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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一教育局动真格,在《中国组织人事报》公告辞退3人
湖南岳阳云溪区教育局真的怒了。
9月29日,国庆假期前倒数第二个工作日,该局即在《中国组织人事报》7版位置刊登公告。公告称,云溪中学肖红霞(女)、曾伟(女),云溪区教育局柳旭辉(男)3人“外出连续超过15天,所在单位于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26日,分别以电话的形式催促其返岗上班,至今仍未到岗上班,已涉嫌构成旷工”。
云溪区教育局初步决定将3人予以辞退,并“特此公告”。
根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经教育无效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辞退。以上3人即属于这种情况。
今年8月18日,云溪区教育局也在《中国组织人事报》7版位置刊登公告,初步决定辞退该区所属6个学校的10名工作人员。
公告称,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教育系统10位同志外出至少超过一学期,教育局分别于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1日,分别以公函的形式或所在单位以电话的形式催促其返校上班,至今仍未到岗上班,已涉嫌构成旷工。
公告最后一一列出了涉事人员的学校和名字。
《中国组织人事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管、中国人事报刊社主办,是全国唯一的组织人事专业大报。此前,各地不乏在单位官网或者当地媒体上刊发辞退公告的情形,但在《中国组织人事报》连续刊登此类公告相当罕见。
截至10月7日,大陆30个省份均公布了过去开展的两批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清理清退“吃空饷”人数,人数达到162117人。
澎湃新闻检索发现,各地还在继续加强对于“在编不在岗”等各类“吃空饷”人员的清理力度。
云溪区教育局公告全文如下:
公 告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教育系统3位同志外出连续超过15天,所在单位于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26日,分别以电话的形式催促其返岗上班,至今仍未到岗上班,已涉嫌构成旷工。根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的规定和教师管理有关规定,初步决定予以辞退,特此公告。以下人员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与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教育局联络,或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出按法律程序办理。超过15日即按辞退办理。
电话:0730-8413642
云溪中学:肖红霞(女) 曾伟(女)
教育局:柳旭辉(男)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教育局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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