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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市场监管局回应“食堂扔虫眼菜叶被罚”:只是责令整改

澎湃新闻记者 喻琰 林珏瑶 实习生 任弯湾
2021-05-18 19:3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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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负责人在《责令改正通知书》上签字。 吴东江 摄

“蔬菜叶有虫眼或稍微泛黄,能吃却全被当垃圾扔掉。”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因存在蔬菜过度挑选问题,广西桂林一学校食堂收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出的浪费食物“罚单”,引发热议。

针对此事, 5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餐饮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桂林市场监管部门对中学食堂下发的只是整改通知单,并不是“罚单”,只要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了,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前述工作人员称,自《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以来,市场监管局还在拟定相应的执行标准,“这个整改通知单不算处罚力度很重,只是责令整改,跟罚单还是有所区别,并不是一发现问题就处罚。”市场监管部门这样做的出发点也是鼓励大家不要浪费。

18日下午,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该责令整改通知书由叠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没有说罚什么,只是责令整改。”

广西当地媒体5月13日曾报道,11日,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向一所中学食堂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当事人进行约谈。这是《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以来,广西向浪费食物的商家发出的首张“罚单”。

该报道提及,在检查学校食堂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中小学存在不同程度的食品浪费现象。“蔬菜菜叶有虫眼或稍微泛黄,能吃却全被当垃圾扔掉。”执法人员说,桂林某中学食堂存在蔬菜过度挑选问题,许多不需要丢弃的瑕疵食品原料一律丢弃处理。执法人员对该食堂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改正食品浪费行为。学校负责人意识到食品浪费的严重性,表示要通过提升配餐加工工艺、加强供应商管理等多种方式,提高合格食品原料的使用率,减少浪费。

报道发出后引发网友讨论。有网友评论称“会不会有点矫枉过正了”,也有网友认为“支持加强管理”。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自《反食品浪费法》4月29日实施以来,福建、宁波两地也相继开出了本地首批食品浪费责令改正通知书。

据央视网5月10日报道,福建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管部门在一家面包店内开出首张责令改正罚单。报道称,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一家面包店的厨余垃圾桶内有数片被丢弃的新鲜面包。面包店负责人说,为了保证面包外形美观、大小一致,面包店工作人员会将烤制过的吐司面包两边的部分切除并丢弃。执法人员依据《反食品浪费法》当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面包店负责人限期改正食品浪费的行为。

中国宁波网5月17日报道称,至报道时,宁波宁海县市场监管局已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宁波海曙区市场监管局也启动了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并在5月14日开出全区首张针对食品浪费行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

    责任编辑:崔烜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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