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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否认“限制妻子消费属家暴”,首发记者称报道被误读

澎湃新闻记者 苏展 见习记者 刘旌 实习生 杨茜
2014-09-26 18:5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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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学界人士提出,保护妇女权益虽好,但不能任意扩大家暴范畴。

        哈尔滨新规将“限制妻子消费”列入家暴范畴?这则传遍网络的消息,被证实系误读。

        9月26日,首发报道的记者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其报道并非此意,以上消息为媒体传播过程中的误读。哈尔滨市人大及妇联有关人员亦向澎湃新闻证实,网传消息是不准确的,新规中并没有相关条款,“一切以法条原文为准”。

        此事发端于数则有关“哈尔滨将‘经济封锁’列入家暴范畴”的新闻报道。

        9月26日,有媒体刊发报道称,哈尔滨即将实施的《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下简称《条例》),将精神恐吓、禁闭、冻饿及经济封锁均列入家暴范畴,其中有关经济封锁的问题,被广泛解读为:限制妻子花钱即算家暴。

        舆论当即哗然。有网友戏称:“要嫁就嫁哈尔滨男人”;也有法学界人士提出,保护妇女权益虽好,但不能任意扩大家暴范畴。

        据悉,《条例》此前已经哈尔滨市及黑龙江省两级人大常委会通过,正式实施日期为11月1日。这是哈尔滨第一部以妇女为主体、全面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

        但据澎湃新闻的逐一核查,《条例》的35个条款中,并不存在“经济封锁”或相关的表述。

        《条例》虽多处提及“家暴”,但其内容均为相关部门应对此采取的举措等:如为家暴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医疗救治、心理咨询服务等,并没有所谓的“经济封锁”等字眼。

        澎湃新闻注意到,几日前,就有多家媒体在微博上转发了该消息,并@新晚报。《新晚报》隶属于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

        经查证,9月23日,《新晚报》在A05版刊发了一篇名为《一方管钱不给花也是家暴》的报道。文章导语称:在哈市近3年来接到的家暴投诉中,除了打骂等,精神恐吓、禁闭、冻饿、经济封锁等都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该报道另有一篇配稿,即有关《条例》即将实施的消息。文中亦未指称“经济封锁”等情形将列入条例。

        9月26日下午,撰写该报道的《新晚报》记者告诉澎湃新闻,他们已经注意到有其他媒体称“经济封锁”被列入法条,但这并非报道本义。文章导语所称的“经济封锁等属家暴范畴”,其意指这是一种新型的家暴形式,报道并未说这属于《条例》中的的家暴情形。“这是误读。”

        哈尔滨市人大相关工作人员也称,真实情况并非部分报道所称的那样,但其不便就媒体报道发表意见,“请以正式发布的条例为准”。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妇联主席杨杰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则明确表示,《条例》中本没有“家暴”的具体概念。“家暴的具体概念,我们就是用了全国妇联的解读和《婚姻法》的司法解读,没有在条例中单独写,媒体的解读都是自己加上去的。”杨杰称,“经济封锁”等字眼是“记者自己的一种观点,加进(报道中)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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