曾在现场附近看到一辆陌生的红色轿车。警方怀疑此车即为作案工具。

        但案件一度侦查无果,直到1998年年底,因死者家属一直上访,阜阳警方成立专案组,重新侦查。

        1999年1月,因涉嫌抢劫被抓的王庄村村民张奇交代了一条涉及1996年黄英被害案的重大线索。

        张奇在警方处称,黄英遇害前一晚,他在同村村民张虎家打麻将,案发当日早上离开张虎家时,“听到张虎和刘方军坐在客厅讲话,讲要弄一个女的”。他又看见张虎院内停有一辆红色小轿车。回到村里转了几圈,看到那辆红色小轿车停在路边,后看到同村的张云进了轿车。

        因为张奇的“举报”,黄英被害案顺利侦破。王庄村村民张虎、张云、吴敬新、许文海、张达发五人先后被抓。

        警方也通过讯问获取了五人的有罪口供:张虎当天驾驶着借刘方军的车将黄英劫持。因黄喊叫反抗,张云用手臂勒颈,张达发、许文海搂腿搂腰,致黄英窒息死亡。张云、张达发、许文海、吴敬新四人脱掉黄的裤子后扔掉,随后四人抛尸。

        1999年~2002年间,该案经过三次一审和三次二审裁定,最终认定五人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张云无期徒刑,张虎有期徒刑15年,许文海、张达发、吴敬新各有期徒刑10年。

        截至目前,除张云外,其他四人均已刑满出狱。

        但十余年来,五人一直在申诉喊冤,“光复印材料就花了好几千元钱”,张虎说。

        澎湃新闻了解到,2005年4月,安徽省高院曾驳回五人的申诉,称五人在原审时就提出了与申诉同样的上诉理由,认为其申诉不符合再审条件,原审认定基本事实清楚,定罪准确,审委会讨论决定维持原裁定。

        此后,五人继续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申诉,或者请人大代表向省高院反映问题,或到省高院门口打横幅喊冤。

        2014年1月至7月,东方早报、澎湃新闻两次报道该案。2月17日,安徽省高院最终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该案。

        安徽省高院选择在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再审该案,因该案唯一一名仍在服刑的被告人张云,被关在宿州监狱,而宿州监狱距宿州中院不到1公里。

当庭脱裤展示伤情

24日,安徽省宿州市,重审开庭前被告人张达发岳母(中)及家属因未拿到旁听证无法进庭与法院方发生冲突。 澎湃新闻 寇聪 图


        本案中,能够直接证明黄英系被张虎等五人杀害的,只有五名被告人的口供,但五名被告人一致控诉警方刑讯逼供。

        关于五名被告人是否遭受了警方刑讯逼供的调查、争论,耗用了9月24日庭审的大部分时间。

        除描述自己遭遇的种种刑讯手段外,五名被告人当庭展示伤情。

        张云称,审讯期间,他受刑过重,还曾被以化名送往医院救治。获得审判长允许后,张云当庭脱下裤子,展示大腿上留下的伤痕。

        许文海说到激动处,未经审判长允许,即脱掉袜子展示脚踝上的伤痕。

        张虎的辩护人则申请了当年一名看守所同号嫌犯孙博出庭作证,证明张虎曾被外提遭受刑讯。孙博称,张虎有一次被从看守所提走,三四天后才回来,几乎“不认识是谁了,脸肿得变形了,身上青一块紫一块,躺着两天没吃饭”。

        除了控诉遭受刑讯外,张云和许文海称,曾被该案主要侦办警察张平业用枪威胁。

        许文海称,张平业边用枪拨他的嘴边说,“整死你了,在你后背补两枪,就说你畏罪潜逃。到时候你身上就是有一百个嘴,也说不清了。”

        张云称,接受审讯时,张平业曾称:“到时候可以用车把你带出去,去掉手铐、脚镣,一脚踢下车后打死,就说你畏罪潜逃。”

        为此,检方此前曾申请了张平业到庭作证,但审判长当庭回复称 “张平业因故不能出庭“,但未解释是何故。

        最终只有周军等四名当年的办案警察出现在昨天的法庭上,他们的陈述极为一致,均称当年严格依法办案,自己未刑讯逼供,也没有看见或听说他人刑讯逼供。

        这点燃了五名原审被告人的情绪,纷纷高声指责说,“要凭良心说话”, “上有天,下有地,中有法,都在看着呢”。

        旁听席上的被告人家属亦一片喧哗、骚动,法官、法警不得不制止半天,才恢复了法庭的安静和秩序。

        一名当年的办案警察坚持说,“说句心里话,确实没有刑讯逼供。”

        辩护律师建议法庭对五名被告人的伤情进行鉴定,同时要求法庭调取被告人的全部口供,以及看守所的提押、还押手续。

证人称警察用枪抵头逼其做假证

        9月24日庭审中,本案两名关键证人刘方军、张奇出庭作证。

        1999年,在侦办阜阳恶性杀人命案时,张奇和刘方军均被警方抓捕。刘方军起初是作为该命案的犯罪嫌疑人被抓,而张奇则因涉嫌参与另一起抢劫案而被抓。

        但最后两人却都转变为该命案的证人,并在给出不利于张虎、张云的证言后,被警方释放。刘方军、张奇称,自己是以取保候审名义被释放的。

        昨天,到庭作证的刘方军和张奇称,正是因为惧怕再次被警方抓捕,因此十几年前一直未出庭作证。

        刘方军说,当年每次一要开庭,该案的主要侦办警察张平业就电话他,“说这个案子要开庭了,你滚远点。在阜阳看到你,就把你再抓进去。”

        刘方军说,自己诉苦称没路费,张平业还给过他两次钱,一次给了100元,一次给了200元。

        张奇也称,起初以为警方给自己办理的是取保候审手续,但后来又听说自己是批捕在逃,因此不得不隐匿自己的行踪,更不敢说出庭了。

        张虎、张云等的辩护律师告诉澎湃新闻,当年开庭时根本找不到刘方军、张奇二人。

        时隔十余年后,两名关键证人终于站在了法庭上,并否认了当年给出的不利于张虎、张云的证言。

        刘方军称,自己从未借车给张虎;张奇说,自己未看见张云上了刘方军的红色轿车,“我到现在也想不起来,(命案发生)那天我在干什么”。

        两名证人均称,此前在警方处所做证言系伪证,因为受到了警方的刑讯逼供。

        他们说,被抓时正是冬天,温度在零度以下,办案人员扒光他们的衣服,然后往身上浇冷水,且用风扇吹。

        刘方军还称,张平业曾用枪威胁他,用枪抵住他的头,威胁如不交代,一枪打死,“就说是拒捕。”

        出庭检察员向张奇发问称,他曾到安徽省检察院做过一次证言,内容与在警方处所做证言一致。

        张奇说,那次他是被张平业以及本案公诉人于月刚亲自送到了省检察院,张平业在省检察院楼下威胁他说,“你的逮捕证在我这里,我随时都可以逮捕你。”

        检察官向法庭陈述称,张奇的证言出现多次反复,在公安、检察部门均给出相关目击证言,但在被告人律师处又翻证称未看见,此番在法庭上又再次翻证未目击,有些牵强。

检方当庭未回应诸多疑点

        朱明勇律师称,本案中,警方在现场及受害人尸体上没有发现任何与五名被告人有关的痕迹,如提被告人的毛发、鞋印、指纹等等。根据法律规定,只有被告人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定罪。因此,十多年前就应判五人无罪。

        本案的其他物质证据之间,也是断节的。

        该案的破案方向,来自于案发当天停在村里的红色车辆。出庭作证的侦查人员周军称,当年锁定该车为嫌疑车辆,是因为从黄英失踪处到抛尸处,距离较远,必须要有作案车辆才能完成。

        后刘方军证明案发当天曾经将自己的红色达契亚轿车借给张虎使用;张奇证明,案发当天目击到张虎在家里与人预谋“弄一个女的”,且注意到一辆红色轿车停在张虎院子里,随后又在村口看到张云这辆上了红色轿车。

        最后,张奇在警方处辨认,张云所上的红色轿车,就是刘方军的红色达契亚轿车。

        这些断续的客观证据,加上五名被告人的有罪供述,最终形成了对五人定罪的证据链条。

        如今,被告人的口供是否是刑讯逼供的结果存疑,刘方军、张奇又否认了自己当年的证言,该案的证据链条已经完全破碎。

        实际上,该案还存在着大量矛盾,但在昨天的庭审中未能详细展开,只是律师在辩论阶段摘要点到一些,如张虎等五人在警方处的供述称,系有四人共同抛尸。而警方对抛尸现场的勘查记录则称,现场“有一趟不清晰的脚踏划痕”。

        余鸿飞律师提出,按照五名被告人的口供,借车、室内密谋“弄一个女的”都是提早预谋,但根据被害人黄英家属的证言,黄英遇害当日出门,实际是其父临时授命让她去取照片,“五个被告人怎么能提前知道她要出门呢?”

        朱明勇还称,本案五名被告人的口供之间也充满矛盾,对于行凶时驾驶车辆的司机、各人在车内所坐位置,出现了多个版本。

        朱明勇还指责警方侦办案件存在诸多疏漏,如根据五被告人口供,黄英遇害前曾拼命挣扎,并抓伤了其中几名被告人。依照口供,死者身上如指甲里应有凶手的残留物,办案人员本应提取这些残留物并作鉴定,但案卷中却显示不出警方做过相关工作。

        对于上述诸多矛盾,出庭检察员均未提出辩论意见。

        整个庭审中,出庭检察员只是围绕是否存在刑讯逼供进行了陈述。对于五被告人口供之间存在的很多矛盾,一名检察员称,这正说明了不存在刑讯逼供,否则完全可以做得不留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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